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报股东特别分红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等相关政策精神,积极回报股东,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提振投资者对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高质量经营发展成果,现结合公司当前稳定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股本规模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拟制定回报股东特别分红预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特别分红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462,265,146.33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543,545,349.70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64,999,824.11元。公司拟以股本总数1,298,021,22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324,505,306.75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归母净利润的70.20%,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二、特别分红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进一步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
公司本次特别分红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存在
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投资者进一步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会议同意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