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5-006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宝安三联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宝安三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联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深圳分行”)申请0.9亿元借款,期限15年,用于归还公司(含并表子公司)借款。公司与广发银行深圳分行近日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按股权比例77.54%为三联公司在固定资产项目贷款合同项下本金余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不超过0.69786亿元。三联公司为公司提供全额反担保。
2、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4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2024年6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4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担保生效前后,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被担保方 | 资产负债率 | 股东大会审批额度 | 已使用额度 | 本次使用 | 累计已使用额度 | 剩余可使用额度 |
控股子公司 | <70% | 65.00 | 3.00 | 0.6979 | 3.6979 | 61.3021 |
≥70% | 135.00 | 34.52 | - | 34.52 | 100.48 | |
合计 | 200.00 | 37.52 | 0.6979 | 38.22 | 161.7821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三联公司注册时间1988年7月2日,注册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69区中粮创芯研发中心1栋2204,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352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张德恩。经营范围:兴办各类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自有物业租赁等。
公司持有该公司77.54%股权;中粮地产集团深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会联合会委员会持有该公司22.46%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三联公司经审计总资产70,906.64万元、总负债5,161.15万元、净资产65,745.49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7,406.26万元、利润总额4,338.17万元、净利润3,253.92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三联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73,730.62万元、总负债5,334.83万元、净资产68,395.79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6,864.00万元、利润总额3,615.60万元、净利润2,650.30万元。
截至目前,三联公司不存在担保、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按77.54%的股权比例为三联公司向广发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的0.9亿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不超过0.69786亿元。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三联公司为公司提供全额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三联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三联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和信用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可
控。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印发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三联公司另一股东中粮地产集团深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会联合会委员会为基层工会的决策机构,无法提供担保。三联公司为公司提供全额反担保。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次担保事项完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不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为1,813,448.45万元,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131.00%(占净资产的比重为39.34%)。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457,634.95万元,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105.30%(占净资产的比重为31.62%);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余额为355,813.50万元,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25.70%(占净资产的比重为7.72%)。公司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约为3,647万元(详见公司2024年12月24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目前尚未开庭审理。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逾期、涉诉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