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月26日上午在长沙银行总行33楼3315会议室以现场加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董事黄璋授权委托董事长赵小中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赵小中主持。监事会监事长白晓,监事龚艳萍、兰萍、张学礼、朱忠福,董事会秘书彭敬恩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调整新金融产业园项目暨建设金融技术业务用房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新金融产业园项目暨建设金融技术业务用房项目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