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华扬联众股票代码:603825.SH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住所、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天顶街道环湖路1177号方茂苑第
栋34-36层权益变动性质: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一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华扬联众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扬联众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五、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尚需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审查。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六、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目录 ...... 3
第一节释义 ...... 5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 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说明 ...... 7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状况 ...... 15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15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 16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16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情况 ...... 16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决定及目的 ...... 18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1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 18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决策程序 ...... 18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19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 19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19
三、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 19
四、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权利限制及其他安排 ...... 20
第五节资金来源 ...... 21
第六节后续计划 ...... 22
一、未来12个月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 22
二、未来
个月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22三、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调整计划 ...... 22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修改的计划 ...... 23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修改的计划 ...... 23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 23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 23
第七节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24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 24
二、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 24
三、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 25
第八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2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个月内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27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 27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28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 28
第九节前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29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2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29
第十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的财务资料 ...... 30
一、资产负债表 ...... 30
二、利润表 ...... 32
三、现金流量表 ...... 33
第十一节其他重大事项 ...... 3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能够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有关文件......35二、其他事项 ...... 35
备查文件 ...... 36
一、备查文件 ...... 36
二、备查地点 ...... 36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38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39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湘江集团 | 指 | 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华扬联众、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本报告书、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 指 |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湘江集团持有上市公司17.37%股权。2025年1月23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同意改选上市公司董事会,湘江集团有权提名半数以上的董事,本次董事会改选成功后,湘江集团将控制上市公司董事会,同时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苏同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湘江集团,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长沙市国资委。 |
长沙市国资委 | 指 | 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湖南国投 | 指 | 湖南省国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财信金控 | 指 | 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百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百万元 |
注:本报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天顶街道环湖路1177号方茂苑第13栋34-36层 |
法定代表人 | 张利刚 |
注册资本 | 3,600,000万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100MA4L3UJ37Q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
经营范围 | 城市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土地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广告服务;物业管理;产业投资;文化旅游资源投资与管理;医疗健康产业投资与管理;产业平台投资与管理;城镇资源投资与管理;智能制造产业投资与管理;科技研发产业投资与管理;酒店管理;商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金融服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创业投资;股权投资;资产管理;资本投资服务。 |
经营期限 | 2016-04-19至无固定期限 |
主要股东情况 | 长沙市国资委持有90%股权,湖南国投持有10%股权 |
通讯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天顶街道环湖路1177号方茂苑第13栋34-36层 |
通讯方式 | 0731-81869999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沙市国资委直接持有信息披露义务人90%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为长沙市国资委。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说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基本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14家全资子公司、2家控股子公司。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1 | 湖南湘江新区麓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200,000.00 | 100 | 土地开发 |
2 | 长沙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5,000.00 | 100 | 水利水电工程规划、勘测、设计、咨询和工程建设监理等 |
3 | 湖南湘江新区临港产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500,000.00 | 100 | 土地开发 |
4 | 湖南湘江商业资产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00 | 商业资产投资运营管理 |
5 | 长沙湘江通用航空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00 | 通航产业的投资运营与管理 |
6 | 湖南湘新水务环保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50,000.00 | 100 | 水务环保产业投资 |
7 | 湖南梅溪湖新城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 50,000.00 | 100 | 医疗健康产业投资、管理及运营 |
8 | 湖南梦想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00 | 房地产开发 |
9 | 长沙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500,000.00 | 100 | 科技产业投资 |
10 | 湖南湘江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00 | 100 | 市政设施管理、物业管理 |
11 | 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 | 100 | 土地开发投资 |
12 | 湖南华年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 33,600.00 | 100 | 文旅投资及运营 |
13 | 湖南湘江中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30,000.00 | 100 | 股权投资、供应链与贸易、保理 |
14 | 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 | 500,000.00 | 100 | 土地开发及投资 |
15 | 湖南湘江智能科技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500,000.00 | 99.86 | 人工智能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平台运营 |
16 | 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300,000.00 | 83.00 | 收购、管理、经营和处置不良资产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基本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长沙市国资委对外直接投资企业
家。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 |
1 | 长沙湘麓山庄有限公司 | 1,000.00 | 100 | 一般旅馆;游泳馆;会议服务;中餐服务;西餐服务;自助餐服务;茶馆服务;小吃服务;烟草制品、进口酒类、国产酒类、非酒精饮料及茶叶的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 |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 | 100 | 轨道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实业投资、股权投资、产业投资;市政设施管理、交通项目建设、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经营;广告设计、广告代理服务、互联网广告服务、广告制作服务;物业管理;轨道交通相关咨询技术服务;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地质勘察服务;人力资源培训;职工食堂;建筑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3 | 长沙向新综合加工有限公司 | 10.00 | 100 | 电子产品、日用品的加工;日用百货销售;食品零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4 | 湖南湘江新区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800,000.00 | 100 | 受托管理私募股权基金,从事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业务;从事非上市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服务;风险投资、项目投资、产业投资、高科技产业投资、资产管理(不含代客理财)、资本管理、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工商登记代办;企业改制、IPO上市、新三板培育的咨询服务;公共关系服务;公共关系咨询服务;众创空间的建设、运营和管理;企业孵化;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税务顾问;会计咨询;税收策划;企业财务危机化解;资产管理咨询;企业上市咨询;集群企业 |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 |
住所托管服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代理记账服务;棚户区改造建设;金融数据库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5 | 长沙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100 | 城市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不动产开发、经营及配套建设;土地管理服务;实业投资;高科技产业投资;股权投资;项目投资;创业投资;产业投资;文化旅游产业投资与管理;医疗领域投资;养老产业策划、咨询;资本管理;资产管理(不含代客理财);融资租赁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贸易代理;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商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健康管理;新能源汽车租赁;新能源汽车运营;基础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水资源管理;水能源开发利用;水污染治理;房屋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6 | 长沙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 | 100 | 新闻采访服务;新闻编辑服务;自媒体新闻发布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有线广播服务;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有线电视服务;城市、社区有线电视服务;广播电视视频点播服务;内资电影制片;电影发行;影视节目发行;电影放映;录音制作;营业性文艺表演;文艺创作服务;艺术、美术创作服务;对外艺术交流演出服务;艺术表演场馆管理服务;舞台表演艺术指导服务、安全保护服务、美工服务、道具服务、化妆服务;舞台灯光、音响设备安装服务;电子显示屏及舞台设备的设计与安装;群众参与的文艺类演出、比赛等公益性文化活动的策划;休闲观光活动;文化娱乐经纪;演出经纪;影视经纪代理服务;音像经纪代理服务;文学、艺(美)术经纪代理服务;动漫经纪代理服务;文化活动服务;电视剧制作;音像制作;电子出版物制作;音像制品、电子和数 |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 |
字出版物零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有线广播电视传输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广告服务;无线广播电视传输服务;软件技术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的开发建设;计算机网络平台的开发及建设;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服务;虚拟现实制作;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影院投资;产业投资;高科技产业投资;项目策划;房地产开发经营;影院管理;资本管理;品牌策划咨询服务;广告制作服务;广告发布服务;广告国内代理服务;学术交流活动的组织;广告设计;广告国内外代理服务;文化活动的组织与策划;商业活动的组织;教育投资管理;商业活动的策划;文艺表演、体育、娱乐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图文制作;宣传栏制作、销售、安装;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边境旅游业务;境内旅游业务;研学旅行;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组织;旅游管理服务;承办展览展示;实业投资;文化投资管理;文体设备和用品出租;集成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从事P2P网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资管及跨界从事金融、第三方支付、虚拟货币交易、ICO、非法外汇等互联网金融业务。) | ||||
7 | 长沙市社会福利房地产开发公司 | 873.00 | 100 | 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经纪。(不含前置审批和许可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
8 | 长沙晚报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 12,000.00 | 100 | 广告制作服务;广告发布服务;广告国内代理服务;移动互联网研发和维护;百货、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和数字出版物零售;农产品、保健用品、文化用品、办公用品、纸制品、保健品、日用品、计算机硬件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互联网信息技术咨询;广告设 |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 |
计;文化活动的组织与策划;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咨询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书、报刊印刷;除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之外的其他印刷品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机电设备的维修及保养服务;报刊批发;软件开发;音乐及视频产品互联网销售;网上视频服务;网络集成系统建设、维护、运营、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家庭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旅游咨询服务;艺术品经营;企业形象策划服务;教育咨询;红色文化教育活动的策划与组织;文化艺术咨询服务;公共关系服务;策划创意服务;营养健康咨询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企业营销策划;物流咨询服务;不动产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9 | 长沙旭华仪表厂 | 603.00 | 100 | 电度表及电度表校验装置、电工电料、自动化仪表盘;自动化仪表成套设备、高低压计量箱、电子仪器仪表、非标设备、摩托车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0 | 长沙福兴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400.00 | 100 | 出租车客运;广告制作服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1 | 长沙房地产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 | 100 |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科技中介服务;采购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 |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12 | 长沙数字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 | 100 | 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职业中介活动;测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数字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规划设计管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软件销售;广告发布;安全咨询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承接档案服务外包;会议及展览服务;翻译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环保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招投标代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企业征信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3 | 北京市长京贸易公司 | 5,000.00 | 100 | 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批发、零售金属材料、装饰材料、化工产品、机电设备、汽车配件、五金交电、百货、针纺织品、工艺美术品;闲置设备调剂、人才技术交 |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 |
流、信息咨询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14 | 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3,600,000.00 | 90 | 城市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土地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广告服务;物业管理;产业投资;文化旅游资源投资与管理;医疗健康产业投资与管理;产业平台投资与管理;城镇资源投资与管理;智能制造产业投资与管理;科技研发产业投资与管理;酒店管理;商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金融服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创业投资;股权投资;资产管理;资本投资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5 | 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 | 48.37 | 粮食收购、加工;预包装食品、农副产品、饲料及其添加剂的销售;粮食科技开发;粮油信息咨询;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油、脂油料的收购;码头货物起卸;仓储服务;会展服务;房屋修缮管理;自有房屋租赁;设备维修养护;清洁环卫管理、绿化管理;以自有资产从事创业投资、风险投资、股权投资、项目投资及其他实业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市场经营管理;物流信息管理;农副产品网上销售;房地产开发经营;光伏发电开发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6 | 长沙市燃气实业有限公司 | 1,200.00 | 100 | 许可项目:燃气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经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石油、天然气管道储运;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依 |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 |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供冷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特种设备出租;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17 | 长沙市国资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 | 90 | 国有资产管理;实业投资、股权投资与产业并购整合;资产管理;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8 | 长沙通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 | 35 | 日用百货、针棉织品、五金家电、智能家居、电子、办公、文体产品销售及相关配套服务;金银、珠宝、首饰、钟表、皮革、箱包、工艺品、贵金属制品回收、销售、维修服务、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服装、皮革制品定制;收购、加工、销售农副产品;自有物业出租及租赁服务;转贷服务;工程项目投标、履约、支付担保服务;商品仓储服务与配送运输;实业投资、创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下范围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酒店、餐饮、休闲、娱乐服务;动产、房地产、财产权利典当;互联网零售;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9 | 长沙市国成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0 | 93.01 | 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整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 | 湖南和光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 | 27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影视节目发行;广告设计;广告制作服务;广告发布服务;广告国内代理服务;影视策划;影视经纪代理服务;文化娱乐经纪;文化活动的组织与策划;电视设备及其配件、广播电视 |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 |
卫星设备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状况
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
月成立,是涵盖片区开发、城市运营、金融服务、产业投资的市属投资类国有企业,是湖南湘江新区基础设施建设、片区开发、现代产业体系构建、生态环境开发和治理、两型社会建设的重要载体。在新一轮国企市场化改革中,基于集团已经形成多元市场化发展的良好战略格局,2018年长沙市委、市政府重新将集团定位为“投资类”企业。现拥有惠誉授予的“BBB”、中诚信亚太授予的“Ag”国际投资级信用等级,中诚信国际授予的国内最高“AAA”信用等级,国际、国内评级均为湖南省内企业最高。信息披露义务人2021年-2023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2021年 |
总资产 | 11,484,960.16 | 10,590,747.71 | 9,593,904.42 |
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 3,677,592.18 | 3,583,517.74 | 3,486,036.96 |
营业收入 | 942,866.83 | 1,095,475.57 | 1,000,162.38 |
归母净利润 | 57,947.49 | 63,720.04 | 80,274.49 |
资产负债率 | 67.15 | 64.90 | 62.29 |
净资产收益率 | 1.60 | 1.80 | 2.59 |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1 | 张利刚 | 党委书记、董事长 | 中国 | 中国 | 否 |
2 | 李志军 | 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 中国 | 中国 | 否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3 | 宋邦 | 党委副书记 | 中国 | 中国 | 否 |
4 | 戴旭 |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 中国 | 中国 | 否 |
5 | 房殿峰 | 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 | 中国 | 中国 | 否 |
6 | 毛定 | 总审计师、工会主席、职工董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7 | 李江 |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 中国 | 中国 | 否 |
8 | 彭红历 | 副总经理 | 中国 | 中国 | 否 |
9 | 刘双知 |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 中国 | 中国 | 否 |
10 | 刘城建 |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 中国 | 中国 | 否 |
11 | 李拥军 |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 中国 | 中国 | 否 |
12 | 胥伸林 | 总经理助理 | 中国 | 中国 | 否 |
13 | 杨家庆 | 总法律顾问、法务风控中心总经理 | 中国 | 中国 | 否 |
14 | 刘琼晖 | 职工监事、法务风控中心副总经理 | 中国 | 中国 | 否 |
15 | 左勇健 | 职工监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湘江集团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情况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湘江集团持有的主要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5%以上股权的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情况 | 主营业务 |
1 | 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300,000万元 | 直接持股83% | 收购、管理、经营和处置不良资产等 |
2 | 湖南中盈梦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20,000万元 | 通过湖南湘江中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股100% | 商业保理业务 |
3 | 湖南湘江中盈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30,000万元 | 通过湖南湘江中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股100% | 融资租赁业务 |
4 | 湖南株洲珠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0,000万元 | 通过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间接持股15% | 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等 |
5 | 湖南临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万元 | 通过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间接持股8% | 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等 |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决定及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上市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发挥国有企业在资本、资源、管理方面的优势,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推动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同时助力国有资本增值,提升资产证券化水平。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个月内继续增持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在未来3个月内,拟通过不限于竞价交易、参与司法拍卖等方式依法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至第一大股东地位。如果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批准程序。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决策程序2024年
月
日,湘江集团召开董事会,同意参与竞拍华扬联众股份并取得其控制权。2024年11月7日,长沙市国资委已就湘江集团参与竞拍华扬联众股份并取得其控制权进行了批复。
2025年
月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同意改选上市公司董事会,湘江集团提名半数以上的董事候选人。本次权益变动涉及改选上市公司董事会,改选上市公司董事会尚需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尚需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审查。除此以外,本次权益变动无其他需要履行的决策程序。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华扬联众44,000,000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为17.37%。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湘江集团持有上市公司17.37%股权。2025年1月23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同意改选上市公司董事会,湘江集团有权提名半数以上的董事,本次董事会改选成功后,湘江集团将控制上市公司董事会,同时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苏同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湘江集团,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长沙市国资委。
三、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苏同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25年1月24日出具《关于不谋求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承诺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与华扬联众股东或任何第三方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达成类似协议、安排以谋求华扬联众的控制权;(
)本人后续将采取所有必要的措施避免成为华扬联众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以谋求华扬联众的控股股东地位或实际控制权为目的直接或间接增持华扬联众股份;不会以所持有的华扬联众股份单独或共同谋求华扬联众的控股股东地位或实际控制权;亦不会以签订任何一致行动、表决权委托、委托持股、信托持股、征集投票权、互相联合、联合其他股东以及其他任何方式单独或共同谋求华扬联众的控股股东地位或实际控制权;(3)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24个月。
湘江集团出具《承诺函》承诺:未来
个月内,拟通过不限于竞价交易、参与司法拍卖等方式依法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至第一大股东地位。
如果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批准程序。
四、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权利限制及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湘江集团持有上市公司
17.37%股权,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湘江集团通过控制上市公司董事会的方式实现控制上市公司的目的。湘江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
个月内不得转让,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18个月的限制。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湘江集团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资金来源本次权益变动为湘江集团通过控制上市公司董事会从而实现控制上市公司的目的,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资金支付。
第六节后续计划
一、未来
个月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需要筹划相关事项,届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来
个月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业务或资产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明确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明确重组计划。
如果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从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以及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的角度出发,需要筹划相关事项,届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调整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系湘江集团通过控制董事会实现控制上市公司的目的。根据上市公司2025年1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同意改选上市公司董事会,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湘江集团提名张利刚先生、杨家庆先生、彭红历女士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何泽仪女士任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上市公司2025年1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同意改选上市公司监事会,上市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湘江集团提名李辉先生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本次董事会、监事会的改选尚需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将由新一届董事会进行选聘。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行相应的程序和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修改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若调整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并涉及到上市公司《公司章程》修改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在依法履行完毕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后,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如果需要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调整《公司章程》,届时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作重大变动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或因监管法规要求需要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等有重大影响的调整计划。但为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促进上市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上述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七节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不会改变上市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及财务方面的独立性,上市公司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具有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为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如下:
本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相关规章及上市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股东地位谋取不当利益。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上与上市公司保持分开原则,保持并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二、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湘江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为了避免将来产生同业竞争,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了《关于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关联企业”)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和企业(“附属企业”)以外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将避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从事与上市公司及附属企业开展的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3、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关联企业不会利用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了解或知悉的信息协助第三方从事或参与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从事的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经营活动。
、本次交易完成后,如因任何原因出现导致本公司及关联企业取得与上市公司及附属企业开展的业务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或收购机会,本公司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以使上市公司及附属企业拥有取得该业务或收购机会的优先选择
权;如上市公司或附属企业选择承办该业务或收购该企业,则本公司及关联企业放弃该业务或收购机会,本公司将就上市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履行披露义务提供一切必要的协助。
5、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形。
三、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相关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的
个月内,存在本条第二款、第三款所述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本次交易完成后,湘江集团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湘江集团为上市公司关联方。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间除存在本报告书之“第八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之“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披露的交易外,湘江集团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规范关联交易出具了《关于规范及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和企业(“附属企业”)以外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关联企业”)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完成后,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与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企业将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不利用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不会利用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操纵、指使上市公司或者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使得上市公司以不公平的条件,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或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本公司对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个月内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子公司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南中盈梦想贸易有限公司、湖南中盈梦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委托发放信托贷款、广告投放服务及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交易,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业务类型 | 交易金额(2023年-2025年1月) |
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委托发放信托贷款 | 34,463.71 |
湖南中盈梦想贸易有限公司 | 广告投放服务 | 11,120.00 |
湖南中盈梦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应收账款保理 | 18,667.00 |
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对上述交易提供了应收账款质押担保、股权质押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形式的担保。
除以上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发生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被担保方 | 业务类型 | 交易金额 | 担保措施 |
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 | 委托发放信托贷款 | 34,463.71 | 苏同及其一致行动人对委托贷款协议下上市公司34,463.71万元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冯康洁对其中29,063.71万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
湖南中盈梦想贸易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 | 广告投放服务 | 11,120.00 | 冯康洁、苏同对广告投放框架合同项下10,000.00万元上市公司的违约责任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
公司名称 | 被担保方 | 业务类型 | 交易金额 | 担保措施 |
湖南中盈梦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上海华扬联众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 应收账款保理 | 18,667.00 | 冯康洁、苏同对应收账款保理合同项下上市公司保理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
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华扬联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苏同、姜香蕊 | 委托发放信托贷款 | 30,000.00 | 苏同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其持有的上市公司4,400万股股票提供质押担保以及苏同以其产权证号为《*****号》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
湖南中盈梦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北京捷报指向科技有限公司 | 应收账款保理 | 1,675.00 | 冯康洁、苏同对应收账款保理合同项下北京捷报指向科技有限公司保理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
湖南中盈梦想贸易有限公司 | 北京捷报指向科技有限公司 | 广告投放服务 | 10,000.00 | 冯康洁、苏同对广告投放框架合同项下北京捷报指向10,000.00万元的违约责任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
除以上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
万元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他任何类似安排的情形。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九节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2024年
月
日,湘江集团通过司法拍卖取得上市公司44,000,000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为17.37%。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没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十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的财务资料信息披露义务人湘江集团2021年、2022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652,600.65 | 646,047.29 | 825,936.66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51,678.12 | 282,826.07 | 112,910.66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320,073.69 | 312,653.82 | 238,644.18 |
其中:应收票据 | 2,185.77 | 4,788.18 | 5,524.75 |
应收账款 | 317,887.92 | 307,865.64 | 233,119.42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 146.00 |
预付款项 | 64,294.10 | 90,836.43 | 39,914.15 |
其他应收款合计 | 283,580.68 | 266,388.60 | 300,817.17 |
其他应收款 | 283,580.68 | 266,388.60 | 300,817.17 |
合同资产 | 18,992.88 | 9,984.72 | 3,870.10 |
存货 | 6,218,374.54 | 5,837,376.56 | 5,357,134.85 |
持有待售资产 | -- | 202.98 | 202.98 |
其他流动资产 | 58,204.36 | 49,416.78 | 47,085.89 |
流动资产合计 | 8,167,799.02 | 7,495,733.26 | 6,926,662.64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401,344.15 | 355,353.14 | 447,080.98 |
长期应收款 | 21,274.18 | 802.39 | -- |
长期股权投资 | 243,450.18 | 262,665.36 | 228,153.5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8,922.30 |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569,515.00 | 631,647.35 | 370,519.25 |
投资性房地产 | 893,596.56 | 727,958.00 | 668,946.23 |
固定资产合计 | 491,931.16 | 492,862.46 | 486,451.34 |
其中:固定资产 | 491,902.41 | 492,834.76 | 486,451.34 |
固定资产清理 | 28.76 | 27.70 | -- |
在建工程合计 | 303,928.90 | 304,287.32 | 199,962.44 |
其中:在建工程 | 303,928.90 | 304,287.32 | 199,962.44 |
项目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689.42 | -- | -- |
使用权资产 | 162.64 | 67.75 | -- |
无形资产 | 307,513.41 | 286,699.34 | 245,139.39 |
开发支出 | 1,230.43 | 768.31 | 308.02 |
商誉 | 608.17 | 494.02 | 494.02 |
长期待摊费用 | 7,223.53 | 2,427.97 | 2,032.7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731.87 | 4,893.07 | 2,616.8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0,039.23 | 24,087.96 | 15,536.94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317,161.13 | 3,095,014.45 | 2,667,241.78 |
资产总计 | 11,484,960.16 | 10,590,747.71 | 9,593,904.42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07,670.97 | 50,036.69 | 90,361.53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363,762.24 | 352,713.54 | 362,068.87 |
其中:应付票据 | 37,964.84 | 48,660.83 | 46,296.39 |
应付账款 | 325,797.41 | 304,052.70 | 315,772.48 |
预收款项 | 64,833.75 | 104,676.66 | 69,565.08 |
合同负债 | 705,847.89 | 830,488.40 | 879,270.57 |
应付职工薪酬 | 13,532.02 | 12,611.88 | 12,273.86 |
应交税费 | 35,862.16 | 29,731.31 | 21,817.26 |
其他应付款合计 | 152,497.45 | 131,859.93 | 200,437.53 |
其他应付款 | 152,497.45 | 131,859.93 | 200,437.53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02,395.38 | 872,018.62 | 611,305.53 |
其他流动负债 | 5,869.92 | 11,545.69 | 6,510.87 |
流动负债合计 | 2,852,271.78 | 2,395,682.72 | 2,253,611.10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950,021.31 | 1,673,962.56 | 1,298,973.86 |
应付债券 | 984,959.92 | 1,179,790.30 | 1,274,693.46 |
租赁负债 | 87.78 | 2.79 | -- |
长期应付款合计 | 1,508,308.54 | 1,275,338.25 | 1,022,797.65 |
其中:长期应付款 | 619,280.27 | 684,504.55 | 655,322.61 |
专项应付款 | 889,028.27 | 590,833.70 | 367,475.04 |
预计负债 | 2,452.62 | -- | 73.6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4,718.09 | 36,555.79 | 35,535.59 |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 | 156,064.46 | 88,146.50 | 49,965.41 |
项目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223,663.41 | 223,904.03 | 39,972.0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860,276.14 | 4,477,700.21 | 3,722,011.59 |
负债合计 | 7,712,547.92 | 6,873,382.93 | 5,975,622.70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3,309,403.53 | 3,223,255.44 | 3,174,255.44 |
资本公积 | 46,402.13 | 44,764.15 | 31,184.08 |
其他综合收益 | -41,679.17 | -7,224.46 | -- |
盈余公积 | 21,244.66 | 16,346.07 | 15,116.19 |
一般风险准备 | 1,116.04 | 1,017.76 | 354.12 |
未分配利润 | 341,104.99 | 305,358.78 | 265,127.1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3,677,592.18 | 3,583,517.74 | 3,486,036.96 |
少数股东权益 | 94,820.06 | 133,847.03 | 132,244.76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772,412.24 | 3,717,364.78 | 3,618,281.72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1,484,960.16 | 10,590,747.71 | 9,593,904.42 |
二、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942,866.83 | 1,095,475.57 | 1,000,162.38 |
其中:营业收入 | 942,866.83 | 1,095,475.57 | 1,000,162.38 |
二、营业总成本 | 910,371.43 | 1,051,051.74 | 939,928.16 |
其中:营业成本 | 813,709.51 | 967,385.67 | 853,804.28 |
税金及附加 | 12,607.99 | 9,285.70 | 10,244.59 |
销售费用 | 10,734.55 | 11,803.30 | 12,166.35 |
管理费用 | 38,176.10 | 33,702.95 | 30,712.84 |
研发费用 | 2,148.24 | 1,821.70 | 1,376.91 |
财务费用 | 32,995.04 | 27,052.43 | 31,623.18 |
其中:利息费用 | 37,752.49 | 31,922.47 | 37,569.09 |
利息收入 | 5,068.49 | 5,274.40 | 5,944.07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27,258.77 | -2,440.63 | 31,167.64 |
投资收益 | 55,357.22 | 43,250.60 | 14,034.0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2,132.36 | 32,966.15 | 10,229.95 |
资产处置收益 | -3.81 | -1.06 | 3.63 |
资产减值损失 | -142.13 | -61.78 | 126.64 |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信用减值损失 | 2,407.68 | -8,447.69 | -14,138.55 |
其他收益 | 17,298.35 | 4,915.55 | 4,242.77 |
三、营业利润 | 80,153.95 | 81,638.82 | 95,670.44 |
加:营业外收入 | 760.44 | 832.65 | 385.20 |
减:营业外支出 | 390.96 | 870.42 | 970.03 |
四、利润总额 | 80,523.43 | 81,601.06 | 95,085.61 |
减:所得税费用 | 12,906.04 | 11,148.79 | 10,145.01 |
五、净利润 | 67,617.39 | 70,452.27 | 84,940.60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 | 67,617.39 | 70,452.27 | 84,940.6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7,947.49 | 63,720.04 | 80,274.49 |
少数股东损益 | 9,669.90 | 6,732.23 | 4,666.11 |
六、每股收益: | |||
七、其他综合收益 | -34,455.02 | -7,224.15 |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 -34,454.70 | -7,224.46 | --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212.58 | -- | -- |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212.58 | -- |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2,242.12 | -7,224.46 | -- |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32,242.12 | --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 | -0.31 | 0.31 | -- |
八、综合收益总额 | 33,162.38 | 63,228.12 | 84,940.60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3,492.79 | 56,495.58 | 80,274.49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9,669.59 | 6,732.54 | 4,666.11 |
三、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112,671.81 | 1,422,116.72 | 1,373,950.97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463.52 | 21,417.71 | 9,849.85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20,446.12 | 408,290.08 | 409,268.8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40,581.45 | 1,851,824.50 | 1,793,069.63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765,561.67 | 1,513,206.19 | 1,523,182.83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8,266.24 | 44,682.08 | 43,203.05 |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3,015.04 | 58,652.92 | 48,716.94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87,133.91 | 292,871.24 | 27,945.6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53,976.86 | 1,909,412.44 | 1,643,048.4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3,395.41 | -57,587.93 | 150,021.20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61,365.91 | 123,472.16 | 128,334.35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5,365.67 | 8,637.86 | 16,230.8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925.81 | 5.77 | 153.31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471.47 | -- | 543.94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134.76 | 53,150.53 | 44,608.0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6,263.63 | 185,266.33 | 189,870.52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80,560.36 | 203,395.01 | 198,800.72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12,496.60 | 524,522.55 | 182,670.15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2,441.97 |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17,987.33 | 35,975.1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95,498.93 | 745,904.90 | 417,446.0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9,235.30 | -560,638.57 | -227,575.48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5,429.00 | 57,868.68 | 106,482.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2,539.00 | 8,868.68 | 4,682.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774,679.50 | 1,605,705.11 | 1,353,709.64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180,000.00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00,108.50 | 1,843,573.79 | 1,460,191.64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102,633.45 | 1,196,830.76 | 938,240.59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83,630.31 | 212,715.49 | 206,663.02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80.94 | 9,019.64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74.01 | 984.37 | 5,100.9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87,037.77 | 1,410,530.62 | 1,150,004.5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3,070.73 | 433,043.17 | 310,187.08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5.31 | 640.11 | 357.86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455.33 | -184,543.23 | 232,990.65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35,962.00 | 820,505.22 | 587,514.57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46,417.32 | 635,962.00 | 820,505.22 |
第十一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能够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有关文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以下情形:
(一)利用上市公司的收购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三)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四)最近
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五)《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信息披露义务人能够按照《收购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二、其他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3、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决策文件;
4、湘江集团出具的继续增持的《承诺函》;
、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苏同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不谋求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
、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之间在报告日前
个月内发生的相关交易情况的说明及相关合同;
7、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8、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负责人以及上述人员直系亲属持有或买卖该上市公司股份的说明;
9、信息披露义务人就本次权益变动应履行的义务所作出的承诺和其他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近三年的财务资料;
12、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决议;
、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湘江集团住所地,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湖南省长沙市 |
股票简称 | 华扬联众 | 股票代码 | 603825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湖南省长沙市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实际控制人变更)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交易完成后) | 是否√(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交易完成后) | 是否√(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长沙市国资委)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 是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控制公司董事会)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种类:普通股(A股)持股数量:44,000,000股持股比例:17.37% | ||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湘江集团持有上市公司17.37%股权。2025年1月23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同意改选上市公司董事会,湘江集团有权提名半数以上的董事,本次董事会改选成功后,湘江集团将控制上市公司董事会,同时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苏同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湘江集团,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长沙市国资委。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 是否√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 是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不适用在未来3个月内,拟通过不限于竞价交易、参与司法拍卖等方式依法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至第一大股东地位。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 是否√ |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 | 是√否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否不适用√ |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 是√否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 是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 | 是√否本次权益变动尚需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尚需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审查。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 | 是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