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横河精密”)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对横河精密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即该项决议有效期将于2025年1月29日届满。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并将上述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
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除上述延长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外,本次发行方案及相关授权的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在延长期限内继续有效。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一)公司上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表决结果及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除延长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三)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延长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事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众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