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5年2月6日(星期四)14:30
2、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淄川经济开发区双山路1号
3、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李家全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叶青先生因参加淄博市“拼经济比贡献看成效”动员部署会议,无法现场主持本次会议。根据《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由公司副董事长李家全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51人,代表股份94,299,5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5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87,360,5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3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44人,代表股份6,938,9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93%。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44人,代表股份6,938,9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44人,代表股份6,938,9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93%。
(三)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视频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议案1.00 关于特别分红方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93,393,7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94%;反对8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14%;弃权5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33,1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9462%;反对8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496%;弃权5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42%。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赵日晓、柴佳宁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