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票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25年2月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深圳市隽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隽光投资”)作为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是控股股东深圳市隽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隽飞投资”)的全资子公司。认购对象隽光投资与控股股东隽飞投资作为一致行动人,均出具了《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票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本公司于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不存在减持所持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2、本公司自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上市公司的股票,亦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3、如本公司违反前述承诺而发生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本公司承诺因减持所得的收益全部归上市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