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原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石河子市国泰金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疆宏盛开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披露了 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公司原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石河子市国泰金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泰金源)、新疆宏盛开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宏盛开源)计划自前述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50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87%)。
根据国泰金源和宏盛开源的减持进展,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披露了 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和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近日,公司收到国泰金源和宏盛开源通知,截至2025年2月5日,前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减持股份来源 |
国泰金源 | 集中竞价 | 2024年11月6日-2025年2月5日 | 20.70 | 2,316,389 | 0.576% | 首次公开发行 |
大宗交易 | 2024年11月8日 | 17.15 | 1,402,617 | 0.35% | 前股份 | |
大宗交易 | 2024年11月28日 | 15.60 | 1,753,272 | 0.436% | ||
大宗交易 | 2024年12月12日 | 15.94 | 935,078 | 0.233% | ||
宏盛开源 | 集中竞价 | 2024年11月6日-2025年2月5日 | 20.71 | 180,816 | 0.045% |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
合计 | - | - | - | 6,588,172 | 1.64% | - |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注1)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注2) | ||
国泰金源 | 合计持有股份 | 11,688,480 | 2.92% | 5,281,124 | 1.313%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1,688,480 | 2.92% | 5,281,124 | 1.313%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宏盛开源 | 合计持有股份 | 11,688,480 | 2.92% | 11,507,664 | 2.86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1,688,480 | 2.92% | 11,507,664 | 2.86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合计 | 23,376,960 | 5.84% | 16,788,788 | 4.175% |
注:
1、上表中的 注1”,即 占总股本比例”中的总股本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前公司总股本400,010,000股为基数;
2、上表中的 注2”,即 占总股本比例”中的总股本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402,100,778股为基数。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情形。
2、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3、上述股东在实施减持计划过程中不存在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的情形。
4、上述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国泰金源和宏盛开源出具的 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告知函》。特此公告。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