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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2-06

证券代码:603225 证券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5-011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2/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25,000万元~50,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16.00元/股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2,398.01万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57%
实际回购金额27,873.0901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9.60元/股~14.85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年1月31日,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6.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从2024年1月31日至2025年1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日、2024年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4-011)。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金额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当前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决定增加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公司将根据调整后的回购资金总额情况相应调整《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回购股份数量等内容。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回购股份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6)、《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公告编号:

2024-098)。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2月2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4年2月3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二)2025年1月30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3,98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7%,回购最高价格14.85元/股,回购最低价格9.60元/股,回购均价11.62元/股,使用资金总额27,873.0901 万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研发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2月1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披露本公告期间,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本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2024年10月16日,公司披露了《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119),公司董事兼副总裁沈健彧、许纪忠,董事兼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杨剑飞,副总裁赵春财、管永银、郑永伟、李国平、林镇勇8人分别获授限制性股票15万股,公司财务负责人沈孙强获授限制性股票13万股,上述限制性股票已于2024年10月14日完成授予登记工作。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此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回购前回购完成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0012,993,0000.85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529,470,0221001,511,771,31999.15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3,088,4911.5129,368,3911.93
股份总数1,529,470,0221001,524,764,319100

注:1、公司于2024年5月7日注销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020年回购股份4,707,200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7日披露的《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0年回购股份注销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2、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完成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12,993,000股的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披露的《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119);

3、其余回购前后总股本的差异是“凤21转债”在2024年1月3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转

股 1,497 股所致。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23,980,100股,根据回购股份方案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本次回购的股份暂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回购股份过户之前,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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