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会议于2025年1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与会董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投资设立专注再生水利用业务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
1.2亿元。新设公司将积极把握市场机遇,着力打造专业团队参与再生水利用项目全生命周期运作,提升服务质效,全力推动公司再生水利用业务的规模化、专业化和市场化发展,形成公司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资金支付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资金支付管理办法》,并更名为《资金支付管理制度》。修订后的《资金支付管理制度》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2025年度机械水表、智能水表采购关联交易事项。本次交易经公开招标产生,合同金额(暂估)合计为人民币8,574.73万元(含税),加上合同允许的增补采购额度(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5%),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9,860.94万元(含税)。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因公开招标新增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该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刘嫏女士和贾飒飒女士回避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将于2025年2月11日下午14:30召开。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