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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华智能:关于对福建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27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6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福建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华智能”或“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以下简称“福建证监局”)《关于对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及对陈融圣、曾忠诚、张高利、王景雨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24]127号),要求公司对检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整改。收到上述《决定书》后,公司高度重视,立即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管和相关人员进行了传达,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题学习、讨论,对指出的问题进行认真剖析、总结。认真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持续提高公司合规管理及风险防控能力,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在此基础上,逐项制定了整改措施,指定了整改负责人、执行人,形成了《关于对福建证监局监管关注函的整改报告》。

一、问题和整改措施内容主要如下:

问题(一):未披露重大合同及相关财务资助事项。2021年12月2日,达华智能子公司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米科技)与昆山之奇美材料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之奇美)签订重大合同,合同金额79,499万元,该合同构成向昆山之奇美提供财务资助,属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

规定的重大事件。公司对上述事项未履行审议程序也未进行信息披露。整改措施:

整改方案:对于披露重大合同及相关财务资助事项,公司董事会深表歉意,后续公司加强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系统梳理,及时完善相关内控制度,制定充分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对大额采购供应商的资格审核,包括:经营资质、财务状况、股东关系等,并进行相关的尽调,避免因交易对手履约能力不足而产生财务资助的行为发生。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需要加强合同履行的过程管理。加强公司相关人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规范意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已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公司对上述问题产生的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对相关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整改完成时间:上述资金已归还,已整改并持续规范

整改负责人:公司董事长

整改执行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证券事务部、财务管理中心

问题(二):未披露关联交易。

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12月31日,福米科技转出资金14,000万元,与公司时任董事长发生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未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整改措施:

整改方案:对于上述未披露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深表歉意,后续公司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关联交易知识的学习,明确关联方的范围包含本人、兼职公司及其投资的公司,由董事会办公室进行跟踪,会同财务管理中心准确、完整识别关联方和关联交易。加强公司相关人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规范意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整改完成时间:上述资金已归还,已整改并持续规范

整改负责人:公司董事长整改执行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证券事务部、财务管理中心问题(三):提前确认子公司处置收益。达华智能处置子公司中山德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中山德智企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德晟)及青岛融佳安全印务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青岛融佳不动产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融佳)股权,2023年未完成青岛融佳、中山德晟控制权转移,但达华智能提前在2023年确认青岛融佳和中山德晟处置收益,虚增利润总额6,111.63万元,导致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相关数据不准确。

整改措施:

整改方案:对于提前确认子公司处置收益事项,公司董事会深表歉意,公司将建立健全股权转让等业务的内部控制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部门间的协同与监督。通过梳理和完善业务流程,确保业务处理的合规性和准确性,提高管理效率。同时,我们将加强对财务账目的审计监督,定期对相关账目进行核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全面。组织公司相关人员深入学习《企业会计准则》及《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内部培训。确保所有涉及股权转让、财务处理及信息披露的人员都能准确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和法规意识。公司已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公司对上述问题产生的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对相关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整改完成时间:已整改并持续规范

整改负责人:公司董事长

整改执行人:财务总监、财务管理中心

问题(四):在建工程会计核算不正确。

福米科技福米产业园福美项目土建部分已于2023年6月竣工验收,但公司未及

时将相关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并暂停相关专项借款利息的资本化计提。福米科技已于2022年6月暂停福米产业园在建工程模组项目施工,于2023年10月签订模组项目收购合同,但公司在停工期间错将相关土地使用权摊销费用计入在建工程。上述事项导致达华智能2022年虚增利润总额28.91万元,2023年虚增利润总额2,929.37万元,导致2022年及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相关数据不准确。

整改措施:

整改方案:对于上述在建工程会计核算不正确事项,公司董事会深表歉意,后续公司将进一步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项目竣工验收到结转固定资产的流程和时点。加强对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的审计监督,定期对相关账目进行核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对财务部门和项目管理部门的员工进行会计准则和项目管理规定的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制度及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执行,确保财务会计信息质量,进一步提升公司质量。公司已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公司对上述问题产生的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对相关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整改完成时间:已整改并持续规范

整改负责人:公司董事长

整改执行人:财务总监、财务管理中心

本次福建证监局检查对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完善内控体系、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公司将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积极整改。同时,公司将以本次整改为契机,认真吸取教训,持续积极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学习和理解,勤勉尽责,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意识,完善公司治理,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确保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更好地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特此公告。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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