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25-005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重新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孙金国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及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起始日 | 解除日期 | 质权人 |
孙金国 | 是 | 15,000,000 | 29.35% | 1.51% | 2019年5月10日 | 2025年1月24日 | 杭州富阳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二、本次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孙金国 | 是 | 2,613,641 | 5.11% | 0.26% | 否 | 是 | 2025年1月24日 | 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止 | 杭州上市公司稳健发展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补充质押 |
孙金国 | 是 | 1,491,092 | 2.92% | 0.15% | 否 | 是 | 2025年1月24日 | 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止 | 杭州上市公司稳健发展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补充质押 |
孙金国 | 是 | 3,825,746 | 7.49% | 0.38% | 否 | 是 | 2025年1月24日 | 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止 | 杭州上市公司稳健发展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补充质押 |
孙金国 | 是 | 1,102,377 | 2.16% | 0.11% | 否 | 是 | 2025年1月24日 | 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止 | 杭州上市公司稳健发展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补充质押 |
孙金国 | 是 | 5,967,144 | 11.68% | 0.60% | 否 | 是 | 2025年1月24日 | 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止 | 杭州上市公司稳健发展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补充质押 |
合计 | 是 | 15,000,000 | 29.35% | 1.51% |
注:若出现合计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的尾数不相等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上述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一)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 |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 情况 | 未质押股份 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孙锋峰 | 100,473,422 | 10.09% | 100,473,422 | 100,473,422 | 100.00% | 10.09% | 0 | 0 | 0 | 0 |
孙金国 | 51,107,461 | 5.13% | 36,107,461 | 51,107,461 | 100.00% | 5.13% | 0 | 0 | 0 | 0 |
孙利群 | 20,567,555 | 2.07% | 20,567,555 | 20,567,555 | 100.00% | 2.07% | 0 | 0 | 0 | 0 |
SHUHONG SUN | 3,800,000 | 0.38% | 3,800,000 | 3,800,000 | 100.00% | 0.38% | 0 | 0 | 0 | 0 |
合计 | 175,948,438 | 17.68% | 160,948,438 | 175,948,438 | 100.00% | 17.68% | 0 | 0 | 0 | 0 |
(二)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50%: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据公司了解,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无到期的质押。
(3)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购销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或控制权稳定、三会运作、日常管理)等产生影响。
2.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
(1)高比例质押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自身行为,暂不存在偿债风险,也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到期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会采取重新质押、追加保证金或以其自有资金偿还等方式归还质押借款。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不存在与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关联交易、担保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表;
2、证券质押登记表;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