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机构”)作为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业电气”、“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对胜业电气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4年11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519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70.0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1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878.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635.65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242.7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ZC10436号《验资报告》及信会师报字[2024]第ZC10443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伦教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实施主体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1)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2) | 投入进度(%)(3)=(2)/(1) |
1 | 补充流动资金 | 胜业电气 | 4,000.00 | 602.34 | 15.06% |
2 | 新能源薄膜电容器生产线扩建项目 | 胜业电气 | 8,100.48 | - | 0.00%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胜业电气 | 4,142.27 | - | 0.00% |
合计 | 16,242.75 | 602.34 | 3.7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账户名称 | 开户行 | 账户 | 金额 |
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伦教支行 | 801101001502629668 | 26,486,112.31 |
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 757903837610028 | 93,011,148.61 |
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 | 723779368747 | 41,426,466.97 |
合计 | 160,923,727.89 |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置换的发行费用金额为488.69万元,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增值税金额为42.67万元。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根据《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安排,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部分资金拟投资于新能源薄膜电容器生产线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
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产品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授权有效期,则决议的授权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三)决议有效期及决策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虽然对拟投资产品进行严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诸多因素影响,投资产品损益因此而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相关产品,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相关审议程序
2025年1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有关资金管理、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8,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李强华王光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