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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汇科: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24

证券代码:831167 证券简称:鑫汇科 公告编号:2025-001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大道380号尚智科技园1栋A座21层股票简称:鑫汇科股票代码:831167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勇涛住所和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1号501房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5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情况 ...... 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0

第八节 备查文件及地点 ...... 11

一、 备查文件 ...... 11

二、 备查地点 ...... 11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2

第一节 释义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载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鑫汇科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勇涛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张勇帆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最高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1160%。信息义务披露人与其一致行动人于2024年10月8日至2025年1月24日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共5578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160%,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下降到5.0000%。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交所北京证券交易所
尾差本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张勇涛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40111************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通讯方式******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情况以及证券市场整体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进一步增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持有的股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其一致行动人于2024年10月8日至2025年1月24日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57,8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16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股份种类股份性质
张勇帆大宗交易2024年10月8日260,0000.5202%普通股无限售条件
张勇涛集中竞价2024年12月31日1590.0003%普通股无限售条件
2025年1月2日212960.0426%
2025年1月3日718360.1437%
2025年1月6日678860.1358%
2025年1月7日300000.0600%
2025年1月9日400000.0800%
2025年1月14日66260.0133%
2025年1月15日100000.0200%
2025年1月16日100000.0200%
2025年1月21日6360.0013%
2025年1月24日393640.0788%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056,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160%;本次权益变动后,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499,1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000%。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股东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的情况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情况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张勇涛持有股份2,776,8065.5555%2,479,0034.959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94,2011.3889%396,3980.7931%
张勇帆持有股份280,1440.5605%20,1440.040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80,1440.5605%20,1440.0403%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合计持有股份3,056,9506.1160%2,499,1475.0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974,3451.9494%416,5420.833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被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鑫汇科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鑫汇科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八节 备查文件及地点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股票交易记录。

二、备查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附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大道380号尚智科技园1栋A座21层
股票简称鑫汇科股票代码83116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张勇涛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广州市天河区******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竞价交易 □协议转让 ?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 □赠与 □其他 (请注明)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2,776,806股 持股比例: 5.555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3,056,950股
持股比例: 6.116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2,479,003股 持股比例: 4.9597%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2,499,147股 持股比例: 5.0000%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情况以及证券市场整体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进一步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持有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的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勇涛

签署日期:2025年1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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