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71 证券简称:回盛生物 公告编号:2025-004转债代码:123132 转债简称:回盛转债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份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份锁定期于2025年2月5日届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及数量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2022年4月28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截至2023年4月21日,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389,050股,占公司当日总股本的1.44%,至此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本员工持股计划1,635,450股股票来源为上述已回购的股份。
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及锁定期
2024年2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公司股票1,635,450股已于2024年2月6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占公司过户当日总股本的
0.99%,过户价格为1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根据《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即2024年2月6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比例分别为40%、30%、30%。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份锁定期于2025年2月5日届满,解锁日为2025年2月6日,可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总数的40%,对应数量为654,18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9%。由于7名参与对象在第一批股份锁定期届满前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由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取消上述人员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83名参与对象实际解锁股数为614,380股。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份锁定期届满的后续安排
根据《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在个人考核期内绩效指标结果已确定。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在锁定期届满后至存续期届满前,根据市
场情况,择机出售第一批股份锁定期可解锁的标的股票,再将资金根据个人考核期内绩效指标考核结果进行分配。对于因人员离职等原因收回的股份所对应的权益在未来处置后由公司收回。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持有人证券账户名下,且按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有效表决权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有效表决权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在不违背政策要求的情况下,经管理委员会提议、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有效表决权同意,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未有效延期的,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届满后,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在不违背政策要求的情况下,经管理委员会提议、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有效表决权同意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即可终止实施。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