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2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月24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屈晓明先生、周攀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勇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各位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案,并对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已对董志峰先生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审议通过了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建议,同意聘任董志峰先生为公司副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为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同意聘任黄辉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为明确公司经理职责权利,规范经理工作行为,保证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同意对《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科学、规范、高效的决策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对《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决策党组织与董事会权责界定清单>的议案》
为进一步将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有机统一起来,明确各自权责边界,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同意对《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决策党组织与董事会权责界定清单》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