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39 |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 公告编号:临2025-014 |
转债代码:110064 | 转债简称:建工转债 | |
债券代码:254104 | 债券简称:24渝建01 |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受理,尚未开庭
● 上市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金额:24,669.95万元(币种人民币,下同)
● 由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重庆城建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建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重庆飞腾城市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腾公司”)、重庆大晟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晟公司”)诉至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24,669.95万元。近日,公司收到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渝0104民初1022号《受理案件通知书》。截止本公告日,本案尚未开庭。
二、诉讼案件的事实、理由和请求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重庆城建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重庆飞腾城市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晟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二)案件事实和起诉理由
2016年11月,城建公司和飞腾公司就新郭伏路南段(新郭伏路K6+280-K8+874.875段)工程签订《施工合同》。后城建公司按约履行了施工义务,2022年1月报送结算资料,2022年11月该项目通过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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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飞腾公司怠于办理结算,且拖欠城建公司工程款。另,大晟公司持有飞腾公司99%股权。综上,飞腾公司其违约行为已严重损害了城建公司的合法权益,故依法提起诉讼。
(三)诉讼请求
判令(1)飞腾公司立即向城建公司支付工程款21,669.95万元及利息暂计3,000.00万元;(2)大晟公司对前述诉求承担连带支付责任;(3)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鉴定费等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公司将责成子公司通过法律程序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由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民事起诉状
(二)受理案件通知书(2025)渝0104民初1022号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