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及制定发行境外上市股份后适用的
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发行境外上市股份后适用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鉴于公司拟于境外公开发行股票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H股上市”),根据《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以下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修订或制定并形成草案,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制度名称 |
1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
2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
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
4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
5 | 独立董事制度(草案) |
6 | 关联(连)交易决策制度(草案) |
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 |
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 |
9 | 股东通讯政策(草案) |
1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草案) |
11 | 董事、监事及相关人员证券交易及披露管理办法(草案) |
12 | 董事会成员及雇员多元化政策(草案) |
修订或制定后的上述内部治理制度草案具体内容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予以披露。其中第1-4项制度,9-12项制度
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第5-8项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本次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在此之前,除另有修订外,现行的上述内部治理制度将继续适用。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就本次H股上市事项,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境内外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及本次H股上市实际情况,对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该等文件不时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修改)。
特此公告。
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