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4.90%股权涉及的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中联评报字[2025]第0166号
共5册,第1册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
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4.90%股权涉及的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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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目 录
声 明 ...... 1
摘 要 ...... 3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 5
二、评估目的 ...... 24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25
四、价值类型 ...... 30
五、评估基准日 ...... 31
六、评估依据 ...... 31
七、评估方法 ...... 35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43
九、评估假设 ...... 45
十、评估结论 ...... 48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 50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58
十三、评估报告日 ...... 59
附件 ......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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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的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评估结论生效的前提,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负债清单以及评估所需的预测性财务信息、权属证明等资料,已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盖章或其他方式确认。
四、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五、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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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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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接受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3.21%股权和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69%股权之经济行为,对所涉及的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评估对象为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是全部资产和负债,包括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及相应负债。
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11月30日。
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本次评估以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结合委托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采用市场法、收益法对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进行整体评估,然后加以校核比较,考虑评估方法的适用前提及满足评估目的,本次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基于产权持有人及企业管理层对未来发展趋势的判断及经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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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得出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24年11月30日的评估结论如下: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138,496.96万元,评估值为140,600.00万元,评估增值2,103.04万元,增值率1.52%。在使用本评估结论时,特别提请报告使用者使用本报告时注意报告中所载明的特殊事项以及期后重大事项。根据资产评估相关法律法规,涉及法定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报告,须委托人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资产评估监督管理程序后使用。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一年,即自2024年11月30日至2025年11月29日使用有效。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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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产 评 估 报 告中联评报字[2025]第0166号
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市场法、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就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3.21%股权和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69%股权之经济行为,对所涉及的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24年11月30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 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本次资产评估的委托人一为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人二为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为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一概况
名称: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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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王希全注册资金:70050.6244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1993年7月17日营业期限:1993年7月17日至无固定期限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668325921R股票代码:600173.SH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建筑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金属矿石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委托人二概况名称: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住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复兴西路580号一楼法定代表人:庞欣元注册资金:130829.1126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1998年10月21日营业期限:1998年10月21日至无固定期限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61463526股票代码:600580.SH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机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发电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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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输变配电监测控制设备制造;输变配电监测控制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池制造;电池销售;风机、风扇制造;品牌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对外承包工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被评估单位概况企业基本情况名称: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东山路15号法定代表人:王小鑫注册资本:28268.2907万元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3日营业期限:2013年10月23日 至 无固定期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4081677952A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气设备修理;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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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及股东结构
(1)有限公司设立
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浙江龙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龙能有限”)系由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卧龙电驱”)与浙江龙柏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龙柏集团”)共同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其中卧龙电驱出资3,060万元,龙柏集团出资2,940万元。
龙能有限设立时的注册资本由上述股东于2013年10月至2014年3月期间以货币方式分两次缴付完毕。上述出资经上虞同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分别出具了《验资报告》(虞同会验(2013)字第541号)、《验资报告》(虞同会验(2014)字第094号)。截至2014年3月13日,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6,000万元已足额缴纳。
设立时,公司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表1 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及持股比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万元) | 股权比例(%) | 实缴出资(万元) | 实收资本占总注册资本比例(%) |
1 | 卧龙电驱 | 3,060.00 | 51.00 | 3,060.00 | 51.00 |
2 | 龙柏集团 | 2,940.00 | 49.00 | 2,940.00 | 49.00 |
合计 | 6,000.00 | 100.00 | 6,000.00 | 100.00 |
(2)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30日,龙能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决议以2020年11月30日作为审计和评估基准日,将龙能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0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010号),确认截至2020年11月30日,龙能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27,966.24万元。同日,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0]沪第1887号),确认截至2020年11月30日,龙能有限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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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51,673.38万元。同日,龙能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以2020年11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27,966.24万元为基础,折合股本159,127,951股,每股面值1.00元,净资产与股本差额12,053.45万元列入资本公积。
就上述事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15日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053号),确认龙能有限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159,127,951元,出资方式为净资产出资。
2021年3月23日,龙能电力在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04081677952A)。
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表2 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及持股比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万元) | 股权比例(%) | 实缴出资(万元) | 实收资本占总注册资本比例(%) |
1 | 卧龙电驱 | 7.786.1588 | 48.93 | 7.786.1588 | 48.93 |
2 | 龙柏集团 | 4,525.0000 | 28.44 | 4,525.0000 | 28.44 |
3 | 陈永苗 | 421.8750 | 2.65 | 421.8750 | 2.65 |
4 | 朱柏根 | 349.7318 | 2.20 | 349.7318 | 2.20 |
5 | 王小鑫 | 328.1250 | 2.06 | 328.1250 | 2.06 |
6 | 绍兴上虞乾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上虞乾信”) | 315.6250 | 1.98 | 315.6250 | 1.98 |
7 | 杨自荣 | 203.1250 | 1.28 | 203.1250 | 1.28 |
8 | 朱健康 | 187.5000 | 1.18 | 187.5000 | 1.18 |
9 | 朱颖 | 187.5000 | 1.18 | 187.5000 | 1.18 |
10 | 朱滨 | 187.5000 | 1.18 | 187.5000 | 1.18 |
11 | 毛月新 | 187.5000 | 1.18 | 187.5000 | 1.18 |
12 | 杜丽君 | 156.2500 | 0.98 | 156.2500 | 0.98 |
13 | 倪哲江 | 156.2500 | 0.98 | 156.2500 | 0.98 |
14 | 邱跃 | 131.1494 | 0.82 | 131.1494 | 0.82 |
15 | 章维珍 | 93.7500 | 0.59 | 93.7500 | 0.59 |
16 | 宋翠明 | 93.7500 | 0.59 | 93.7500 | 0.59 |
17 | 何计萍 | 93.7500 | 0.59 | 93.7500 | 0.59 |
18 | 黄正凤 | 93.7500 | 0.59 | 93.7500 | 0.59 |
19 | 杜坚飚 | 78.1250 | 0.49 | 78.1250 | 0.49 |
20 | 陈慧芳 | 78.1250 | 0.49 | 78.1250 | 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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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万元) | 股权比例(%) | 实缴出资(万元) | 实收资本占总注册资本比例(%) |
21 | 俞越 | 62.5000 | 0.39 | 62.5000 | 0.39 |
22 | 蔡小仟 | 58.2886 | 0.37 | 58.2886 | 0.37 |
23 | 徐静 | 46.8750 | 0.29 | 46.8750 | 0.29 |
24 | 方绿萍 | 46.8750 | 0.29 | 46.8750 | 0.29 |
25 | 董冠球 | 43.7165 | 0.27 | 43.7165 | 0.27 |
合计 | 15,912.7951 | 100.00 | 15,912.7951 | 100.00 |
(3)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
2021年5月26日,龙能电力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全体股东作出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增加注册资本至16,140.1207万元,新增股本分别由浙江钱塘江金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金研资管”)认购113.6628万元,浙江创新发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创新发展”)认购113.6628万元,增资价格为4.4元/股,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21年7月16日,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
2021年9月28日,绍兴同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绍同会验字(2021)第16号),对上述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
本次增资完成后,龙能电力的股本结构如下:
表3 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及持股比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万元) | 股权比例(%) | 实缴出资(万元) | 实收资本占总注册资本比例(%) |
1 | 卧龙电驱 | 7.786.1588 | 48.24 | 7.786.1588 | 48.24 |
2 | 龙柏集团 | 4,525.0000 | 28.04 | 4,525.0000 | 28.04 |
3 | 陈永苗 | 421.8750 | 2.61 | 421.8750 | 2.61 |
4 | 朱柏根 | 349.7318 | 2.17 | 349.7318 | 2.17 |
5 | 王小鑫 | 328.1250 | 2.03 | 328.1250 | 2.03 |
6 | 上虞乾信 | 315.6250 | 1.96 | 315.6250 | 1.96 |
7 | 杨自荣 | 203.1250 | 1.26 | 203.1250 | 1.26 |
8 | 朱健康 | 187.5000 | 1.16 | 187.5000 | 1.16 |
9 | 朱颖 | 187.5000 | 1.16 | 187.5000 | 1.16 |
10 | 朱滨 | 187.5000 | 1.16 | 187.5000 | 1.16 |
11 | 毛月新 | 187.5000 | 1.16 | 187.5000 | 1.16 |
12 | 杜丽君 | 156.2500 | 0.97 | 156.2500 | 0.97 |
13 | 倪哲江 | 156.2500 | 0.97 | 156.2500 | 0.97 |
14 | 邱跃 | 131.1494 | 0.81 | 131.1494 | 0.81 |
15 | 金研资管 | 113.6628 | 0.70 | 113.6628 | 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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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万元) | 股权比例(%) | 实缴出资(万元) | 实收资本占总注册资本比例(%) |
16 | 创新发展 | 113.6628 | 0.70 | 113.6628 | 0.70 |
17 | 章维珍 | 93.7500 | 0.58 | 93.7500 | 0.58 |
18 | 宋翠明 | 93.7500 | 0.58 | 93.7500 | 0.58 |
19 | 何计萍 | 93.7500 | 0.58 | 93.7500 | 0.58 |
20 | 黄正凤 | 93.7500 | 0.58 | 93.7500 | 0.58 |
21 | 杜坚飚 | 78.1250 | 0.48 | 78.1250 | 0.48 |
22 | 陈慧芳 | 78.1250 | 0.48 | 78.1250 | 0.48 |
23 | 俞越 | 62.5000 | 0.39 | 62.5000 | 0.39 |
24 | 蔡小仟 | 58.2886 | 0.36 | 58.2886 | 0.36 |
25 | 徐静 | 46.8750 | 0.29 | 46.8750 | 0.29 |
26 | 方绿萍 | 46.8750 | 0.29 | 46.8750 | 0.29 |
27 | 董冠球 | 43.7165 | 0.27 | 43.7165 | 0.27 |
合计 | 16,140.1207 | 100.00 | 16,140.1207 | 100.00 |
(4)股份公司第二次增资
2021年12月25日,龙能电力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全体股东作出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增加注册资本至17,535.1207万元,新增股本分别由朱柏根认购570.00万元,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卧龙控股”)认购455.00万元,上海卧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卧龙资管”)认购220.00万元,王建乔、葛志平、祃虎源各认购50.00万元,增资价格为4.4元/股,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22年2月14日,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龙能电力的股本结构如下:
表4 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及持股比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万元) | 股权比例(%) | 实缴出资(万元) | 实收资本占总注册资本比例(%) |
1 | 卧龙电驱 | 7.786.1588 | 44.40 | 7.786.1588 | 44.40 |
2 | 龙柏集团 | 4,525.0000 | 25.81 | 4,525.0000 | 25.81 |
3 | 朱柏根 | 919.7318 | 5.25 | 919.7318 | 5.25 |
4 | 卧龙控股 | 455.0000 | 2.59 | 455.0000 | 2.59 |
5 | 陈永苗 | 421.8750 | 2.41 | 421.8750 | 2.41 |
6 | 王小鑫 | 328.1250 | 1.87 | 328.1250 | 1.87 |
7 | 上虞乾信 | 315.6250 | 1.80 | 315.6250 | 1.80 |
8 | 卧龙资管 | 220.0000 | 1.25 | 220.0000 | 1.25 |
9 | 杨自荣 | 203.1250 | 1.16 | 203.1250 | 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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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万元) | 股权比例(%) | 实缴出资(万元) | 实收资本占总注册资本比例(%) |
10 | 朱健康 | 187.5000 | 1.07 | 187.5000 | 1.07 |
11 | 朱颖 | 187.5000 | 1.07 | 187.5000 | 1.07 |
12 | 朱滨 | 187.5000 | 1.07 | 187.5000 | 1.07 |
13 | 毛月新 | 187.5000 | 1.07 | 187.5000 | 1.07 |
14 | 杜丽君 | 156.2500 | 0.89 | 156.2500 | 0.89 |
15 | 倪哲江 | 156.2500 | 0.89 | 156.2500 | 0.89 |
16 | 邱跃 | 131.1494 | 0.75 | 131.1494 | 0.75 |
17 | 金研资管 | 113.6628 | 0.65 | 113.6628 | 0.65 |
18 | 创新发展 | 113.6628 | 0.65 | 113.6628 | 0.65 |
19 | 章维珍 | 93.7500 | 0.53 | 93.7500 | 0.53 |
20 | 宋翠明 | 93.7500 | 0.53 | 93.7500 | 0.53 |
21 | 何计萍 | 93.7500 | 0.53 | 93.7500 | 0.53 |
22 | 黄正凤 | 93.7500 | 0.53 | 93.7500 | 0.53 |
23 | 杜坚飚 | 78.1250 | 0.45 | 78.1250 | 0.45 |
24 | 陈慧芳 | 78.1250 | 0.45 | 78.1250 | 0.45 |
25 | 俞越 | 62.5000 | 0.36 | 62.5000 | 0.36 |
26 | 蔡小仟 | 58.2886 | 0.33 | 58.2886 | 0.33 |
27 | 王建乔 | 50.0000 | 0.29 | 50.0000 | 0.29 |
28 | 葛志平 | 50.0000 | 0.29 | 50.0000 | 0.29 |
29 | 祃虎源 | 50.0000 | 0.29 | 50.0000 | 0.29 |
30 | 徐静 | 46.8750 | 0.27 | 46.8750 | 0.27 |
31 | 方绿萍 | 46.8750 | 0.27 | 46.8750 | 0.27 |
32 | 董冠球 | 43.7165 | 0.25 | 43.7165 | 0.25 |
合计 | 17,535.1207 | 100.00 | 17,535.1207 | 100.00 |
(5)股份公司第三次增资
2022年2月28日,龙能电力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全体股东作出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增加注册资本至19,383.1207万元,新增股本分别由绍兴上虞龙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上虞龙祺”)认购572.50万元,绍兴上虞龙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上虞龙泰”)认购530.00万元,王小鑫认购340.00万元,绍兴上虞龙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上虞龙璟”)认购240.50万元,陈跃进认购115.00万元,朱颖认购50.00万元,增资价格为4.4元/股,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2022年3月15日,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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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增资完成后,龙能电力的股本结构如下:
表5 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及持股比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万元) | 股权比例(%) | 实缴出资(万元) | 实收资本占总注册资本比例(%) |
1 | 卧龙电驱 | 7,786.1588 | 40.17 | 7,786.1588 | 40.17 |
2 | 龙柏集团 | 4,525.0000 | 23.35 | 4,525.0000 | 23.35 |
3 | 朱柏根 | 919.7318 | 4.75 | 919.7318 | 4.75 |
4 | 王小鑫 | 668.1250 | 3.45 | 668.1250 | 3.45 |
5 | 上虞龙祺 | 572.5000 | 2.95 | 572.5000 | 2.95 |
6 | 上虞龙泰 | 530.0000 | 2.73 | 530.0000 | 2.73 |
7 | 卧龙控股 | 455.0000 | 2.35 | 455.0000 | 2.35 |
8 | 陈永苗 | 421.8750 | 2.18 | 421.8750 | 2.18 |
9 | 上虞乾信 | 315.6250 | 1.63 | 315.6250 | 1.63 |
10 | 上虞龙璟 | 240.5000 | 1.24 | 240.5000 | 1.24 |
11 | 朱颖 | 237.5000 | 1.23 | 237.5000 | 1.23 |
12 | 卧龙资管 | 220.0000 | 1.14 | 220.0000 | 1.14 |
13 | 杨自荣 | 203.1250 | 1.05 | 203.1250 | 1.05 |
14 | 朱健康 | 187.5000 | 0.97 | 187.5000 | 0.97 |
15 | 朱滨 | 187.5000 | 0.97 | 187.5000 | 0.97 |
16 | 毛月新 | 187.5000 | 0.97 | 187.5000 | 0.97 |
17 | 杜丽君 | 156.2500 | 0.81 | 156.2500 | 0.81 |
18 | 倪哲江 | 156.2500 | 0.81 | 156.2500 | 0.81 |
19 | 邱跃 | 131.1494 | 0.68 | 131.1494 | 0.68 |
20 | 陈跃进 | 115.0000 | 0.59 | 115.0000 | 0.59 |
21 | 金研资管 | 113.6628 | 0.59 | 113.6628 | 0.59 |
22 | 创新发展 | 113.6628 | 0.59 | 113.6628 | 0.59 |
23 | 章维珍 | 93.7500 | 0.48 | 93.7500 | 0.48 |
24 | 宋翠明 | 93.7500 | 0.48 | 93.7500 | 0.48 |
25 | 何计萍 | 93.7500 | 0.48 | 93.7500 | 0.48 |
26 | 黄正凤 | 93.7500 | 0.48 | 93.7500 | 0.48 |
27 | 杜坚飚 | 78.1250 | 0.40 | 78.1250 | 0.40 |
28 | 陈慧芳 | 78.1250 | 0.40 | 78.1250 | 0.40 |
29 | 俞越 | 62.5000 | 0.32 | 62.5000 | 0.32 |
30 | 蔡小仟 | 58.2886 | 0.30 | 58.2886 | 0.30 |
31 | 王建乔 | 50.0000 | 0.26 | 50.0000 | 0.26 |
32 | 葛志平 | 50.0000 | 0.26 | 50.0000 | 0.26 |
33 | 杩虎源 | 50.0000 | 0.26 | 50.0000 | 0.26 |
34 | 徐静 | 46.8750 | 0.24 | 46.8750 | 0.24 |
35 | 方绿萍 | 46.8750 | 0.24 | 46.8750 | 0.24 |
36 | 董冠球 | 43.7165 | 0.23 | 43.7165 | 0.23 |
合计 | 19,383.1207 | 100.00 | 19,383.1207 | 100.00 |
(6)股份公司第四次增资
2022年6月14日,龙能电力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全
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 ? 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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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股东作出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增加注册资本至28,268.2907万元,新增股本分别由卧龙电驱认购4,081.632万元,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牧原实业”)认购1,224.49万元,冯海良认购1,020.41万元,杭州金研益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金研益后”)认购632.653万元,宋四根认购612.245万元,绍兴市国改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绍兴国改”)认购408.163万元,杭州浙创秋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浙创秋丰”)认购367.31万元,上虞乾信认购245.00万元,广州潮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广州潮徽”)认购102.041万元,车四宝认购80.00万元,王建乔认购50.00万元,徐静认购40.817万元,罗国标认购20.409万元,增资价格为4.9元/股,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2022年7月26日,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2022年8月22日,绍兴同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绍同会验字(2022)第12号),对股份公司第二次增资、第三次增资及本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本次增资完成后,龙能电力的股本结构如下:
表6 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及持股比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万元) | 股权比例(%) | 实缴出资(万元) | 实收资本占总注册资本比例(%) |
1 | 卧龙电驱 | 11.867.7908 | 41.98 | 11.867.7908 | 41.98 |
2 | 龙柏集团 | 4,525.0000 | 16.01 | 4,525.0000 | 16.01 |
3 | 牧原实业 | 1,224.4900 | 4.33 | 1,224.4900 | 4.33 |
4 | 冯海良 | 1,020.4100 | 3.61 | 1,020.4100 | 3.61 |
5 | 朱柏根 | 919.7318 | 3.25 | 919.7318 | 3.25 |
6 | 王小鑫 | 668.1250 | 2.36 | 668.1250 | 2.36 |
7 | 金研益后 | 632.6530 | 2.24 | 632.6530 | 2.24 |
8 | 宋四根 | 612.2450 | 2.17 | 612.2450 | 2.17 |
9 | 上虞龙祺 | 572.5000 | 2.03 | 572.5000 | 2.03 |
10 | 上虞乾信 | 560.6250 | 1.98 | 560.6250 | 1.98 |
11 | 上虞龙泰 | 530.0000 | 1.87 | 530.0000 | 1.87 |
12 | 卧龙控股 | 455.0000 | 1.61 | 455.0000 | 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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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万元) | 股权比例(%) | 实缴出资(万元) | 实收资本占总注册资本比例(%) |
13 | 陈永苗 | 421.8750 | 1.49 | 421.8750 | 1.49 |
14 | 绍兴国改 | 408.1630 | 1.44 | 408.1630 | 1.44 |
15 | 浙创秋丰 | 367.3100 | 1.30 | 367.3100 | 1.30 |
16 | 上虞龙璟 | 240.5000 | 0.85 | 240.5000 | 0.85 |
17 | 朱颖 | 237.5000 | 0.84 | 237.5000 | 0.84 |
18 | 卧龙资管 | 220.0000 | 0.78 | 220.0000 | 0.78 |
19 | 杨自荣 | 203.1250 | 0.72 | 203.1250 | 0.72 |
20 | 朱健康 | 187.5000 | 0.66 | 187.5000 | 0.66 |
21 | 朱滨 | 187.5000 | 0.66 | 187.5000 | 0.66 |
22 | 毛月新 | 187.5000 | 0.66 | 187.5000 | 0.66 |
23 | 杜丽君 | 156.2500 | 0.55 | 156.2500 | 0.55 |
24 | 倪哲江 | 156.2500 | 0.55 | 156.2500 | 0.55 |
25 | 邱跃 | 131.1494 | 0.46 | 131.1494 | 0.46 |
26 | 陈跃进 | 115.0000 | 0.41 | 115.0000 | 0.41 |
27 | 金研资管 | 113.6628 | 0.40 | 113.6628 | 0.40 |
28 | 创新发展 | 113.6628 | 0.40 | 113.6628 | 0.40 |
29 | 广州潮徽 | 102.0410 | 0.36 | 102.0410 | 0.36 |
30 | 王建乔 | 100.0000 | 0.35 | 100.0000 | 0.35 |
31 | 章维珍 | 93.7500 | 0.33 | 93.7500 | 0.33 |
32 | 宋翠明 | 93.7500 | 0.33 | 93.7500 | 0.33 |
33 | 何计萍 | 93.7500 | 0.33 | 93.7500 | 0.33 |
34 | 黄正凤 | 93.7500 | 0.33 | 93.7500 | 0.33 |
35 | 徐静 | 87.6920 | 0.31 | 87.6920 | 0.31 |
36 | 车四宝 | 80.0000 | 0.28 | 80.0000 | 0.28 |
37 | 杜坚飚 | 78.1250 | 0.28 | 78.1250 | 0.28 |
38 | 陈慧芳 | 78.1250 | 0.28 | 78.1250 | 0.28 |
39 | 俞越 | 62.5000 | 0.22 | 62.5000 | 0.22 |
40 | 蔡小仟 | 58.2886 | 0.21 | 58.2886 | 0.21 |
41 | 葛志平 | 50.0000 | 0.18 | 50.0000 | 0.18 |
42 | 祃虎源 | 50.0000 | 0.18 | 50.0000 | 0.18 |
43 | 方绿萍 | 46.8750 | 0.17 | 46.8750 | 0.17 |
44 | 董冠球 | 43.7165 | 0.15 | 43.7165 | 0.15 |
45 | 罗国标 | 20.4090 | 0.07 | 20.4090 | 0.07 |
合计 | 28,268.2907 | 100.00 | 28,268.2907 | 100.00 |
(7)股份公司第一次股份转让
2022年6月,创新发展分别与金研资管、浙创秋丰、杭州崚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杭州崚钰”)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分别将其拥有的龙能电力56.83万股股份转让给金研资管,39.78万股股份转让给浙创秋丰,17.05万股股份转让给杭州崚钰,股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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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为4.9元/股。2022年8月1日,龙柏集团分别与朱柏根、毛月新、朱颖、朱滨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分别将其拥有的龙能电力360.00万股股份转让给朱柏根,220.00万股股份转让给毛月新,210.00万股股份转让给朱颖,
210.00万股股份转让给朱滨,股份转让价格为4.9元/股。2022年8月15日,龙能电力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全体股东作出股东大会决议,同意上述股份转让。
2022年8月25日,龙能电力向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本次工商备案。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龙能电力的股本结构如下:
表7 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及持股比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万元) | 股权比例(%) | 实缴出资(万元) | 实收资本占总注册资本比例(%) |
1 | 卧龙电驱 | 11,867.7908 | 41.98 | 11,867.7908 | 41.98 |
2 | 龙柏集团 | 3,525.0000 | 12.47 | 3,525.0000 | 12.47 |
3 | 朱柏根 | 1,279.7318 | 4.53 | 1,279.7318 | 4.53 |
4 | 牧原实业 | 1,224.4900 | 4.33 | 1,224.4900 | 4.33 |
5 | 冯海良 | 1,020.4100 | 3.61 | 1,020.4100 | 3.61 |
6 | 王小鑫 | 668.1250 | 2.36 | 668.1250 | 2.36 |
7 | 金研益后 | 632.6530 | 2.24 | 632.6530 | 2.24 |
8 | 宋四根 | 612.2450 | 2.17 | 612.2450 | 2.17 |
9 | 上虞龙祺 | 572.5000 | 2.03 | 572.5000 | 2.03 |
10 | 上虞乾信 | 560.6250 | 1.98 | 560.6250 | 1.98 |
11 | 上虞龙泰 | 530.0000 | 1.87 | 530.0000 | 1.87 |
12 | 卧龙控股 | 455.0000 | 1.61 | 455.0000 | 1.61 |
13 | 朱颖 | 447.5000 | 1.58 | 447.5000 | 1.58 |
14 | 陈永苗 | 421.8750 | 1.49 | 421.8750 | 1.49 |
15 | 绍兴国改 | 408.1630 | 1.44 | 408.1630 | 1.44 |
16 | 毛月新 | 407.5000 | 1.44 | 407.5000 | 1.44 |
17 | 浙创秋丰 | 407.0920 | 1.44 | 407.0920 | 1.44 |
18 | 朱滨 | 397.5000 | 1.41 | 397.5000 | 1.41 |
19 | 上虞龙璟 | 240.5000 | 0.85 | 240.5000 | 0.85 |
20 | 卧龙资管 | 220.0000 | 0.78 | 220.0000 | 0.78 |
21 | 杨自荣 | 203.1250 | 0.72 | 203.1250 | 0.72 |
22 | 朱健康 | 187.5000 | 0.66 | 187.5000 | 0.66 |
23 | 金研资管 | 170.4942 | 0.60 | 170.4942 | 0.60 |
24 | 杜丽君 | 156.2500 | 0.55 | 156.2500 | 0.55 |
25 | 倪哲江 | 156.2500 | 0.55 | 156.2500 | 0.55 |
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 ? 资产评估报告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17页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万元) | 股权比例(%) | 实缴出资(万元) | 实收资本占总注册资本比例(%) |
26 | 邱跃 | 131.1494 | 0.46 | 131.1494 | 0.46 |
27 | 陈跃进 | 115.0000 | 0.41 | 115.0000 | 0.41 |
28 | 广州潮徽 | 102.0410 | 0.36 | 102.0410 | 0.36 |
29 | 王建乔 | 100.0000 | 0.35 | 100.0000 | 0.35 |
30 | 章维珍 | 93.7500 | 0.33 | 93.7500 | 0.33 |
31 | 宋翠明 | 93.7500 | 0.33 | 93.7500 | 0.33 |
32 | 何计萍 | 93.7500 | 0.33 | 93.7500 | 0.33 |
33 | 黄正凤 | 93.7500 | 0.33 | 93.7500 | 0.33 |
34 | 徐静 | 87.6920 | 0.31 | 87.6920 | 0.31 |
35 | 车四宝 | 80.0000 | 0.28 | 80.0000 | 0.28 |
36 | 杜坚飚 | 78.1250 | 0.28 | 78.1250 | 0.28 |
37 | 陈慧芳 | 78.1250 | 0.28 | 78.1250 | 0.28 |
38 | 俞越 | 62.5000 | 0.22 | 62.5000 | 0.22 |
39 | 蔡小仟 | 58.2886 | 0.21 | 58.2886 | 0.21 |
40 | 葛志平 | 50.0000 | 0.18 | 50.0000 | 0.18 |
41 | 祃虎源 | 50.0000 | 0.18 | 50.0000 | 0.18 |
42 | 方绿萍 | 46.8750 | 0.17 | 46.8750 | 0.17 |
43 | 董冠球 | 43.7165 | 0.15 | 43.7165 | 0.15 |
44 | 罗国标 | 20.4090 | 0.07 | 20.4090 | 0.07 |
45 | 杭州崚钰 | 17.0494 | 0.06 | 17.0494 | 0.06 |
合计 | 28,268.2907 | 100.00 | 28,268.2907 | 100.00 |
(8)股份公司第二次股份转让
2022年12月20日,杜丽君与骆瑜珍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拥有的龙能电力62.50万股股份转让给骆瑜珍;倪哲江与倪小红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拥有的龙能电力31.25万股股份转让给倪小红;何计萍与卧龙控股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拥有的龙能电力21.88万股股份转让给卧龙控股。
2022年12月21日,龙能电力召开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全体股东作出股东大会决议,同意上述股份转让。
2023年1月29日,龙能电力向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本次工商备案。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龙能电力的股本结构如下:
表8 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及持股比例
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 ? 资产评估报告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18页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万元) | 股权比例(%) | 实缴出资(万元) | 实收资本占总注册资本比例(%) |
1 | 卧龙电驱 | 11,867.7908 | 41.98 | 11,867.7908 | 41.98 |
2 | 龙柏集团 | 3,525.0000 | 12.47 | 3,525.0000 | 12.47 |
3 | 朱柏根 | 1,279.7318 | 4.53 | 1,279.7318 | 4.53 |
4 | 牧原实业 | 1,224.4900 | 4.33 | 1,224.4900 | 4.33 |
5 | 冯海良 | 1,020.4100 | 3.61 | 1,020.4100 | 3.61 |
6 | 王小鑫 | 668.1250 | 2.36 | 668.1250 | 2.36 |
7 | 金研益后 | 632.6530 | 2.24 | 632.6530 | 2.24 |
8 | 宋四根 | 612.2450 | 2.17 | 612.2450 | 2.17 |
9 | 上虞龙祺 | 572.5000 | 2.03 | 572.5000 | 2.03 |
10 | 上虞乾信 | 560.6250 | 1.98 | 560.6250 | 1.98 |
11 | 上虞龙泰 | 530.0000 | 1.87 | 530.0000 | 1.87 |
12 | 卧龙控股 | 476.8750 | 1.69 | 476.8750 | 1.69 |
13 | 朱颖 | 447.5000 | 1.58 | 447.5000 | 1.58 |
14 | 陈永苗 | 421.8750 | 1.49 | 421.8750 | 1.49 |
15 | 绍兴国改 | 408.1630 | 1.44 | 408.1630 | 1.44 |
16 | 毛月新 | 407.5000 | 1.44 | 407.5000 | 1.44 |
17 | 浙创秋丰 | 407.0920 | 1.44 | 407.0920 | 1.44 |
18 | 朱滨 | 397.5000 | 1.41 | 397.5000 | 1.41 |
19 | 上虞龙璟 | 240.5000 | 0.85 | 240.5000 | 0.85 |
20 | 卧龙资管 | 220.0000 | 0.78 | 220.0000 | 0.78 |
21 | 杨自荣 | 203.1250 | 0.72 | 203.1250 | 0.72 |
22 | 朱健康 | 187.5000 | 0.66 | 187.5000 | 0.66 |
23 | 金研资管 | 170.4942 | 0.60 | 170.4942 | 0.60 |
24 | 邱跃 | 131.1494 | 0.46 | 131.1494 | 0.46 |
25 | 倪哲江 | 125.0000 | 0.44 | 125.0000 | 0.44 |
26 | 陈跃进 | 115.0000 | 0.41 | 115.0000 | 0.41 |
27 | 广州潮徽 | 102.0410 | 0.36 | 102.0410 | 0.36 |
28 | 王建乔 | 100.0000 | 0.35 | 100.0000 | 0.35 |
29 | 杜丽君 | 93.7500 | 0.33 | 93.7500 | 0.33 |
30 | 章维珍 | 93.7500 | 0.33 | 93.7500 | 0.33 |
31 | 宋翠明 | 93.7500 | 0.33 | 93.7500 | 0.33 |
32 | 黄正凤 | 93.7500 | 0.33 | 93.7500 | 0.33 |
33 | 徐静 | 87.6920 | 0.31 | 87.6920 | 0.31 |
34 | 车四宝 | 80.0000 | 0.28 | 80.0000 | 0.28 |
35 | 杜坚飚 | 78.1250 | 0.28 | 78.1250 | 0.28 |
36 | 陈慧芳 | 78.1250 | 0.28 | 78.1250 | 0.28 |
37 | 何计萍 | 71.8750 | 0.25 | 71.8750 | 0.25 |
38 | 骆瑜珍 | 62.5000 | 0.22 | 62.5000 | 0.22 |
39 | 俞越 | 62.5000 | 0.22 | 62.5000 | 0.22 |
40 | 蔡小仟 | 58.2886 | 0.21 | 58.2886 | 0.21 |
41 | 葛志平 | 50.0000 | 0.18 | 50.0000 | 0.18 |
42 | 祃虎源 | 50.0000 | 0.18 | 50.0000 | 0.18 |
43 | 方绿萍 | 46.8750 | 0.17 | 46.8750 | 0.17 |
44 | 董冠球 | 43.7165 | 0.15 | 43.7165 | 0.15 |
45 | 倪小红 | 31.2500 | 0.11 | 31.2500 | 0.11 |
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 ? 资产评估报告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19页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万元) | 股权比例(%) | 实缴出资(万元) | 实收资本占总注册资本比例(%) |
46 | 罗国标 | 20.4090 | 0.07 | 20.4090 | 0.07 |
47 | 杭州崚钰 | 17.0494 | 0.06 | 17.0494 | 0.06 |
合计 | 28,268.2907 | 100.00 | 28,268.2907 | 100.00 |
(9)股份公司第三次股份转让
2023年6月29日,宋四根与卧龙电驱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拥有的龙能电力307.00万股股份转让给卧龙电驱,股份转让价格为5.16元/股。
2023年6月29日,龙能电力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全体股东作出股东大会决议,同意上述股份转让。
2023年10月16日,龙能电力向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本次工商备案。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龙能电力的股本结构如下:
表9 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及持股比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万元) | 股权比例(%) | 实缴出资(万元) | 实收资本占总注册资本比例(%) |
1 | 卧龙电驱 | 12,174.7908 | 43.07 | 12,174.7908 | 43.07 |
2 | 龙柏集团 | 3,525.0000 | 12.47 | 3,525.0000 | 12.47 |
3 | 朱柏根 | 1,279.7318 | 4.53 | 1,279.7318 | 4.53 |
4 | 牧原实业 | 1,224.4900 | 4.33 | 1,224.4900 | 4.33 |
5 | 冯海良 | 1,020.4100 | 3.61 | 1,020.4100 | 3.61 |
6 | 王小鑫 | 668.1250 | 2.36 | 668.1250 | 2.36 |
7 | 金研益后 | 632.6530 | 2.24 | 632.6530 | 2.24 |
8 | 上虞龙祺 | 572.5000 | 2.03 | 572.5000 | 2.03 |
9 | 上虞乾信 | 560.6250 | 1.98 | 560.6250 | 1.98 |
10 | 上虞龙泰 | 530.0000 | 1.87 | 530.0000 | 1.87 |
11 | 卧龙控股 | 476.8750 | 1.69 | 476.8750 | 1.69 |
12 | 朱颖 | 447.5000 | 1.58 | 447.5000 | 1.58 |
13 | 陈永苗 | 421.8750 | 1.49 | 421.8750 | 1.49 |
14 | 绍兴国改 | 408.1630 | 1.44 | 408.1630 | 1.44 |
15 | 毛月新 | 407.5000 | 1.44 | 407.5000 | 1.44 |
16 | 浙创秋丰 | 407.0920 | 1.44 | 407.0920 | 1.44 |
17 | 朱滨 | 397.5000 | 1.41 | 397.5000 | 1.41 |
18 | 宋四根 | 305.2450 | 1.08 | 305.2450 | 1.08 |
19 | 上虞龙璟 | 240.5000 | 0.85 | 240.5000 | 0.85 |
20 | 卧龙资管 | 220.0000 | 0.78 | 220.0000 | 0.78 |
21 | 杨自荣 | 203.1250 | 0.72 | 203.1250 | 0.72 |
22 | 朱健康 | 187.5000 | 0.66 | 187.5000 | 0.66 |
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 ? 资产评估报告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20页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万元) | 股权比例(%) | 实缴出资(万元) | 实收资本占总注册资本比例(%) |
23 | 金研资管 | 170.4942 | 0.60 | 170.4942 | 0.60 |
24 | 邱跃 | 131.1494 | 0.46 | 131.1494 | 0.46 |
25 | 倪哲江 | 125.0000 | 0.44 | 125.0000 | 0.44 |
26 | 陈跃进 | 115.0000 | 0.41 | 115.0000 | 0.41 |
27 | 广州潮徽 | 102.0410 | 0.36 | 102.0410 | 0.36 |
28 | 王建乔 | 100.0000 | 0.35 | 100.0000 | 0.35 |
29 | 杜丽君 | 93.7500 | 0.33 | 93.7500 | 0.33 |
30 | 章维珍 | 93.7500 | 0.33 | 93.7500 | 0.33 |
31 | 宋翠明 | 93.7500 | 0.33 | 93.7500 | 0.33 |
32 | 黄正凤 | 93.7500 | 0.33 | 93.7500 | 0.33 |
33 | 徐静 | 87.6920 | 0.31 | 87.6920 | 0.31 |
34 | 车四宝 | 80.0000 | 0.28 | 80.0000 | 0.28 |
35 | 杜坚飚 | 78.1250 | 0.28 | 78.1250 | 0.28 |
36 | 陈慧芳 | 78.1250 | 0.28 | 78.1250 | 0.28 |
37 | 何计萍 | 71.8750 | 0.25 | 71.8750 | 0.25 |
38 | 骆瑜珍 | 62.5000 | 0.22 | 62.5000 | 0.22 |
39 | 俞越 | 62.5000 | 0.22 | 62.5000 | 0.22 |
40 | 蔡小仟 | 58.2886 | 0.21 | 58.2886 | 0.21 |
41 | 葛志平 | 50.0000 | 0.18 | 50.0000 | 0.18 |
42 | 祃虎源 | 50.0000 | 0.18 | 50.0000 | 0.18 |
43 | 方绿萍 | 46.8750 | 0.17 | 46.8750 | 0.17 |
44 | 董冠球 | 43.7165 | 0.15 | 43.7165 | 0.15 |
45 | 倪小红 | 31.2500 | 0.11 | 31.2500 | 0.11 |
46 | 罗国标 | 20.4090 | 0.07 | 20.4090 | 0.07 |
47 | 杭州崚钰 | 17.0494 | 0.06 | 17.0494 | 0.06 |
合计 | 28,268.2907 | 100.00 | 28,268.2907 | 100.00 |
(10)股份公司第四次股份转让
2024年10月18日,浙创秋丰与卧龙电驱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拥有的龙能电力39.782万股股份转让给卧龙电驱,股份转让价格为5.14元/股。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龙能电力的股本结构如下:
表10 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及持股比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万元) | 股权比例(%) | 实缴出资(万元) | 实收资本占总注册资本比例(%) |
1 | 卧龙电驱 | 12,214.5728 | 43.21 | 12,214.5728 | 43.21 |
2 | 龙柏集团 | 3,525.0000 | 12.47 | 3,525.0000 | 12.47 |
3 | 朱柏根 | 1,279.7318 | 4.53 | 1,279.7318 | 4.53 |
4 | 牧原实业 | 1,224.4900 | 4.33 | 1,224.4900 | 4.33 |
5 | 冯海良 | 1,020.4100 | 3.61 | 1,020.4100 | 3.61 |
6 | 王小鑫 | 668.1250 | 2.36 | 668.1250 | 2.36 |
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 ? 资产评估报告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21页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万元) | 股权比例(%) | 实缴出资(万元) | 实收资本占总注册资本比例(%) |
7 | 金研益后 | 632.6530 | 2.24 | 632.6530 | 2.24 |
8 | 上虞龙祺 | 572.5000 | 2.03 | 572.5000 | 2.03 |
9 | 上虞乾信 | 560.6250 | 1.98 | 560.6250 | 1.98 |
10 | 上虞龙泰 | 530.0000 | 1.87 | 530.0000 | 1.87 |
11 | 卧龙控股 | 476.8750 | 1.69 | 476.8750 | 1.69 |
12 | 朱颖 | 447.5000 | 1.58 | 447.5000 | 1.58 |
13 | 陈永苗 | 421.8750 | 1.49 | 421.8750 | 1.49 |
14 | 绍兴国改 | 408.1630 | 1.44 | 408.1630 | 1.44 |
15 | 毛月新 | 407.5000 | 1.44 | 407.5000 | 1.44 |
16 | 朱滨 | 397.5000 | 1.41 | 397.5000 | 1.41 |
17 | 浙创秋丰 | 367.3100 | 1.30 | 367.3100 | 1.30 |
18 | 宋四根 | 305.2450 | 1.08 | 305.2450 | 1.08 |
19 | 上虞龙璟 | 240.5000 | 0.85 | 240.5000 | 0.85 |
20 | 卧龙资管 | 220.0000 | 0.78 | 220.0000 | 0.78 |
21 | 杨自荣 | 203.1250 | 0.72 | 203.1250 | 0.72 |
22 | 朱健康 | 187.5000 | 0.66 | 187.5000 | 0.66 |
23 | 金研资管 | 170.4942 | 0.60 | 170.4942 | 0.60 |
24 | 邱跃 | 131.1494 | 0.46 | 131.1494 | 0.46 |
25 | 倪哲江 | 125.0000 | 0.44 | 125.0000 | 0.44 |
26 | 陈跃进 | 115.0000 | 0.41 | 115.0000 | 0.41 |
27 | 广州潮徽 | 102.0410 | 0.36 | 102.0410 | 0.36 |
28 | 王建乔 | 100.0000 | 0.35 | 100.0000 | 0.35 |
29 | 杜丽君 | 93.7500 | 0.33 | 93.7500 | 0.33 |
30 | 章维珍 | 93.7500 | 0.33 | 93.7500 | 0.33 |
31 | 宋翠明 | 93.7500 | 0.33 | 93.7500 | 0.33 |
32 | 黄正凤 | 93.7600 | 0.33 | 93.7500 | 0.33 |
33 | 徐静 | 87.6920 | 0.31 | 87.6920 | 0.31 |
34 | 车四宝 | 80.0000 | 0.28 | 80.0000 | 0.28 |
35 | 杜坚飚 | 78.1250 | 0.28 | 78.1250 | 0.28 |
36 | 陈慧芳 | 78.1250 | 0.28 | 78.1250 | 0.28 |
37 | 何计萍 | 71.8750 | 0.25 | 71.8750 | 0.25 |
38 | 骆瑜珍 | 62.5000 | 0.22 | 62.5000 | 0.22 |
39 | 俞越 | 62.5000 | 0.22 | 62.5000 | 0.22 |
40 | 蔡小仟 | 58.2886 | 0.21 | 58.2886 | 0.21 |
41 | 葛志平 | 50.0000 | 0.18 | 50.0000 | 0.18 |
42 | 祃虎源 | 50.0000 | 0.18 | 50.0000 | 0.18 |
43 | 方绿萍 | 46.8750 | 0.17 | 46.8750 | 0.17 |
44 | 董冠球 | 43.7165 | 0.15 | 43.7165 | 0.15 |
45 | 倪小红 | 31.2500 | 0.11 | 31.2500 | 0.11 |
46 | 罗国标 | 20.4090 | 0.07 | 20.4090 | 0.07 |
47 | 杭州崚钰 | 17.0394 | 0.06 | 17.0494 | 0.06 |
合计 | 28,268.2907 | 100.00 | 28,268.2907 | 100.00 |
截至评估基准日,龙能电力股权未发生变更。
资产、财务及经营状况
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 ? 资产评估报告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22页
(1)合并报表财务状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11月30日,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资产总额215,151.70万元,负债71,120.63万元,净资产144,031.0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8,496.96万元;2024年1-11月合并报表营业收入33,417.73万元,净利润10,455.7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70.34万元。
(2)母公司报表财务状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11月30日,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报表口径资产总额156,471.22万元,负债58,545.03万元,净资产97,926.20万元;2024年1-11月母公司报表营业收入21,917.05万元,净利润8,062.25万元。
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近一年一期资产、财务状况如下表:
表11 合并报表资产、负债及财务状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4年11月30日 |
总资产 | 214,143.15 | 215,151.70 |
负债 | 8,1024.91 | 71,120.63 |
净资产 | 133,118.24 | 144,031.07 |
归母净资产 | 128,375.40 | 138,496.96 |
项目 | 2023年 | 2024年1-11月 |
营业收入 | 30,552.70 | 33,417.73 |
利润总额 | 9,535.19 | 11,876.39 |
净利润 | 8,069.75 | 10,455.78 |
归母净利润 | 7,937.56 | 9,670.3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334.30 | 13,327.9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788.34 | -16,817.9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73.60 | -4,775.27 |
审计机构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表12 母公司报表资产、负债及财务状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4年11月30日 |
总资产 | 149,265.65 | 156,471.22 |
负债 | 59,023.05 | 58,545.03 |
净资产 | 90,242.60 | 97,92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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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23页
项目 | 2023年 | 2024年1-11月 |
营业收入 | 14,526.46 | 21,917.05 |
利润总额 | 1,168.89 | 8,190.69 |
净利润 | 872.73 | 8,062.2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968.28 | 21,710.5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255.93 | -19,394.4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463.53 | -4,017.84 |
审计机构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截至评估基准日,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属70家二级子公司,10家三级子公司。
二级子公司中,南阳龙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立诺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LONGNENG POWERPHILIPPINES INC.、LongnengPower Italy SRL.和LN ELECTRIC POWER TECHNOLOGY MEXICOS.DE R.L.DE C.V.为控股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55.00%、70.00%、99.90%、
80.00%和99.90%,其余65家二级子公司持股均为100.00%;三级子公司均在二级子公司南阳龙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南阳龙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均持股100.00%。
截至评估基准日长期股权投资账面原值39,246.73万元,无减值准备,账面净值39,246.73万元。
核心业务情况
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0月,注册资本
2.86亿元,是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主营业务涉及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投资、建设、智能运维、工程EOC、综合能源应用解决方案等领域,同时拥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资质、工程设计电力行业输变电设计乙级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四级资质、机电安装二级资质、电力工程总承包二级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资质。旗下拥有六十余家专注于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的子公司,分布在华东、华南、华中、华北、川渝等省份区域。
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 ? 资产评估报告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24页
公司是一家以光伏业务为核心的综合能源服务商,主营业务系光伏电站投资运营和光伏电站EPC,是国内首批工商业分布式电站投资运营商。公司目前投资运营的光伏电站以工商业分布式电站为主,辅以集中式光伏电站,截至2024年年末,公司已投入运营的光伏电站项目共104个,累计并网装机容量456MW,分布于浙江、江西、安徽、山东等12个省份。公司聚焦工商业光储应用场景,拥有从开发、设计、建设和运营的垂直一体化业务体系。专注于为企业提供低碳、清洁的综合能源服务。
公司执行的主要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33号,2014年7月修订版)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41项具体准则。
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本次资产评估的委托人一为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人二为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为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人二为被评估单位的股东,持股比例为43.21%,委托人一拟收购被评估单位股权。
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资产评估委托合同未约定其他报告使用人。
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未经评估机构和委托人确认的机构或个人不能由于得到评估报告而成为评估报告使用者。
二、 评估目的
根据《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临2025-002)和《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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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临2025-006),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3.21%股权和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69%股权。
本次资产评估的目的是反映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是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为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资产和负债。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资产总额215,151.70万元,负债71,120.63万元,净资产144,031.0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8,496.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5,713.96万元,非流动资产159,437.74万元;流动负债32,816.61万元,非流动负债38,304.02万元。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报表账面资产总额为156,471.22万元,负债58,545.03万元,净资产97,926.2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8,865.01万元,非流动资产67,606.21万元;流动负债40,502.77万元,非流动负债18,042.25万元。
上述资产与负债数据摘自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24年11月30日的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负债表,评估是在企业经过审计后的基础上进行的。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主要资产情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母公司报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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径资产总额156,471.22万元,主要资产包括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的部分应收账款和固定资产存在抵质押情况,具体抵质押情况详见评估报告第十一部分:特别事项说明。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报表口径,纳入评估范围内的实物资产账面值24,804.52万元,占评估范围内总资产的15.85%,主要为存货、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这些资产具有以下特点:
1.实物资产分布情况和存放地点
实物资产主要分布在被评估单位各生产经营厂区内。
2.实物资产的使用现状、技术特点、大修及改扩建情况
(1)存货
存货主要是原材料,为公司投建分布式光伏项目的相关材料,实物存货数量较多,周转情况良好,不存在明显的积压情况。
(2)设备类资产
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纳入母公司报表口径评估范围内的设备类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车辆和电子设备。其中:
A.机器设备:共计14项,主要为运营的屋顶分布式光伏设备。
B.车辆:共计4项,主要为江铃牌厢式运输车、广汽传祺牌汽车和一汽大众牌汽车等,为公司日常经营中使用的车辆。
C.电子设备:共计93项,主要为电脑、空调、打印机、办公桌椅等。
截至评估基准日,上述设备运行、保管良好,均正常使用中。
(3)在建工程
纳入评估范围内的在建工程为土建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共计18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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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纳入评估范围的土建工程1项,为龙能三号地块新厂房项目。纳入评估范围的设备安装工程共17项,主要包括池州汇成二期项目、湖州美普兰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二期、卧龙电气南阳防爆集团新区光伏项目等。截至评估基准日,上述项目进展正常。
3.账面记录的无形资产情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11月30日,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报评估的范围内账面记录的无形资产-土地1项,无形资产-其他共计9项。
其中无形资产-土地共1宗,为出让土地,已办理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人为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表:
表13 企业申报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序号 | 土地权证编号 | 土地位置 | 取得日期 | 终止日期 | 权利性质 | 土地用途 | 面积(m2) |
1 | 浙(2023)绍兴市上虞区不动产权第0016563号 |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端智造集聚区) | 2023/3/27 | 2073/3/26 | 出让 | 工业用地 | 4,2611.00 |
无形资产-其他主要为企业外购的办公软件等。
截至评估基准日,上述无形资产正常使用。
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的类型、数量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11月30日,企业申报评估的范围内有46项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分别为1项商标权、44项专利权和1项域名。
其中,在评估基准日前取得授权的无形资产有40项,包括1项商标权,1项域名,15项发明专利,1项外观专利和22项实用新型;截至评估基准日仍在实质审查程序的无形资产有6项,为6项发明专利。
具体明细如下:
表14 企业申报的无形资产-商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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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商标 | 商标名称 | 申报日期 | 注册号 | 国际分类 | 商标状态 |
1 | 龙能电力 | 2023/12/12 | 75743446 | 09类-科学仪器 | 初审公告 |
表15 企业申报的无形资产-专利权情况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类型 | 申请日期 | 授权日期 | 状态 |
1 | 用于光伏清扫机器人的无线充电防风机构 | 202420062046.5 | 实用新型 | 2024-01-10 | 2024-12-13 | 授权 |
2 | 驱动机构及具有其的光伏清扫机器人 | 202420143423.8 | 实用新型 | 2024-01-19 | 2024-11-29 | 授权 |
3 | 光伏板清洁机器人 | 202430019450.X | 外观设计 | 2024-01-11 | 2024-11-29 | 授权 |
4 | 一种可靠性强的储能电池箱 | 202110301982.8 | 发明授权 | 2021-03-22 | 2023-05-30 | 授权 |
5 | 一种便携式光伏电站检测设备 | 202011392785.3 | 发明授权 | 2020-12-02 | 2023-04-21 | 授权 |
6 | 一种集装箱式储能系统 | 202110268645.3 | 发明授权 | 2021-03-12 | 2022-08-12 | 授权 |
7 | 一种光伏建筑外墙清洁系统 | 202011429852.4 | 发明授权 | 2020-12-09 | 2022-06-21 | 授权 |
8 | 一种太阳能储能系统 | 202110270675.8 | 发明授权 | 2021-03-12 | 2022-06-07 | 授权 |
9 | 一种光伏电站清扫机器人 | 202011403360.8 | 发明授权 | 2020-12-04 | 2022-02-08 | 授权 |
10 | 一种翻转式光伏储电移动电源 | 202120392132.9 | 实用新型 | 2021-02-22 | 2022-02-08 | 授权 |
11 | 一种智能电工工具 | 202022854919.0 | 实用新型 | 2020-12-02 | 2022-01-18 | 授权 |
12 | 一种厂房屋顶安全爬梯 | 202022912248.9 | 实用新型 | 2020-12-07 | 2022-01-11 | 授权 |
13 | 一种电力载波传输系统 | 202022896730.8 | 实用新型 | 2020-12-03 | 2021-12-14 | 授权 |
14 | 一种光伏发电系统检测设备 | 202011429820.4 | 发明授权 | 2020-12-09 | 2021-11-12 | 授权 |
15 | 一种BIPV电站降温增效系统 | 202022853619.0 | 实用新型 | 2020-12-01 | 2021-10-08 | 授权 |
16 | 一种BIPV屋面电站便携式智能运维工具 | 202022909386.1 | 实用新型 | 2020-12-07 | 2021-10-01 | 授权 |
17 | 一种远程抄表系统 | 202022866390.4 | 实用新型 | 2020-12-03 | 2021-10-01 | 授权 |
18 | 一种便携式移动登高设备 | 202022899871.5 | 实用新型 | 2020-12-04 | 2021-09-24 | 授权 |
19 | 一种光伏板用的储电装置 | 202120393662.5 | 实用新型 | 2021-02-22 | 2021-09-24 | 授权 |
20 | 一种一体化太阳能储电装置 | 202120392720.2 | 实用新型 | 2021-02-22 | 2021-09-21 | 授权 |
21 | 一种远程检测光伏发电性能的系统 | 202022859402.0 | 实用新型 | 2020-12-02 | 2021-09-21 | 授权 |
22 | 一种BIPV光伏电站智能清洁系统 | 202022896895.5 | 实用新型 | 2020-12-04 | 2021-09-17 | 授权 |
23 | 一种便携式光伏电站清洁设备 | 202022841234.2 | 实用新型 | 2020-12-01 | 2021-09-14 | 授权 |
24 | 一种智能电量分析系统 | 202022866121.8 | 实用新型 | 2020-12-03 | 2021-09-14 | 授权 |
25 | 一种光伏发电的集中控制系统 | 202011397916.7 | 发明授权 | 2020-12-04 | 2021-09-14 | 授权 |
26 | 一种高空作业登高设备 | 202022899875.3 | 实用新型 | 2020-12-04 | 2021-08-17 | 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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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类型 | 申请日期 | 授权日期 | 状态 |
27 | 一种水面光伏电站清洁系统 | 202022858849.6 | 实用新型 | 2020-12-02 | 2021-08-17 | 授权 |
28 | 一种光伏储能系统箱 | 202011389439.X | 发明授权 | 2020-12-02 | 2021-08-17 | 授权 |
29 | 一种高效建筑光伏一体化发电站 | 201922325633.0 | 实用新型 | 2019-12-23 | 2020-10-23 | 授权 |
30 | 一种建筑光伏一体化发电系统 | 201922421897.6 | 实用新型 | 2019-12-27 | 2020-10-23 | 授权 |
31 | 一种平稳式光伏发电系统 | 201922492966.2 | 实用新型 | 2019-12-31 | 2020-09-08 | 授权 |
32 | 用于建筑光伏一体化的光伏发电系统 | 201922370373.9 | 实用新型 | 2019-12-25 | 2020-08-18 | 授权 |
33 | 一种基于农光互补的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 | 201911240491.6 | 发明授权 | 2019-12-03 | 2020-07-03 | 授权 |
34 | 一种渔光互补光伏发电系统 | 202010262016.5 | 发明授权 | 2020-04-06 | 2020-07-03 | 授权 |
35 | 一种光伏板用水下防沉降桩 | 202010232610.X | 发明授权 | 2020-03-28 | 2020-06-16 | 授权 |
36 | 一种太阳能光伏电站远程管理测控系统 | 202010003564.6 | 发明授权 | 2020-01-03 | 2020-05-08 | 授权 |
37 | 一种基于渔光互补的太阳能光伏发电支撑结构 | 202010029232.5 | 发明授权 | 2020-01-13 | 2020-04-14 | 授权 |
38 | 一种用于太阳能光伏板的清洗装置 | 202010029283.8 | 发明授权 | 2020-01-13 | 2020-03-31 | 授权 |
39 | 光伏清洁机器人的控制方法及电子设备 | 202410123527.7 | 发明公布 | 2024-01-29 | 实质审查 | |
40 | 光伏板清洁设备的控制方法及光伏板清洁设备 | 202410232091.5 | 发明公布 | 2024-02-29 | 实质审查 | |
41 | 光伏板清扫机构 | 202410038736.1 | 发明公布 | 2024-01-10 | 实质审查 | |
42 | 光伏机器人的控制方法及电子装置 | 202311460426.0 | 发明公布 | 2023-11-03 | 实质审查 | |
43 | 清扫机器人的姿态修正方法、装置以及清扫机器人 | 202311175390.1 | 发明公布 | 2023-09-12 | 实质审查 | |
44 | 光伏机器人的电机运行方法、装置、存储介质及电子装置 | 202311460880.6 | 发明公布 | 2023-11-02 | 实质审查 |
表16 企业申报的无形资产-域名情况
序号 | 域名 | 审核日期 |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 |
1 | longnengpower.cn | 2022/12/08 | 浙ICP备2022035525号-1 |
截至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内的6项专利权,目前处于实质审查阶段,尚未取得正式授权,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该部分资产属于其所有,对于因该部分资产权属可能造成的纠纷与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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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关。
截至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的9项无形资产,分别为“用于光伏清扫机器人的无线充电防风机构”、“驱动机构及具有其的光伏清扫机器人”、“光伏板清洁机器人”、“光伏清洁机器人的控制方法及电子设备”、“光伏板清洁设备的控制方法及光伏板清洁设备”、“光伏板清扫机构”、“光伏机器人的控制方法及电子装置”、“清扫机器人的姿态修正方法、装置以及清扫机器人”和“光伏机器人的电机运行方法、装置、存储介质及电子装置”,上述无形资产的产权人为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出具声明,在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交割前,放弃上述9项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提请报告使用人注意。
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的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类型、数量和账面金额
本次评估报告中基准日各项资产及负债账面值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1月24日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XYZH/2025SZAA6B0028)审计结果。评估是在企业经过审计后的基础上进行的。
除此之外,未引用其他机构报告内容。
四、 价值类型
依据本次评估目的,确定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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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的基准日是2024年11月30日。此基准日是委托人在综合考虑被评估单位的资产规模、工作量大小、预计所需时间、合规性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的。
六、 评估依据
本次资产评估遵循的评估依据主要包括经济行为依据、法律法规依据、评估准则依据、资产权属依据,及评定估算时采用的取价依据和其他参考资料等,具体如下:
经济行为依据
1.《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临2025-002);
2.《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临2025-006)。
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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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根据2020年3月20日证监会令第16号《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第五次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2号,2019年8月26日修订并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年11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7日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91号,2017年10月30日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5号);
《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其他与评估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评估准则依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号);《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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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号);《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中评协[2019]35号);《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号);《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号);《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8]38号);《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17]37号);《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17]38号);《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号);《资产评估执业准则——知识产权》(中评协[2023]14号);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号);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号);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中评协[2017]35号);
《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号);
《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号);
《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50号);
《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 12 号——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中折现率的测算》(中评协[2020]38号);
其他与评估工作相关的准则等。
资产权属依据权属证;重要资产购置合同或凭证;其他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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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价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公告;
《2024机电产品报价手册》(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
基准地价文件;
土地交易市场资料;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价格信息资料库相关资料;
重要业务合同、资料;其他参考资料。其它参考资料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XYZH/2025SZAA6B0028);
同花顺iFinD金融数据终端;
《投资估价》([美]Damodanran著,[加]林谦译,清华大学出版社);
《价值评估:公司价值的衡量与管理(第3版)》 ([美]Copeland,T.等著,郝绍伦,谢关平译,电子工业出版社);
《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机械工业出版社2011版);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33号,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2014年7月修订版)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41项具体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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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8号——资产评估中的核查验证》(中评协[2019]39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相关信息;
其他参考资料。
七、 评估方法
评估方法简介依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8]38号)和《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中评协[2019]35号)的规定,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评估方法的适用条件、评估方法应用所依据数据的质量和数量等情况,分析收益法、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三种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结合企业性质、资产规模、历史经营情况、未来收益可预测情况、所获取评估资料的充分性,恰当考虑收益法的适用性。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根据所获取可比企业经营和财务数据的充分性和可靠性、可收集到的可比企业数量,考虑市场法的适用性。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评估表内及表外可识别的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评估方法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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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资产评估的目的是反映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3.21%股权和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69%股权之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被评估单位具备持续经营的基础和条件,未来收益和风险能够预测且可量化,因此本次评估可以选择收益法进行评估。
基于被评估单位母公司及大部分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且二级公司除2家公司外,母公司持股比例均为100.00%的特点,对于截止2024年12月31日已经正常并网发电满1个月及以上的项目所涉及的公司,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对各公司进行评估;对于截止2024年12月31日只存在尚未正常并网发电满1个月的项目涉及的公司,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对各公司进行评估;对于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11月30日,对未实缴出资且未运营无财务数据的公司,本次评估按账面值确认。
评估基准日前后,市场上存在较多与被评估单位经营范围、业务规模、发展阶段相近的上市公司,可比性较强,因此本次评估可以选择市场法进行评估。
鉴于被评估单位业务经营的特点,其许多诸如客户资源、经营网络等对未来收益有很大影响的资产,未在账面计量,采用资产基础法无法估算其价值,因此本次评估未选择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综上,本次评估确定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收益法概述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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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称现金流量折现法,是指对企业或者某一产生收益的单元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及其风险进行预测,选择与之匹配的折现率,将未来的现金流量折现求和的评估方法。收益法的基本思路是通过估算资产在未来预期的净现金流量和采用适宜的折现率折算成现时价值,得出评估值。收益法适用的基本条件是:企业具备持续经营的基础和条件,经营与收益之间存在较稳定的对应关系,并且未来收益和风险能够预测且可量化。使用现金流折现法的最大难度在于未来预期现金流的预测,以及数据采集和处理的客观性和可靠性等。当对未来预期现金流的预测较为客观公正、折现率的选取较为合理时,其估值结果具有较好的客观性。
评估思路根据本次尽职调查情况以及被评估单位的资产构成和主营业务特点,本次评估是以被评估单位的母公司报表口径估算其权益资本价值,本次评估的基本评估思路是:
(1)对纳入报表范围的资产和主营业务,按照历史经营状况的变化趋势和业务类型预测预期收益(净现金流量),并折现得到经营性资产的价值;
(2)将纳入报表范围,但在预期收益(净现金流量)预测中未予考虑的诸如基准日存在的货币资金、应收(应付)股利等流动资产(负债),及呆滞或闲置设备、房产以及未计及损益的在建工程等非流动资产(负债),定义为基准日存在的溢余性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单独预测其价值;
(3)将纳入报表范围,但在预期收益(净现金流)估算中未予考虑的长期股权投资,单独测算其价值;
(4)将上述各项资产和负债价值加和,得出被评估单位的企业价值,经扣减基准日的付息债务价值后,得到被评估单位的权益资本(股东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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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权益)价值。在确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时,评估师没有考虑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也没有考虑股权流动性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评估模型
(1)基本模型
本次评估的基本模型为:
?=??? (1)式中:
E:被评估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价值;B:被评估单位的企业价值;D:被评估单位的付息债务价值;?=?+?+ C (2)式中:
P:被评估单位的经营性资产价值;I:被评估单位基准日的长期投资价值;C:被评估单位基准日存在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价值; ?=∑
?
?
(1+?)
?
??=1
+
?
?+1
?(1+?)
?
(3)式中:
R
i
:被评估单位未来第i年的预期收益(自由现金流量);r:折现率;n:被评估单位的未来经营期; ?=?
+?
(4)C
:基准日流动类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C
:基准日非流动类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2)收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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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评估,使用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被评估单位经营性资产的收益指标,其基本定义为:
R=息税前利润×(1-t)+折旧摊销-追加资本 (5)
根据被评估单位的经营历史以及未来市场发展等,估算其未来经营期内的自由现金流量。将未来经营期内的自由现金流量进行折现并加和,测算得到企业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3)折现率
本次评估采用资本资产加权平均成本模型(WACC)确定折现率r
?=?
?
×??+??×??(6)
式中:
Wd:被评估单位的债务比率;
?
?=
?(?+?)
(7)We:被评估单位的权益比率; ?
?
=
?(?+?)
(8)r
d
:所得税后的付息债务利率;re:权益资本成本,本次评估按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权益资本成本re; ?
?
=?
?
+?
?
×(?
?
??
?
)+? (9)式中:
rf:无风险报酬率;r
m
:市场期望报酬率;ε:被评估单位的特性风险调整系数;β
e
:被评估单位权益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 ?
?
=?
?
×(1+(1??)×
??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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βu:可比公司的预期无杠杆市场风险系数;
?
?=
?
?
1+(1??)
?
???(11)β
t:可比公司股票(资产)的预期市场平均风险系数;
?
?=34%?+66%?
?(12)式中:
K:一定时期股票市场的平均风险值,通常假设K=1;β
x:可比公司股票(资产)的历史市场平均风险系数;Di、Ei:分别为可比公司的付息债务与权益资本。收益期限被评估单位主要经营业务为光伏发电和运维收入。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处于正常运营阶段,主要光伏发电设备的经济寿命一般为25年。
运维服务收入主要是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运费服务的收入,合并范围内公司项目预计运营时间到2049年11月,本次评估综合考虑被评估单位发电机组设备的经济寿命年限和运维收入年限来确定其收益期,故被评估单位收益期为有限年期至2049年11月。
市场法概述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被评估单位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被评估单位价值的评估方法。
(1)市场法的应用前提
运用市场法评估企业价值需要满足如下基本前提条件:
要有一个充分发展、活跃的、公开的市场,在这个市场上成交价格基本上反映市场买卖双方的行情,因此可以排除个别交易的偶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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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公开市场上要有可比的企业及其交易活动,且交易活动应能较好反映企业价值的趋势。企业及其交易的可比性是指选择的可比企业及其交易活动是在近期公开市场上已经发生过的,且与待评估的目标企业及其即将发生的业务活动相似。
参照物与被评估单位的价值影响因素明确,可以量化,相关资料可以搜集。
(2)市场法选择的理由和依据
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上市公司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计算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
交易案例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企业的买卖、收购及合并案例资料,计算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被评估单位所属电力行业,评估基准日前后,市场上存在较多与被评估单位经营范围、业务规模、发展阶段相近的上市公司,可比性较强,因此本次评估选择上市公司比较法进行评估。
评估思路
运用市场法评估通过下列步骤进行:
(1)选取可比企业
搜集可比公司信息,选取和确定适当数量的可比公司。基于以下原则选择可比公司:
选择在交易市场方面相同或者可比的可比企业;选择在价值影响因素方面相同或者相似的可比企业;选择交易时间与评估基准日接近的可比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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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交易背景与评估目的相适合的可比企业;选择正常或者可以修正为正常交易价格的可比企业。
(2)建立比较基准
对可比企业交易价格进行调整,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考虑:
对可比企业与被评估单位交易时间差异进行调整,包括市场周期波动和物价变动影响;
对可比企业与被评估单位交易背景差异进行调整,包括交易方式、付款条件;
对可比企业与被评估单位的交易规模差异进行调整,包括交易总额和交易总量;
将可比企业的交易价格调整为未考虑控制权折溢价和流动性折扣的价格;
根据交易股比,将交易价格调整为100%股权价格。
计算价值比率选取适当的价值比率。价值比率通常包括盈利比率、资产比率、收入比率和其他特定比率。结合资本市场数据,对被评估单位与可比公司所处行业的价值影响因素进行线性回归分析,选择相对合适的价值比率。
将100%股权价格除以可比公司价值因子,得到各价值比率。
可比价值将价值比率与标的公司各价值因子相乘,得到可比价值。
(3)计算评估结果
差异评价。分析比较可比公司和被评估单位在业务结构、经营模式、企业规模、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研发创新、企业生命周期、成长性、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等方面的差异,并选择恰当指标进行量化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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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系数。将被评估单位各指标评价分值分别与可比公司分值相除,得到差异系数
比准价值。将可比价值与差异调整系数相乘,得到比准价值。
(4)计算评估价值
将各比准价值进行数学统计分析,得到被评估单位经营性净资产评估值,考虑价值比率数据口径,对非经营性资产及负债和流动性进行调整,得出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模型
本次评估的基本模型为:
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被评估单位价值因子×价值比率×差异系数×(1-流动性折扣率)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整个评估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评估准备阶段项目洽谈及接受项目委托
了解拟承接业务涉及的被评估单位及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明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评估基准日;根据评估目的和交易背景等具体情况对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业务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签署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确定评估方案编制工作计划
与委托人和项目相关各方中介充分沟通,进一步确定了资产评估基本事项和被评估单位资产、经营状况后,收集被评估单位所在行业的基本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行业的市场经营情况,在此基础上拟定初步工作方案,制定评估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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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资料清单及访谈提纲根据委估资产特点,提交针对性的尽职调查资料清单,及资产清单、盈利预测等样表,要求被评估单位进行评估准备工作。
辅导填表和评估资料准备工作与被评估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联系,辅导被评估单位按照资产评估的要求准备评估所需资料及填报相关表格。
现场评估阶段项目组现场评估阶段的主要工作如下:
初步了解整体情况听取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有关人员介绍被评估单位总体情况和委估资产的历史及现状,了解被评估单位的历史沿革、财务制度、经营状况、固定资产技术状态等情况。
审阅核对资料对被评估单位提供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鉴别,对委估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进行全面的收集和查验,并与企业有关财务记录数据进行核对,对发现的问题协同企业做出调整。
重点清查根据申报资料,对主要资产和经营、办公场所进行了全面清查核实:
对于其申报的金融资产和往来款项,清查核实其对账单、询证函及各项业务合同,确认其真实存在并分析其风险;对其申报的实物资产进行了现场勘查,其中存货、电子设备以抽查的形式进行盘点,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全面盘点勘查。同时,对房屋建筑物,了解管理制度和维护、改建、扩建情况,收集相关资料;对专用设备,查阅了技术资料、决算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对通用设备,通过市场调研和线上查询,收集价格资料;对租赁的办公场所,审阅其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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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职调查访谈通过尽职调查及高管访谈,了解企业产品的行业内的地位、市场份额,了解企业成本费用情况,分析企业未来发展趋势。针对企业申报的盈利预测数据,与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座谈,就未来发展趋势尽量达成一致,进而通过查询同行业、同领域企业的主营业务、产品效果、毛利情况、市场分销渠道等方式进行核查验证。
确定评估途径及方法根据委估资产的实际状况和特点,确定资产评估的具体模型及方法。
进行评定估算根据达成一致的认识,确定评估模型并进行评估结果的计算,起草相关文字说明。
评估汇总阶段对各类资产及负债评估的初步结果进行分析汇总,对评估结果进行必要的调整、修改和完善。
提交报告阶段在上述工作基础上,起草初步资产评估报告,初步审核后与委托人就评估结果交换意见。在独立分析相关意见后,按评估机构内部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制度和程序进行修正调整,最后出具正式资产评估报告。
九、 评估假设
本次评估中,评估人员遵循了以下评估假设:
一般假设交易假设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评估师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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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础。
企业持续经营假设企业持续经营假设是将企业整体资产作为评估对象而作出的评估假定。即企业作为经营主体,在所处的外部环境下,按照经营目标,持续经营下去。企业经营者负责并有能力担当责任;企业合法经营,并能够获取适当利润,以维持持续经营能力。对于企业的各类经营性资产而言,能够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或者在有所改变的基础上使用。
特殊假设
本次评估假设评估基准日外部经济环境不变,国家现行的宏观经济不发生重大变化;
企业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的税赋、税率等政策无重大变化;
企业未来的经营管理团队尽职,并继续保持现有的经营管理模式;
评估只基于基准日现有的经营能力。不考虑未来可能由于管理层、经营策略和追加投资等情况导致的经营能力扩大,也不考虑后续可能会发生的生产经营变化;
本次评估的各项资产均以评估基准日的实际存量为前提,有关资产的现行市价以评估基准日的国内有效价格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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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评估假设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评估范围仅以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申报表为准,未考虑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清单以外可能存在的或有资产及或有负债;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现金流入为平均流入,现金流出为平均流出;
假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章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章第八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二)项所称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是指《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次评估考虑了该项政策的影响,并假设被评估单位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到期后恢复至法定税率;
假设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第三条: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本次评估考虑了该项政策的影响,并假设被评估单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的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到期后恢复至小型微利企业法定税率;
对于被评估单位持有的以及通过长股权投资持有的光伏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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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未来期国补电价收入回收账期基于评估基准日的回收情况假设如下:若评估基准日企业国补电价收入回收期在2年及以上,假设2024年-2031年国补电价收入回收期为3年,2032年及以后国补电价收入为2年;若评估基准日企业国补电价收入回收期在1-2年之间,假设未来运营期国补电价收入回收期为2年;若评估基准日企业国补电价收入回收期在1年以内,假设未来运营期国补电价收入回收期为1年;
假设各发电机组经济寿命年限后被评估单位不再重新建设新的发电机组,且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处置相关资产;
假设发电机组到期后各项资产按账面残值回收,本次评估未考虑基准日到期末处置时点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价格变动;
本次评估测算的各项参数取值不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
可比企业与被评估单位均能够按交易时公开披露的经营模式、业务架构、资本结构持续经营;
可比企业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无影响价值判断的虚假陈述、错误记载或重大遗漏;
评估人员仅基于公开披露的可比企业相关信息选择对比维度及指标,不考虑其他非公开事项对被评估单位价值的影响。
当上述条件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十、 评估结论
基于被评估单位及企业管理层对未来发展趋势的判断及经营规划,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采用市场法、收益法,对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24年11月30日的价值进行了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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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法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得出被评估单位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论如下: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138,496.96万元,评估值为140,600.00万元,评估增值2,103.04万元,增值率1.52%。
市场法评估结论
采用市场法,得出被评估单位在评估基准日2024年11月30日的评估结论如下: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138,496.96万元,评估值为142,700.00万元,评估增值4,203.04万元,增值率3.03%。
评估结果的差异分析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测算出的净资产(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40,600.00万元,比市场法测算出的净资产(股东全部权益)价值142,700.00万元,低2,100.00万元,差异率为1.47%。两种评估方法差异的原因主要是:
1.收益法评估是以资产的预期收益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的经营能力(获利能力)的大小,这种获利能力通常将受到宏观经济、政府控制以及资产的有效使用等多种条件的影响。
2.市场法评估是通过分析同行业或类似行业市场交易的情况来估算被评估单位的价值,反映了在正常公平交易的条件下公开市场对于企业价值的评定,该方法通常将受到可比公司和调整体系的影响。
综上所述,从而造成两种评估方法产生差异。
评估结果的选取
收益法是从企业未来发展的角度,通过合理预测企业未来收益及风险,反映企业各项资产的综合获利能力。从被评估单位所处经营阶段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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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被评估单位所运营的电场上网电量、电价稳定,未来年度收入、成本可合理预测。在目前经营情况稳定,且现有产业政策不发生较大变化的前提下,未来收益及风险可以可靠计量。在进行市场法评估时,虽然评估专业人员对被评估单位与可比上市公司进行必要的调整,但是仍然存在评估专业人员未能掌握的可比上市公司独有的不确定因素或难以调整的因素,导致评估结果与实际企业价值离散程度较大风险。因此本次评估以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本次评估中,在确定长期股权投资评估时,评估专业人员没有考虑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和折价,也未考虑股权流动性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通过以上分析,由此得到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在基准日时点的价值为140,600.00万元。
十一、 特别事项说明
引用其他机构出具报告结论的情况
本次评估报告中基准日各项资产及负债账面值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1月24日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XYZH/2025SZAA6B0028)审计结果。评估是在企业经过审计后的基础上进行的。
除此之外,本次评估未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
权属资料不全或权属瑕疵事项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11月30日,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报评估的范围内有6项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尚未取得专利权证,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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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7 未取得专利证的无形资产统计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类型 | 申请日期 | 产权使用人 |
1 | 光伏清洁机器人的控制方法及电子设备 | 202410123527.7 | 发明公布 | 2024-01-29 | 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 | 光伏板清洁设备的控制方法及光伏板清洁设备 | 202410232091.5 | 发明公布 | 2024-02-29 | 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 | 光伏板清扫机构 | 202410038736.1 | 发明公布 | 2024-01-10 | 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 | 光伏机器人的控制方法及电子装置 | 202311460426.0 | 发明公布 | 2023-11-03 | 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 | 清扫机器人的姿态修正方法、装置以及清扫机器人 | 202311175390.1 | 发明公布 | 2023-09-12 | 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 | 光伏机器人的电机运行方法、装置、存储介质及电子装置 | 202311460880.6 | 发明公布 | 2023-11-02 | 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截至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内的6项专利权,目前处于实质审查阶段,尚未取得正式授权,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该部分资产属于其所有,对于因该部分资产权属可能造成的纠纷与评估机构无关。
截至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的9项无形资产,分别为“用于光伏清扫机器人的无线充电防风机构”、“驱动机构及具有其的光伏清扫机器人”、“光伏板清洁机器人”、“光伏清洁机器人的控制方法及电子设备”、“光伏板清洁设备的控制方法及光伏板清洁设备”、“光伏板清扫机构”、“光伏机器人的控制方法及电子装置”、“清扫机器人的姿态修正方法、装置以及清扫机器人”和“光伏机器人的电机运行方法、装置、存储介质及电子装置”,上述无形资产的产权人为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出具声明,在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交割前,放弃上述9项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提请报告使用人注意。
评估程序受限或评估资料不完整的情形
截至评估基准日,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家海外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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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分别是LongNeng Power Investment Holding GmbH、LONGNENGPOWER PHILIPPINES INC.、Longneng Power Italy SRL、LN ELECTRICPOWER TECHNOLOGY MEXICO S.DER.L.DE C.V.和LONGNENGPOWER HONGKONG LIMITED。
截至评估基准日LongNeng Power Investment Holding GmbH、Longneng Power Italy SRL、LN ELECTRIC POWER TECHNOLOGYMEXICO S.DER.L.DE C.V.和LONGNENG POWER HONGKONGLIMITED尚未开展实际业务,LONGNENG POWER PHILIPPINES INC.处于正在建设光伏电站阶段。本次评估先行通过电子邮件、管理层访谈、微信等现代通讯方式获取资料,开展核查工作,并与委托人商议视实际情况补充履行现场核查工作。评估师补充履行完毕现场核查程序后,将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需要调整评估结论和资产评估报告。如需调整,评估师将在资产评估报告中披露调整情况,并将调整后的资产评估报告提交委托人。
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
无。
抵质押、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评估对象的关系
截至评估基准日,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存在以下抵质押事项:
1. 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入人民币80,000,000.00元(合同编号为3310201501100000832),借款期限为2015年6月29日至2030年6月29日;借入人民币 68,000,000.00元(借款合同编号为 331020161100000907),借款期限为 2016年1月21日至2030年1月21日。卧龙控股为上述借款提供全额担保。浙江龙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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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身拥有的绍兴滨海产业集聚区分布式光伏示范区的资产提供抵押担保,并以本公司在绍兴滨海产业集聚区分布式光伏示范区项目的电费收费权及其他相关收益提供质押担保。截至2024年11月30日止,已抵押的绍兴滨海产业集聚区分布式光伏示范区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119,567.515.45 元;已质押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9,741,886.58元。
2. 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签订并购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 33010120200030314、33010120210005783、33010120210012271),借款总金额为人民币160,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20年12月29日至2026年12月28日。卧龙电驱为上述借款提供全额担保。2022年8月,本公司以自身拥有的新泰润700万股股权,乐陵荣辉910万股股权,聊城国能1400万股股权,淄博晶宇910万股股权沈阳君辉1120万股股权,沈阳皓耀350万股股权,沈阳和暖700万股股权,泰州鑫百辉 700万股股权进行股权质押以及以沈阳皓耀等8家公司电站收费权进行质押担保。截至2024年11月30日止,已质押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80.099,474.16元。
3. 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都昌龙能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昌支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0150700019-2019年(都昌)字0074号),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90,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20年2月10日至2034年10月20日。卧龙电驱为上述借款提供保证;都昌龙能以其拥有的电费收费权进行质押。截至2024年11月30日止,该合同项下质押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96,520,979.30元。
4. 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签订并购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2021年(上虞)字020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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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50,000,000.00元。卧龙电驱为上述借款提供保证;子公司蓬莱绿洁、淮安瑞宏、铜陵全辉3家公司均分别提供70%股权质押担保,股权数分别为2100万股、350万股、700万股;蓬莱绿洁、淮安瑞宏、铜陵全辉分别以已确认未收到的国家发电补助债权质押担保。截至2024年11月30日止,该合同项下质押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
93.996.002.39元。
5. 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池州龙能与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直租)(合同编号为:ZY2024ZJ0341),融资租赁本金为2000万元,融资租赁期限为2024年8月13日至2032年8月15日,池州贵池龙能以其拥有的池州市汇成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4号、5号、6号厂房屋顶8317.20KW分布式光伏电站的电费收益权进行质押,本公司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保证,截至2024年11月30日,上述光伏电站仍在建,尚未并网发电。
6.池州市贵池区龙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与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回租)(合同编号为:ZY2024ZJ0340),融资租赁本金为1000万元,融资租赁期限为2024年8月15日至2032年8月9日,池州贵池龙能以其拥有的池州市汇成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1号、2号厂房屋顶4919.954KW分布式光伏电站的电费收益权进行质押,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保证。同时,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以上两笔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池州贵池龙能100%股权质押担保,对应注册资本100万元。截至2024年11月30日,该合同项下质押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1.821.563.06元。
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情形对评估结论的影响,提醒报告使用人注意。
重大期后事项
期后事项是指评估基准日之后出具评估报告之前发生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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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期后事项。 本次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中,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瑕疵情形
无。特别事项提示电价下降的风险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分时电价机制的实施,国家对光伏发电的支持政策逐年减弱,进而导致光伏电站的电价也在逐步降低。本次评估假设预测期的自发自用电价为最新签订的售电合同约定的电价,如果预测期电力市场电价持续下降,将影响评估结果,提请报告使用人注意。
国补电价收入无法按预测期回收的风险本次评估假设对于公司电站项目的应收国补电价收入,结合历史期国补电价收入回收情况,若评估基准日企业国补电价收入回收期在2年及以上,假设2024年-2031年国补电价收入回收期为3年,2032年及以后国补电价收入为2年;若评估基准日企业国补电价收入回收期在1-2年之间,假设未来运营期国补电价收入回收期为2年;若评估基准日企业国补电价收入回收期在1年以内,假设未来运营期国补电价收入回收期为1年。
由于国补电价收入受行业政策以及当地财政情况影响较大,如果被评估单位应收国补电价收入无法按预测期回收,将影响评估结果,提请报告使用人注意。
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客户电量消纳率下降的风险
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主要运营的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发电销售模式。“自发自用”的电量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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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客户生产经营情况、实际用电情况影响较大,本次评估参照评估基准日最新签订的售电合同以及2024年最新发电消纳率对“自发自用”电量进行预测,如果预测期用电客户出现流失或者客户自身经营不善等情况发生,将影响评估结果,提请报告使用人注意。
本次评估涉及的3个光伏电站项的特殊处理1)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大354.51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于历史期客户绍兴上虞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拒绝支付电费,且通过客户访谈和企业相关人员沟通,预测期也无法收回客户“自发自用”电费,故本次评估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大354.51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收益法预测期不考虑“自发自用”电费收入。提请报告使用人注意。2)都昌县龙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根据《关于同意都昌县龙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矶山湖8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通知》,都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都发改字[2015]383号),项目经营期限为20年。本次评估综合考虑被评估单位发电机组设备的经济寿命年限及备案经营年限来确定其收益期,即矶山湖8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运营期为20年。提请报告使用人注意。
3)沈阳君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沈阳君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5.2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于2017年12月并网,2023年9月厂房起火,造成屋顶光伏板受损,受损光伏板装机容量为2.15MW,截至评估基准日,尚未有明确重建安装计划,故本次沈阳君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5.2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收益法评估中按照剩余装机容量3.05MW进行预测。提请报告使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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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评估师和评估机构的法律责任是对本报告所述评估目的下的资产价值量做出专业判断,并不涉及到评估师和评估机构对该项评估目的所对应的经济行为做出任何判断。评估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因此,评估工作是以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经济行为文件,有关资产所有权文件、证件及会计凭证,有关法律文件的真实合法为前提。
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观察所评估房屋建筑物的外貌,在尽可能的情况下察看了建筑物内部装修情况和使用情况,未进行任何结构和材质测试。在对设备进行勘察时,因检测手段限制及部分设备正在运行等原因,主要依赖于评估人员的外观观察和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近期检测资料及向有关操作使用人员的询问情况等判断设备状况。
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并不承担相关当事人决策的责任。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本次评估范围及采用的由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数据、报表及有关资料,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评估报告中涉及的有关权属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由被评估单位提供,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在评估基准日以后的有效期内,如果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时,应按以下原则处理:
(1)当资产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数额进行相应调整;
(2)当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且对资产评估结果产生明显影响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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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应及时聘请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
(3)对评估基准日后,资产数量、价格标准的变化,委托人在资产实际作价时应给予充分考虑,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评估结论建立在评估对象产权持有者及管理层对企业未来发展趋势的准确判断相关规划落实,企业持续运营的基础上,如企业未来实际经营状况与经营规划发生偏差,且被评估单位及时任管理层未采取相应有效措施弥补偏差,则评估结论将会发生重大变化。特别提请报告使用者对此予以关注。
评估范围仅以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评估明细表为准,未考虑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清单以外可能存在的或有资产及或有负债。
本次评估,评估师未考虑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和折价。
十二、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本评估报告只能用于本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同时,本次评估结论是反映被评估单位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的原则确定的现行公允市价,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格的影响,同时,本报告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持续经营原则等其它情况发生变化时,评估结论一般会失效。评估机构不承担由于这些条件的变化而导致评估结果失效的相关法律责任。
本评估报告成立的前提条件是本次经济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
本评估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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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人所有,未经委托人许可,本评估机构不会随意向他人公开。
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未征得本评估机构同意并审阅相关内容,评估报告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根据资产评估相关法律法规,涉及法定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报告,须委托人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资产评估监督管理程序后使用。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一年,自评估基准日2024年11月30日起计算,至2025年11月29日止。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十三、 评估报告日
评估报告日为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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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师:
资产评估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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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经济行为文件(复印件);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XYZH/2025SZAA6B0028);
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被评估单位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复印件);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承诺函;签字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资格证书(京财资评备(2022)0128号)(复印件);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签字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资产评估委托合同(复印件);资产账面价值与评估结论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