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25-005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案件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阶段:仲裁受理。
2、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为申请人(原诉讼案件原告)。
3、涉案金额:171,305,991.17元(包括工程款155,590,304.71元、利息15,715,686.46元)。
4、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案件处于仲裁受理阶段,尚未开庭,裁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元”)于2025年1月26日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仲裁委”)送达的案件受理通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诉讼案的前期公告情况
因唐山市中心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中心医院”)就唐
山市中心医院的建设项目未足额履行付款义务,中国中元于2022年9月1日向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2022年9月5日收到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受理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2-056号公告。2023年2月24日,中国中元向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中国中元诉唐山市中心医院有限公司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的《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请求唐山中心医院支付水电工程应结未结的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3-005号公告。2023年7月5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中国中元与唐山中心医院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作出一审《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中国中元的起诉,驳回唐山中心医院的反诉。一审判决上诉期内,中国中元于2023年8月4日向河北高院提起上诉申请。中国中元于2024年5月8日收到开庭传票,河北高院于2024年6月3日开庭审理了该上诉案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4-025号公告。2024年7月23日,河北高院向中国中元送达了《民事裁定书》((2024)冀民终612 号),裁定撤销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冀02民初71号民事裁定;指令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本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4-036号公告。
二、本次仲裁案件基本情况
为加快与唐山中心医院间结算争议的解决,中国中元与唐山中心医院于2025年1月6日签订了《唐山市中心医院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五)》,将原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调整为“发包人和承包人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有约束力。”2025年1月14日,中国中元向北京仲裁委递交了《仲裁申请书》,并于2025年1月26日收到北京仲裁委送达的《关于(2025)京仲案字第00822号仲裁案受理通知》,本案将进入仲裁程序。中国中元与唐山中心医院的诉讼案件将依法办理结案工作。
(一)仲裁各方当事人
申请人: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唐山市中心医院有限公司
(二)案件事实
2017年10月16日,中国中元与唐山中心医院签订《唐山市中心医院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工程内容及规模为:项目总用地面积210.42亩,总建筑面积323,311平方米。包括门诊楼、病房楼、办公楼、感染楼及附属建筑(门房、污水处理站、污水垃圾处理站、设备楼等)。建成后接待门诊量4,500人次,容纳床位1,800张。工程建设过程中,双方根据施工实际情况,签署了《补充协议书(一)》
《补充协议(二)》《补充协议(三)》《补充协议(四)》。中国中元依照上述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完成了建设任务。合同项下各单体工程已于2019年9月28日前全部竣工验收合格。2019年12月,中国中元向唐山中心医院提交了工程竣工结算文件,至今仍未完成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工作。根据中国中元提交给唐山中心医院的结算书以及当前的收款情况,唐山中心医院尚欠付水电工程部分工程款155,590,304.71元。
(三)仲裁请求内容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唐山市中心医院建设项目水电部分工程款 155,590,304.71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自2022年2月20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以155,590,304.71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暂计至2024年12月31日利息金额为15,715,686.46元);
3、请求裁决申请人对唐山市中心医院工程折价或者拍卖所得价款在被申请人欠付款项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4、请求裁决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次仲裁案件的全部仲裁费用。
三、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由于本次案件裁决结果尚未确定,因此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采取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并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关于(2025)京仲案字第00822号仲裁案受理通知》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