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第五笔征收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0年6月18日、2020年7月7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无锡市新吴区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的议案》。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6月22日、2020年7月8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订<无锡市新吴区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根据协议书约定,本次拆迁征收经济补偿款总金额为人民币603,752,398元。公司已于 2020 年 9 月 1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收到首期征收补偿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2022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收到第二笔征收补偿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2022年11月15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收到第三笔征收补偿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2025年1月24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收到第四笔征收补偿款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近期,公司收到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征收安置科支付的第五笔拆迁征收补偿款人民币2,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拆迁征收补偿款共计557,470,096元。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上述补偿款进行会计处理,具体的会计处理和对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剩余征收补偿款的到位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五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