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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买:关于董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2-06

证券代码:300785 证券简称:值得买 公告编号:2025-006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司董事刘超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刘超先生计划在2024年11月18日至2025年2月17日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684,56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8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25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自2023年4月14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超过1%暨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至今,即2023年4月15日-2025年1月17日期间,刘超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601,400股,其中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5月31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779,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32,986,531股)比例为0.5858%;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1月1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822,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98,855,243股)比例0.4136%,导致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由5.9824%降低至4.9999%,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月21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同日,刘超先生在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公司股份9,942,716股,占公司总股本

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月21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至5%以下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近日,公司收到公司董事刘超先生函告,截至2025年2月5日,刘超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均系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684,500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
刘超集中竞价交易2025年1月14日33.91220,0000.11
2025年1月15日34.8671,0000.04
2025年1月16日34.29390,0000.20
2025年1月17日34.10141,4000.07
2025年1月27日38.17862,1000.43
小计--1,684,5000.85

注:上表持股比例合计数与各明细项之和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刘超先生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刘超合计持有股份10,765,1165.419,080,6164.5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691,2791.351,006,7790.51
有限售条件股份8,073,8374.068,073,8374.06

注:上表持股比例合计数与各明细项之和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刘超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实际减持数量未超出其计划减持数量的范围。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刘超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承诺如下:“本人作为公司股东,对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锁定期满后在一定时间内将继续长期持有公司股份,如本人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公司股份,将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并在符合以下条件的前提下进行:(1)自本人股份锁定期满后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相应调整;(2)若本人在公司上市后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自本人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总数将不超过本人合计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80%。如根据本人作出的其他公开承诺需延长股份锁定期的,上述期限相应顺延;(3)若本人在公司上市后持有5%以上股份,则本人将在减持公司股票时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4)本人在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超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本次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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