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1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参加会议的监事应为3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银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90%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同日发布的《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银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90%股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五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