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72 证券简称:海马汽车 公告编号:2025-5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释义:
1.公司或本公司:指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海南海马:指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海马汽车有限公司
3.海南新能源销售:指公司持股50%的海南海马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一、交易概述
1.海南海马与海南新能源销售于2025年1月25日在海口市签订《经销协议》,授权海南新能源销售为海马全系车型中东区KD出口分销商、全球区域7X/7E/7H/8S整车出口分销商、售后配件分销商及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售后维修业务等。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海南新能源销售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相关规定,海南新能源销售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25年1月25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十二届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卢国纲、覃铭、董国强回避表决,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项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4.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未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海南新能源销售概况
名称:海南海马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4年11月23日住所:海口市金盘工业开发区法定代表人:卢国纲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围:海马品牌汽车(含小轿车)、汽车的销售和售后服务,汽车、汽车零部件、机械设备、工具器具及相关产品的进出口贸易,汽车零部件、机械产品、建筑材料、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家用电器的销售。
2.海南新能源销售基本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海南新能源销售资产总额为2,071.81万元,负债总额为20,842.86万元,净资产为-18,771.05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4,602.73万元,利润总额为-973.50万元,净利润为-978.3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海南新能源销售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相关规定,海南新能源销售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经查询,海南新能源销售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交易的基础,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
1.签署协议双方的法定名称
甲方:海南海马汽车有限公司
乙方:海南海马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签署时间:2025年1月25日
3.协议主要内容:
(1)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海马全系车型中东区KD出口分销商、全球区域7X/7E/7H/8S整车出口分销商、售后配件分销商及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售后维修业务等。
(2)乙方负责在授权区域内开拓市场,提供优质服务,努力扩大甲方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知名度,提高甲方产品的美誉度。
(3)甲方给予乙方的厂商政策为售价的4%-10%,厂商政策原则上包含:港口报关报检费用、认证服务费用、管理费用及其它费用等。具体厂商政策范围及比例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4)凡有关本协议或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则应提交海南仲裁委员会以其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裁定为最终决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以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其他义务。
(5)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并经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3年。协议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协议。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持股50%的关联公司之间的交易,为公司日常业务。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可有效整合公司营销资源,加快网络拓展,有效促进公司汽车产品在相关区域的销售,进而提升公司效益。
上述关联交易执行市场公允价,结算方式均采用现金结算,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1月1日至披露日,公司与海南新能源销售(包含受同一
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之间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0.33万元。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2025年1月25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对《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我们认为:该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八、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十二届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3.海南海马与海南新能源销售签订的《汽车经销协议》。
特此公告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