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达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20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于2025年1月24日16:30在什邡市宏达金桥大酒店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乔胜俊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一致同意选举董事王浩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王浩先生的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王浩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附件: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王浩先生简历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5日
附件:
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王浩先生简历王浩,中国国籍,男,197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采矿高级工程师。1989年9月-1993年7月,于重庆大学资源及环境工程学院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及环境保护专业学习;1993年7月-1996年3月,四川省清平磷矿三根杉工区技术员;1996年3月-2000年5月,任四川省清平磷矿三根杉工区副主任;2000年5月-2002年8月,任四川省清平磷矿生产综合处副处长、安全环保处副处长;2002年8月-2006年6月,任四川省清平磷矿安全生产设备处处长、安全处处长;2006年6月-2010年11月,任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安全环保处处长;2010年11月-2017年6月,任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副安全总监(CSO)、安全环保部主任;2017年6月-2017年11月,任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安全总监(CSO)、矿区生产管理办公室主任;2017年11月-2019年5月,任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安全总监(CSO)、矿业公司经理;2019年5月-2020年6月,任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矿业公司经理;2020年6月-2021年12月,任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矿业公司经理;2021年12月-2022年4月,任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矿业公司经理;2022年4月-2023年11月,任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工程师、矿业公司经理;2023年11月-2023年12月,任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董事、总工程师、矿业公司经理;2023年12月-至今,任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总工程师;2025年1月24日起担任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
王浩先生与宏达股份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宏达股份的控股股东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截至目前,王浩先生未持有宏达股份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