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五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含独立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任海亮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
公司全资孙公司连云港赣榆东望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和连云港赣榆东赣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拟在连云港分别投资建设200MW光伏发电项目,上述两个项目测算总投资约224,322万元。
《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cninfo.com.cn,同时刊登在2025年2月5日的《证券时报》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