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2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傅昌宝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山东聚合顺鲁化新材料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山东聚合顺鲁化新材料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傅永宾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2月21日下午14:00时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