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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建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担保进展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2-07

证券代码:603815 证券简称:交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公司名称:安徽通达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通达盛”)。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增为控股子公司安徽通达盛提供最高额3,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累计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含本次担保额)。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别风险提示: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全部系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已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新增融资类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的银行贷款、保理及融资租赁等其他债务提供总额不超过4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其中,为控股子公司安徽通达盛提供新增贷款担保的额度不超过0.5亿元。具体内容请分别参阅2024年4月20日和2024年5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新增融资类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和《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近日,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庐阳支行”)出具《保证合同》,为安徽通达盛在中国银行庐阳支行发生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合同提供最高额3,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公司新增为控股子公司安徽通达盛提供最高额3,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目前累计向其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含本次担保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概况

公司名称:安徽通达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亳州路街道濉溪路310号祥源广场A座17

法定代表人:李明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3-09-27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水泥制品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保温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防腐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门窗销售;办公用品销售;金属工具销售;纸制品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消防器材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办公设备租赁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与公司关系情况:公司间接控制安徽通达盛100%股权

2、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6,253.11万元,负债总额6,198.37万元,净资产54.74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873.04万元,净利润54.74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止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23,236.44万元,总负债19,555.08万元,净资产3,681.36万元,2024年1-9月收入40,656.89万元,净利润626.52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主体:保证人: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乙方)被担保最高债权额度: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30,000,000.00元。

2、在本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保证方式: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四、履行的相关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新增融资类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的银行贷款、保理及融资租赁等其他债务提供总额不超过4亿元的

连带责任担保,其中,为控股子公司安徽通达盛提供新增贷款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0.5亿元。具体内容请分别参阅2024年4月20日和2024年5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新增融资类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和《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5.42亿元(全部系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64%。上述担保主要系公司因PPP项目投资或短期借款分别为宿松县振兴基础设施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亳州市祥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界首市齐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徽交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凤台博佳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浙江交建城市服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安徽道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五河星河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安徽乾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凤台博佳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控股子公司进行的担保。截止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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