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对参股子公司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方法的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有关规定,对持有参股子公司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信托”)股份的会计核算方法由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变更为长期股权投资,并以权益法确认损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核算方法变更的概述
公司持有北方信托5.4341%的股份,系北方信托第三大股东。2024年12月,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核准批复,公司向北方信托派出一名董事。经公司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上述会计核算方法变更事项进行沟通,认定公司对北方信托实施重大影响,符合权益法核算条件,故自2024年12月起,公司对北方信托的会计核算方法由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变更为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
二、本次会计核算方法变更的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持有北方信托5.4341%的股份,且派有董事会成员,直接参与其董事会的运作,对北方信托的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有关规定,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应作为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因此,公司对北方信托的核算方法采用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符合财政部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更加准确的反应公司对北方信托投资的会计核算情况。
三、本次会计核算方法变更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会计核算方法变更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尚需根据北方信托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评估确认,并依据评估结果获得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具体影响。目前,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规定和对北方信托经营情况初步判断,预计会计核算方法变更将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