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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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鉴证报告2-3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17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ZHONGXING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LLP |
地址(location):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丽泽SOHOB座20层20/F,TowerB,LizeSOHO,20LizeRoad,FengtaiDistrict,BeijingPRChina电话(tel):010-51423818传真(fax):010-51423816 |
关于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核字(2024)第590011号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韵达公司)编制的截止2024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光韵达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光韵达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光韵达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光韵达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光韵达公司截止2024年9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需要说明的是,本鉴证报告仅供光韵达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光韵达公司证券发行申请文件的必备内容,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中国·北京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2024年10月30日 |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
号),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517,446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3元/股,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275,999,983.3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6,079,999.17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9,919,984.21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7,517,446.00元,新增资本公积人民币233,312,726.84元,增加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人民币910,188.63元。上述资金于2019年7月11日到位,业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亚会A验字(2019)0010号)验资报告。
、2020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陈征宇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15号),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陈征宇等4名交易对方购买成都通宇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通宇”)49%的股权,同时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9,600万元。公司本次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052,630股,发行价格为
9.3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5,999,985.3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等发行费用12,137,971.84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3,862,013.46元,其中:股本人民币21,052,630.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162,809,383.46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1月
14日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L10002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华创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4年
月
日,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
个募集资金专户(以下统称“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专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兴业银行深圳南新支行 | 337180100100291316 | 46,000,000.00 | 0.00 |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田贝支行 | 39150188000061260 | 100,009,584.21 | 0.00 |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益田支行 | 4000032329200286237 | 115,690,400.00 | 0.00 |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田贝支行 | 39150188000069262 | 0.00 | 0.00 |
合计 | 261,699,984.21 | 0.00 |
注1:兴业银行深圳南新支行于2023年6月名称变更为兴业银行深圳滨海支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田贝支行于2021年7月名称变更为中国光大银行深圳红岭支行。
注2:上述4个募集资金专户均于2022年6月注销。
注3:初始存放金额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差异1,780,000.00元,系承销费用、保荐费用等与发行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2、2020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
截至2024年
月
日,2020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以下统称“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专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科苑支行 | 44250100002300003389 | 185,699,986.03 | 0.00 |
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双流支行 | 51050152797800001210 | 0.00 | 0.00 |
合计 | 185,699,986.03 | 0.00 |
注1:上述2个募集资金专户均于2022年6月注销。注2:初始存放金额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差异1,837,972.57元,系律师费、审计费、验资费等与发行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
月
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附件1-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综合考虑行业、市场情况及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需要,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募集资金有效使用,经公司2020年1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0年
月
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激光精密智能加工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进行调整,将该项目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4,000万元用于“PCB激光钻孔无人工厂”项目,具体详见本公司分别于2020年
月
日、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2021年
月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综合考虑经济形势、市场环境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及建设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和投资风险,同时满足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基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同意终止“PCB激光钻孔无人工厂”项目并使用剩余募集资金3,041.70万元(含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和未来产业布局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30日、9月15日在巨潮资讯
网上披露的公告。
、2020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2020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入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资项目 | 承诺前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承诺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① | 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②[注1] | 差异金额②-① | 差异原因 |
光韵达嘉兴智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11,569.04 | 11,569.04 | 11,589.42 | 20.38 | [注1] |
激光精密智能加工中心建设项目 | 10,000.96 | 6,000.96 | 5,704.16 | -296.80 | [注2(1)] |
光韵达云制造及无人工厂研发项目 | 4,422.00 | 4,422.00 | 3,302.06 | -1,119.94 | [注2(2)] |
PCB激光钻孔无人工厂 | — | 4,000.00 | 1,032.93 | -2,967.07 | [注2(3)] |
补充流动资金(PCB激光钻孔无人工厂项目终止结余资金) | — | — | 3,041.70 | — | [注2(3)] |
补充流动资金(其他项目终止及完结后结余资金) | — | — | 1,694.33 | — | [注2] |
合计 | 25,992.00 | 25,992.00 | 26,364.60 | -4,363.43 |
注1:上表中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含部分账户利息及结构性存款收益。注2:
(1)激光精密智能加工中心建设项目“激光精密智能加工中心建设项目”相关业务主要依托于深圳光韵达激光应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韵达激光”)在华东地区的南昌分公司和昆山分公司,由于中美贸易摩擦,较多企业受到影响,其中,为手机终端提供关键元器件和相关生产加工服务的企业也受到很大影响,从而导致光韵达激光的业务受到一定波及。综合国内外的发展趋势,光韵达激光目前使用的技术路线存在变更的可能,因此光韵达激光已没有必要追加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募集资金金额由原计划的10,000.96万元调整到6,000.96万元。为避免继续投入带来的投资风险,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调整策略终
止“激光精密智能加工中心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296.8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体详见本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14日、5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
(2)光韵达云制造及无人工厂研发项目“光韵达云制造及无人工厂研发项目”结合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原实施计划主要分两大部分投入,第一部分为云制造研发项目投入,初衷是计划依托于云计算、物联网、信息技术等专业技术,研发一个集客户订单接收、客户加工文件数据处理、订单指令下达和订单加工流程查询等环节于一体的云制造平台。第二部分为无人工厂研发项目投入,初衷是想实现一个集激光模板的平台接单、图纸自动智能数据处理、自动化生产、自动包装于一体的激光模板生产的智慧工厂,从而替代现有传统生产模式。
由于近年来物联网和信息技术的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第三方云技术能力大幅提升,目前使用的第三方软件已能满足公司的需求,且由于该项目的建设投入是渐进性的,公司出于谨慎性考虑,认为无必要对云制造平台独立进行相应研发。另外,无人工厂自立项研发后,由于国际形势变化,技术封锁,国外厂商无法配合提供该项目所需应用软件的开发接口,且无人工厂自主研发时间长,任务重,成本高,国内相关专业人才积累少,研发成果存在不确定性;硬件方面,由于国外的高端切割机受技术封锁原因,很难实现自动化接口的完全对接。公司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探索,发现成熟后的激光模板无人工厂需要的软硬件投入成本极高,和传统工厂相比,没有成本优势。为控制投资风险,避免增加投资损失,更好地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无必要对云制造和无人工厂继续进行研发。
基于稳健经营原则,结合公司业务实际开展情况、整体的业务布局及战略规划,公司经过谨慎研究决策,拟终止“云制造项目”及“无人工厂项目”的继续研发,并终止募投项目“光韵达云制造及无人工厂研发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1,119.9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体详见本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14日、5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
(3)PCB激光钻孔无人工厂
随着PCB行业的发展变化及公司新的战略规划,公司对“PCB激光钻孔无人工厂”进行了重新研究与评估。公司认为PCB市场与消费电子、5G通讯行业紧密相关,受公共卫生事件冲击,消费电子出货量增速放缓,全球5G建设进度不及预期,高频高速通讯板、芯片、关键元器件的量产也将延后;同时,本项目资金原计划主要用于购买进口激光钻孔设备,受公共卫生事件影响及需求旺盛,该设备供不应求,设备交付时间延迟。公司结合市场和项目
实际情况,认为项目达到预期效益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本着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公司拟终止“PCB激光钻孔无人工厂”项目并使用剩余募集资金3,041.70万元(含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和未来产业布局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2、2020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资项目 |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① | 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注1]② | 差异金额②-① | 差异原因 |
补充流动资金 | 9,000.00 | 9,000.00 | — | |
支付收购通宇49%股权的现金对价 | 4,900.00 | 4,900.00 | — | |
3D打印(激光)生产线建设项目 | 4,200.00 | 4,202.30 | 2.30 | [注1] |
本次交易的税费及中介费用 | 1,500.00 | 1,047.09 | -452.91 | [注2]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终止及完结后结余资金) | — | 457.94 | — | [注2] |
合计 | 19,600.00 | 19,607.33 | -450.61 |
注1:上表中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含部分账户利息及结构性存款收益。注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交易的税费及中介费用”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047.09万元,占“本次交易的税费及中介费用”规划资金的69.81%,占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的5.34%,尚有节余募集资金452.9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本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14日、5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19年8月1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19年
月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瑞华核字(2019)48490018号鉴证报告;2019年
月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161,720,538.14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华创证券对该事项无异议。
除上述置换外,无其他置换情况。
(2)2020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2020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截至2024年9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附件2-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020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光韵达云制造及无人工厂研发项目属于研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PCB激光钻孔无人工厂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即终止,无法测算效益。
(3)补充流动资金主要以满足上市公司未来业务持续发展带来的资金需求,从而降低财务风险,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2020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
(
)补充流动资金主要以满足上市公司未来业务持续发展带来的资金需求,从而降低财务风险,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
)本次交易的税费及中介费用主要为并购交易中支付的中介机构费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嘉兴市云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光韵达嘉兴智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嘉兴市云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光韵达嘉兴智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累计实现效益为-7,003.09万元,效益未及预期。项目建设期长于预期,2019年11月底取得项目竣工验收,2019年
月初通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造成基地项目投产延期;2020年起遭遇三年公共卫生事件,上下游配套企业受到严重影响,使得生产
效率大大降低,生产制造成本增加;虽然苹果测试设备产品需求总体相对稳定,但是遭遇中美贸易纠纷的不利影响,也只能艰难维持;此外,公司试图开拓新能源自动化生产线产品市场,初始阶段前景良好,但是近两年进入激烈竞争局面,很难打开市场。综合前述外部因素,导致嘉兴市云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产能一直未能实现,故本项目尚未达到预计经济效益。
(
)深圳光韵达激光应用技术有限公司激光精密智能加工中心建设项目深圳光韵达激光应用技术有限公司激光精密智能加工中心建设项目累计实现效益为-737.87万元,效益未及预期,主要是项目募集资金金额由原先计划的10,000.96万元调整到6,000.96万元,募投项目规模变小;另一方面,电子通讯行业因技术变革,募投项目可行性发生一定改变,导致未能达到计划效益。
、2020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3D打印(激光)生产线建设项目由通宇航空的子公司成都通鑫旺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实施,实施地址位于成都市新都区航空产业基地,项目效益未及预期主要受外部及内部几个因素的影响。外部方面:实施初期由于公共卫生事件集中管控,导致人员无法正常开展生产,供应商配套不及时,使得运转效率大大降低,其次由于每年夏天项目实施地因缺电而拉闸限电,导致公司投入到打印设备中的粉末报废增加,平均一个夏季报废的材料达到300-400万元。内部方面:由于扩张较快,新员工多,未有充足的时间进行技能培训,导致技术水平较弱。同期客户研发的新品多且交货时间短,交给工厂试制生产时,出错率、不良品率大幅上升,导致了产品的生产周期变长、材料成本率上升的局面。加上3D打印进口设备价值高,设备配件费、维护费、搬运费、调试的成本都很高,因此形成了产值低、成本高、毛利低甚至有些产品出现负毛利的局面。综上,项目建成后效益未达预期。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2020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
(一)资产权属变更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陈征宇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15号)核准,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陈征宇等4名交易对方购买成都
通宇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宇航空”)49%的股权。
2020年11月12日,通宇航空已就本次交易资产过户事宜办理完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收到了成都市双流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陈征宇、俞向明、张智勇、张翕将其所持的通宇航空共计49%股权全部过户登记至公司名下。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通宇航空100%股权,通宇航空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通宇航空主营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包括: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增材制造、增材制造装备制造、模具制造、3D打印服务、光电子器件制造。
公司该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为通宇航空
49.00%股权,通宇航空资产账面价值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4/9/30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2020/12/31 |
资产总额 | 74,755.68 | 70,242.04 | 65,111.55 | 41,701.08 | 22,501.70 |
负债总额 | 43,759.97 | 35,651.50 | 36,389.18 | 19,223.97 | 10,127.87 |
所有者权益 | 30,995.71 | 34,590.54 | 28,722.37 | 22,477.11 | 12,373.83 |
注:上表2020-2022年数据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审计,2024年
月末数据未经审计。
(三)生产经营和效益贡献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4年1-9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营业收入 | 11,484.46 | 20,906.58 | 19,774.07 | 15,552.61 | 11,022.46 |
净利润 | 805.17 | 5,879.12 | 6,245.26 | 5,903.28 | 4,949.7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735.94 | 5,912.18 | 6,225.98 | 5,878.53 | 4,936.59 |
注:上表2020-2022年数据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审计,2024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四)盈利预测实现以及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1、交易的业绩承诺及补偿情况
(1)业绩承诺2020年6月8日,本公司与通宇航空原股东陈征宇、俞向明、张智勇及张翕签订《盈利预测补偿协议》,通宇航空原股东陈征宇、俞向明、张智勇及张翕(以下称“补偿义务人”)承诺通宇航空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拟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及使用配套募集资金投资(包括期间资金的存款、理财等收益)所产生的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000万元、5,000万元和6,000万元。
如果实际利润低于上述承诺利润,交易对方将按照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相关规定进行补偿。
(2)盈利补偿
盈利补偿包括业绩补偿和资产减值补偿。
)业绩补偿
根据经合格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审核意见,如果盈利补偿期间任一会计年度目标公司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小于同期累计预测净利润数,则补偿义务人应对上市公司进行业绩补偿。补偿义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对盈利补偿期间累计实际净利润数与累计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根据下述公式,优先以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本公司股份进行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在盈利补偿期间,业绩补偿的应补偿股份数量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每年应补偿股份数量=(截至当期期末累积预测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盈利补偿期间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业绩补偿义务人认购股份总数-已补偿股份数
如上市公司在盈利补偿期间实施转增或送股的,则应补偿的股份数量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应补偿股份数(调整后)=应补偿股份数(调整前)×(1+转增或送股比例)
如上市公司在盈利补偿期间实施现金分红,则补偿义务人对现金分红的部分应做相应返还,并在收到上市公司发出的利润补偿通知后的30个工作日内且实际进行补偿之前将所需补偿的现金支付到上市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内。返还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返还金额=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应补偿股份数量。
若本次交易中认购股份总数不足以补偿的,补偿义务人每年应补偿现金数按
照下列公式计算:
每年应补偿现金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预测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盈利补偿期间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已补偿股份数×本次发行股份价格)-已补偿现金数《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所述“净利润”指本公司聘请的合格审计机构审计的标的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及适用配套募集资金投资(包括期间资金的存款、理财等收益)的净利润。
)资产减值补偿在盈利补偿期间届满时,由本公司聘请合格审计机构对成都通宇的股权进行减值测试。若出现标的股权期末减值额大于成都通宇支付的业绩补偿金额之和(以下简称“累计业绩补偿金额”)的情况,则补偿义务人应对上市公司进行资产减值补偿。补偿时优先以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本公司股份进行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
在盈利补偿期间届满时,补偿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需另行补偿金额=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累计业绩补偿金额。累计业绩补偿金额=盈利补偿期间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发行股票价格+盈利补偿期间已补偿现金总金额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成都通宇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中天运[2021]核字第90171号),通宇航空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936.59万元,超过承诺数936.59万元,完成本年预测盈利的123.41%。
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成都通宇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中天运[2022]核字第90121号),通宇航空2021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5,878.53万元,超过承诺数878.53万元,完成本年预测盈利的117.57%。
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成都通宇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中天运[2023]核字第90104号),通宇航空2022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6,225.98万元,超过承诺数225.98万元,完成本年预测盈利的103.77%。
五、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分别于2019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据此,公司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委托方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委托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产品类型 | 预期年收益率 |
本公司 | 兴业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1,100.00 | 2019/9/16 | 2020/9/10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25%-3.3425% |
本公司 | 兴业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200.00 | 2019/9/17 | 2019/12/16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15%-3.224% |
本公司 | 兴业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 | 2019/9/17 | 2019/10/17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95%-3.024% |
本公司 | 兴业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500.00 | 2019/9/18 | 2020/3/16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2%-3.2735% |
本公司 | 兴业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200.00 | 2019/9/18 | 2019/11/15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1%-3.174% |
光韵达激光 | 光大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 | 2019/10/8 | 2019/12/8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6% |
光韵达激光 | 光大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1,900.00 | 2019/10/8 | 2020/4/8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55% |
本公司 | 兴业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300.00 | 2019/11/22 | 2020/2/20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1%-3.174% |
本公司 | 兴业银行 | 结构性存 | 200.00 | 2019/12/19 | 2020/2/17 | 保本浮动 | 3.1%-3.174% |
款 | 收益型 | ||||||
本公司 | 兴业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 | 2020/11/6 | 2021/5/6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5% |
本公司 | 兴业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800.00 | 2020/11/13 | 无固定期限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4%-3.05% |
本公司 | 兴业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500.00 | 2020/11/13 | 无固定期限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4%-3.05% |
合计 | 7,800.00 |
注:上述产品均到期赎回至募集资金账户管理。
六、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2020年资产重组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交易的税费及中介费用”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500万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047.09万元,尚有节余募集资金452.91万元,节余资金已全部补充流动资金。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经公司于2021年
月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终止募投项目“PCB激光钻孔无人工厂”并使用剩余募集资金3,041.70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经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2年
月
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激光精密智能加工中心建设项目”、“光韵达云制造及无人工厂研发项目”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本次交易的税费及中介费用”项目的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同时授权公司相关人员负责办理本次专户注销事项,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予以终止。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所有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剩余募集资金2,152.27万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
截至2024年
月
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
附件1-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附件1-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附件2-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附件2-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020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1-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编制单位: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25,992.00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26,364.6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4,000.00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5.39% | 2019年度 | 18,761.25 | |||||||
2020年度 | 1,215.21 | |||||||||
2021年度 | 3,580.84 | |||||||||
2022年度 | 2,807.30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光韵达嘉兴智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光韵达嘉兴智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11,569.04 | 11,569.04 | 11,589.42 | 11,569.04 | 11,569.04 | 11,589.42 | 20.38 | 2020年度 |
2 | 激光精密智能加工中心建设项目 | 激光精密智能加工中心建设项目 | 10,000.96 | 6,000.96 | 5,704.16 | 10,000.96 | 6,000.96 | 5,704.16 | -296.8 | 2019年度 |
3 | 光韵达云制造及无人工厂研发项目 | 光韵达云制造及无人工厂研发项目 | 4,422.00 | 4,422.00 | 3,302.06 | 4,422.00 | 4,422.00 | 3,302.06 | -1,119.94 | 项目终止 |
4 | PCB激光钻孔无人工厂 | PCB激光钻孔无人工厂 | — | 4,000.00 | 1,032.93 | — | 4,000.00 | 1,032.93 | -2,967.07 | 项目终止 |
5 | — | 补充流动资金(PCB激光钻孔无人工厂) | — | — | 3,041.70 | — | — | 3,041.70 | — | 不适用 |
6 | — | 补充流动资金(其他项目终止及完结后结余资金) | — | — | 1,694.33 | — | — | 1,694.33 | — | 不适用 |
合计 | 25,992.00 | 25,992.00 | 26,364.60 | 25,992.00 | 25,992.00 | 26,364.60 | -4,363.43 |
附件1-2: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
编制单位: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19,600.00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19,607.3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2021年度 | 19,149.39 | |||||||
2022年度 | 457.94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9,000.00 | 9,000.00 | 9,000.00 | 9,000.00 | 9,000.00 | 9,000.00 | — | 不适用 |
2 | 支付收购通宇49%股权的现金对价 | 支付收购通宇49%股权的现金对价 | 4,900.00 | 4,900.00 | 4,900.00 | 4,900.00 | 4,900.00 | 4,900.00 | — | 不适用 |
3 | 3D打印(激光)生产线建设项目 | 3D打印(激光)生产线建设项目 | 4,200.00 | 4,200.00 | 4,202.30 | 4,200.00 | 4,200.00 | 4,202.30 | 2.30 | 2022年度 |
4 | 本次交易的税费及中介费用 | 本次交易的税费及中介费用 | 1,500.00 | 1,500.00 | 1,047.09 | 1,500.00 | 1,500.00 | 1,047.09 | -452.91 | 不适用 |
5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终止及完结后结余资金) | — | — | 457.94 | — | — | 457.94 | — | 不适用 |
合计 | 19,600.00 | 19,600.00 | 19,607.33 | 19,600.00 | 19,600.00 | 19,607.33 | -450.61 |
附件2-1: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编制单位: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及一期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1年度 | 2022年度 | 2023年度 | 2024年1-9月 | ||||
1 | 光韵达嘉兴智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100% | 本项目静态税前投资回收期为4.29年(含建设期),静态税后投资回收期为4.99年(含建设期),税后内部收益率为22.61% | -2,099.09 | -1,732.50 | -2,091.05 | -1,080.45 | -7,003.09 | 否 |
2 | 激光精密智能加工中心建设项目 | 100% | 项目静态税前投资回收期为4.74年(含建设期),静态税后投资回收期为5.11年(含建设期),税后内部收益率为20.72% | -4.13 | -280.83 | -433.86 | -19.05 | -737.87 | 否 |
3 | 光韵达云制造及无人工厂研发项目[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4 | PCB激光钻孔无人工厂[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5 | 补充流动资金[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上表中无法计算效益项目原因详见本报告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二)1。
附件2-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020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
编制单位: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及一期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1年度 | 2022年度 | 2023年度 | 2024年1-9月 | ||||
1 | 补充流动资金[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 | 3D打印(激光)生产线建设项目 | 97.14% | 预计年营业收入4500万元(不含税),净利润1,353.37万元 | 不适用 | 39.03 | 18.78 | -20.85 | 36.96 | 否 |
3 | 本次交易的税费及中介费用[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4 | 支付收购通宇49%股权的现金对价 | 不适用 | 2020年度4,000.00万元;2021年度5,000.00万元;2022年度6,000.00万元。 | 承诺期实际效益 | — | 是 | |||
2020年度 | 2021年度 | 2022年度 | |||||||
4,936.59 | 5,878.53 | 6,225.98 |
注:上表中无法计算效益项目原因详见本报告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二)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