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5-010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20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玲莉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且满足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因此,监事会同意以2025年1月27日为授予日,向138名激励对象授予
105.3580万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29.12元。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9)。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