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142,070股,占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前总股本的0.09%,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156,000,000股变更为155,857,930股。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1月24日办理完成。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1年9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2、2021年10月29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了及时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
3、2021年11月23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了及时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1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
4、回购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于每月前三个交易日披露截至上月末公司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9日、2021年11月3日、2021年12月2日、2022年1月5日、2022年2月8日、2022年3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2021-075、2021-090、2022-001、2022-008、2022-010)。
5、2022年3月30日,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790,070股,占公司总股本156,000,000股的1.79%,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18.6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14.7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44,977,918.3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期限提前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二、本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2024年12月26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42,070股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原方案“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公司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142,070股,占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前总股本的0.09%,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1月24日办理完成。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额、股本结构相应发生变化。
三、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公司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142,070股,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56,000,000股减少为155,857,930股,股本结构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数量(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16,001,137 | 10.26% | 0 | 16,001,137 | 10.27%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39,998,863 | 89.74% | -142,070 | 139,856,793 | 89.73% |
总股本 | 156,000,000 | 100.00% | -142,070 | 155,857,930 | 100.00% |
四、本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旨在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每股收益水平,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
本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后续事项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注册资本、修改章程、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等,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