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ST银江 公告编号:2025-003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
10.3.1条规定的情形,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项 目 | 本会计年度 | 上年同期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亏损:71,000万元—96,000万元 | 亏损:23,395.10万元 |
比上年同期下降:203%—31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亏损:71,400万元—96,400万元 | 亏损:24,015.37万元 |
比上年同期下降:197%—301% | ||
营业收入 | 50,000万元—60,000万元 | 116,907.79万元 |
扣除后营业收入 | 49,000万元—59,000万元 | 113,891.99万元 |
项 目 | 本会计年度末 | 上年末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 310,000万元—350,000万元 | 420,944.65万元 |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年12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审计机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签署审计业务约定书。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
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最终财务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一)主营业务影响
报告期,受市场竞争激烈和公司经营等因素影响,公司承接新订单项目较往年下降,导致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同时公司人工成本、折旧摊销、财务费用等固定费用,未与收入规模等比减少。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资产减值损失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加强对客户风险的精细化评估和管理,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信用风险特征也随之不断变化,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管理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对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了复核,结合目前客户风险评估和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管理水平,同时参考同行业同业务板块的上市公司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率,公司拟将对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按客户风险水平、回款能力重新测算预期信用损失率,并计提减值准备。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相关事宜已经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初步沟通一致,公司将于近期召开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相关事宜。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审计机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签署审计业务约定书。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最终财务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2024年度的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业绩预计涉及的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相关事宜已经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初步沟通一致,公司将于近期召开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相关事宜。
(三)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于2024年5月6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种风险警示情形尚未消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0.3.11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10.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八)虽满足第10.3.7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若公司出现前述十项任一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四)由于公司控股股东未能在2024年9月28日前解决资金占用的问题,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截止目前,控股股东已全部偿还了所占用的资金196,954,882.54元并支付了全部利息。截至目前,该被叠加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尚未消除,公司正督促会计师事务所针对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情形是否已消除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并将积极整改且做好相关后续工作,及时撤销被叠加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五)2024年9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120240033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监管部门相关调查结果,最终核查结果可能影响本报告期损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如果公司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触及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的,公司股票可能存在终止上市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