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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科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25

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25-008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叶婷女士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更好地调动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实现公司发展规划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经核查,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将通过公司OA系统或者其他途径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激励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更好地调动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实现公司发展规划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经核查,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通过公司OA系统或者其他途径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激励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1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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