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5日)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股份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2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人,实到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规定。经与会独立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山东聚合顺鲁化新材料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2月5日
(本页为《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之签署页)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签署:
周明生: 韩林静:
尹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