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48600.SZ 债券简称:24TCLK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4TCLK1”回售结果及转售事项的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2025年1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本报告仅对公司债券受托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公司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受托管理人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数字经济)(第一期)的受托管理人,严格按照以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签订的《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下述重大事项予以报告:
一、本期债券回售行权情况
(一)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债券代码:148600。
2、债券简称:24TCLK1。
3、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可选择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回售。
4、回售登记期: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3日(仅限交易日)。
5、回售价格: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以1张(即面值100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1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元。
6、回售申报安排:债券持有人可以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者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在回售申报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当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登记期内)。在回售资金到账日之前,如持有的本期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本次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7、回售撤销安排: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可撤销。
8、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25年2月1日(2025年2月1日为节假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债券持有人办理兑付。
9、选择回售的债券持有人须于回售登记日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
手续即视为债券持有人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10、发行人拟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
(二)发行人票面利率选择权情况
根据《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数字经济)(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1年末调整存续期后1年的票面利率。根据当前的市场行情,发行人决定按照深交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相关规定向投资者披露调整“24TCLK1”票面利率,即“24TCLK1”债券存续期后1年的票面利率为2.10%。
(三)投资者回售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24TCLK1”本次回售申报期有效回售申报数量2,400,000张,回售金额为人民币240,000,000.00元,剩余未回售债券数量为12,600,000张。“24TCLK1”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可撤销。
二、本期债券转售条款及受托管理人核查事项
(一)本期债券转售安排
根据《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数字经济)(第一期)回售结果公告》,发行人决定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并于2025年2月6日至2024年3月5日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回售债券的转售,拟转售债券数量不超过2,400,000张。
(二)关于本期债券回售及转售合规性的核查
经核查,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及转售安排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业务指南第4号——业务操作办理》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与《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数字经济)(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条款约定及其相关承诺保持一致。
经核查,发行人最近两月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存在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偿还“24TCLK1”回售兑付资金的情形。提请投资者注意上述转售时间安排。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后续将督促发行人在转售期间内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转售结束后及时注销未转售的债券,密切关注发行人对上述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三、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三路17号TCL科技大厦
联系人:曹肖军
电话:0752-2376069
(二)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人:王晓虎、冯诗洋
电话:0755-23835483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4TCLK1”回售结果及转售事项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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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