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倪莲慧持有公司股份数量2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0181%。本次司法冻结股份1,500,000股,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6.818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421%。累计冻结股份1,5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6.818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421%。
? 倪莲慧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该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与管理造成影响。
公司于近日获悉,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系统查询确认,倪莲慧女士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已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冻结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冻结股份是否为限售股 | 冻结起始日 | 冻结到期日 | 冻结申请人 | 冻结原因 |
倪莲慧 | 1,500,000 | 6.8182% | 0.3421% | 否 | 2025-01-23 | 2028-01-22 | 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 司法冻结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倪莲慧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 数量(股) |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倪莲慧 | 22,000,000 | 5.0181% | 1,500,000 | 6.8182% | 0.3421% |
三、其他说明事项及对公司的影响
除持有公司上述股份外,倪莲慧女士未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本次股份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与管理造成影响。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