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5-001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计划时间届满
暨未实施减持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张家港保税区兴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兴利合伙”)持有公司17,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860%。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1日披露了《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及监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兴利合伙拟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490,7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兴利合伙未减持公司股份。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张家港保税区兴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以下股东 | 17,900,000 | 3.9860% | IPO前取得:17,900,000股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第一组 | 张家港保税区兴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7,900,000 | 3.9860% |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之规定构成一致行动人。 |
上海利柏特投资有限公司 | 183,454,670 | 40.8521% | ||
沈斌强 | 7,500,000 | 1.6701% | ||
杨清华 | 2,000,000 | 0.4454% | ||
杨清燕 | 2,000,000 | 0.4454% | ||
杨东燕 | 2,000,000 | 0.4454% | ||
李建平 | 2,000,000 | 0.4454% | ||
陈裕纯 | 2,000,000 | 0.4454% | ||
陈裕飞 | 400,000 | 0.0891% | ||
合计 | 219,254,670 | 48.8243% | — |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方式 |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 减持总金额(元) | 减持完成情况 | 当前持股数量(股) | 当前持股比例 |
张家港保税区兴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0% | 2024/10/29 ~ 2025/1/26 | 集中竞价交易 | 0.00-0.00 | 0.00 | 未完成:4,490,700股 | 17,900,000 | 3.9860%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兴利合伙因自身原因及市场情况等因素未减持公司股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减持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和比例。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