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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股份: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2-06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人民币8,000万元—10,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2元/股(含本数);按回购金额及回购股份全部以最高价22元/股回购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63.6364万股—454.5455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4479%—0.5599%,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等将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

二、本次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规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月31日,公司尚未开展本次回购。

三、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2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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