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浙江桢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陈森洁先生已于2025年2月5日收到贵公司发来的《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经自查,现回复如下:
控股股东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浙江桢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陈森洁先生,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除了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组、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特此回复。
陈森洁:
202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