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月20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1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晖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以下事项,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本议案表决情况: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财务信息》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关于对福建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出具的《关于对福建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相关要求,整改措施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将继续督促公司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推动公司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财务核算及信息披露管理工作水平,促进公司的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本议案表决情况: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关于对福建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备查文件: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二五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