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征收补偿情况概述
2025年2月5日,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嘉兴市南湖区万通新农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签订《协议书》, 公司位于嘉兴市南湖区曹庄集镇西首曹庄茧站范围内土地、房屋、装修、附属设施等(以下简称“标的资产”)由甲方征收,征收补偿金额合计为916.0008万元人民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本次资产处置事项在总经理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上述标的资产征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嘉兴市南湖区万通新农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由拳路309号紫御大厦3楼301室
4.法定代表人:蔡夏栋
5.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78881130XM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一般项目:集贸市场管理服务;
城乡市容管理;园区管理服务等。
8.控股股东:嘉兴科技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9.实际控制人:嘉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其他说明:交易对方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情形。
三、本次资产处置的基本情况
本次资产处置涉及的土地和房屋位于嘉兴市南湖区曹庄集镇西首,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3,448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合计3,913.3平方米,上述土地和房屋不存在抵押、质押情况,未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截至公告日,上述标的资产的账面原值为1,582,442元,累计折旧或摊销为1,535,675.7元,账面净值为46,766.30元。资产处置价格以浙江和诚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和诚(2025)估字第CP2025000001号”为定价依据。
四、补偿协议主要内容
(一)搬迁范围
乙方位于嘉兴市南湖区曹庄集镇西首宗地范围内土地、房屋(包含其他房屋、棚)、装修、附属设施等相关不动产。
(二)搬迁补偿价款
补偿价款包括搬迁范围内的土地、房屋(包含其他房屋、棚)、装修、附属设施等不动产价款及企业搬迁的各项奖励,补偿费用合计9,160,008元,大写:
人民币玖佰壹拾陆万零捌元整。
(三)支付条件与时间
1.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相关产权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第一期补偿款5,5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佰伍拾万元整)。
2.乙方将土地、房屋等相关不动产(含钥匙)移交给甲方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剩余补偿款3,660,008元(大写:人民币叁佰陆拾陆万零捌元整)。
(四)搬迁交付及期限
乙方须在协议生效后,于2025年2月28日前腾空(含出租区域)交付甲方。
(五)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将不动产依照上述约定交付给甲方或未在约定期限内配合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每逾期一天,以搬迁补偿价款总额为基数,参照LPR的1.5倍/360天计算承担违约金。
2.若甲方逾期支付,每逾期一天以搬迁补偿款总额为基数,参照LPR的1.5倍/360天计算承担违约金。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被征收的房屋为茧站库房,随着城市化进程和“东桑西移”产业政策的不断推进,该区域蚕茧收烘量萎缩,茧站库房已经不作生产经营用途,前期用于临时对外出租或闲置,因此本次征收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征收有利于公司盘活闲置资产,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并增加现金流。预计该事项将增加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 911.32万元,将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资产处置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