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十二届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十二届五次会议于2025年1月2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1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公司关联董事卢国纲、覃铭、董国强回避表决此议案。
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此事项发表了审查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应付款项核销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会十二届五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