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84 证券简称:狄耐克 公告编号:2025-005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均含本数)的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取得的超募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元/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实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将按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鉴于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了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8.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7.70元/股(含),自2024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鉴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了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7.7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7.60
元/股(含),自2024年9月12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4)。
截至2025年2月4日,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上市公司应当停止回购行为,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现将公司股份回购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4年2月28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0,2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最高成交价为9.8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85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9,607.2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己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了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4日、2024年4月2日、2024年5月7日、2024年6月4日、2024年7月2日、2024年8月5日、2024年9月2日、2024年10月8日、2024年11月1日、2024年12月3日、2025年1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2024-012、2024-032、2024-037、2024-040、2024-042、2024-051、2024-061、2024-072、2024-076、2025-00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公司己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3、在本次回购方案中,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4年2月28日至2025年1月2日。截至2025年2月4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公司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949,54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9497%,最高成交价为11.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39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591,312.38元(不含交易费用),已超过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4,000万元,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6,000 万元(均含本数),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有关规定。
二、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资金来源、回购价格、回购方式、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实际实施情况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计划已按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三、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2024年11月,公司办理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
归属期股份登记工作,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林丽梅女士归属股份14.40万股、公司副总经理黄发扬先生归属股份12.00万股,本次归属股份于2024年11月18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除上述股权激励归属新增持有公司股票情形外,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回购股份数量为4,949,540股。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总股本不会发生变化,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数量 (股) | 本次变动后 |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 62,452,934 | 24.60% | 4,949,540 | 67,402,474 | 26.55%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91,409,886 | 75.40% | -4,949,540 | 186,460,346 | 73.45% |
总股本 | 253,862,820 | 100.00% | - | 253,862,820 | 100.00% |
注:1、以上数据计算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六、本次回购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要求。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票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1、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2、根据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已回购股份,将依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注销本次回购的未使用部分股份,并就注销股份事宜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3、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