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伊力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证券代码:600197 证券简称:伊力特 公告编号:2025-002债券代码:110055 债券简称:伊力转债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伊力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可转债到期日和兑付登记日:2025年3月14日·兑付本息金额:110元人民币/张(含税)·兑付资金发放日:2025年3月17日·可转债摘牌日:2025年3月17日·可转债最后交易日:2025年3月11日·可转债最后转股日:2025年3月14日
自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3月14日“伊力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伊力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225号文核准,于2019年3月1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了87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7,600.00万元,期限为6年(即2019年3月15日至2025年3月14日),2019年4月4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伊力转债”,债券代码“110055”。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现将“伊力转债”到期兑付摘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兑付方案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伊力转债”到期合计兑付110元人民币/张(含税)。
二、可转债停止交易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伊力转债”将于2025年3月12日开始停止交易,2025年3月11日为“伊力转债”最后交易日。
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自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3月14日)“伊力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伊力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
三、兑付债权登记日(可转债到期日)
“伊力转债”到期日和兑付登记日为2025年3月14日,本次兑付的对象为截止2025年3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伊力转债”全体持有人。
四、兑付本息金额与兑付资金发放日
“伊力转债”到期兑付本息金额为110元人民币/张(含税),兑付资金发放日为2025年3月17日。
五、兑付办法
“伊力转债”的本金和利息将由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托管证券商划入“伊力转债”相关持有人资金账户。
六、可转债摘牌日
自2025年3月12日起(含本日),“伊力转债”将停止交易。自2025年3月17日起(含本日),“伊力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七、其他
联系部门:战略投资证券部
联系人:君洁、沈霞
联系方式:0991-3667490
特此公告。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