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8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2月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萧钢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2024年8月7日,公司将上述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6,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9日披露的《杭萧钢构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2025年1月20日,公司将上述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4,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披露的《杭萧钢构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2025年1月24日,公司将上述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8,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前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款项中,391,890.48元已用于“智能制造、信息化管理平台项目”;其余款项均已作为杭州智造的增资款项实缴到位,并用于“杭萧钢构绿色装配式建筑研发创新、智能制造及数智化管理示范基地项目”。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