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公告编号:2025-004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应用服务类业务进行整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公司内部业务整合事项,将有利于提升公司管理效率,优化运行架构和资源配置,强化公司各业务板块权责,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
2、本次业务整合涉及的股权架构调整,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进行,除激光公司后续根据需要可能新设分/子公司外,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光韵达”)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激光应用服务类业务进行整合的议案》,公司拟以深圳光韵达激光应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激光公司”)作为激光应用服务类业务及其他相关业务的运营平台(以下简称“应用服务业务”),并将公司的应用服务业务整合至激光公司旗下运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业务整合具体方案
公司拟将应用服务业务相关子公司股权全部转移至激光公司。包括:苏州光韵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公司”)100%股权、昆山明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公司”)100%股权、天津光韵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公司”)100%股权、厦门光韵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公司”)100%股权、杭州光韵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公司”)100%股权、东莞光韵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公司”)100%股权、武汉光韵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公司”)60%股权。
公司注销从事应用服务业务的分公司,包括惠州大亚湾分公司、成都分公司、广州分公司、重庆分公司、郑州分公司、宝安分公司、西安分公司,由激光公司根据需要直接在上述地区投资新设子公司或分公司开展相关业务。
本次业务整合完毕后,在激光公司股东层面,将引入以侯若洪先生、王荣先生为核
心的管理团队共同运营激光公司,由侯若洪先生担任董事长,王荣先生担任总经理。
二、本次调整前后的股权结构图(仅列示本次业务整合涉及的相关主体)本次调整前的股权结构示意图:
本次调整后的股权结构示意图:
三、本次业务整合涉及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股东及持股比例 | 主要财务数据 | 2023年度/2023年末 | 2024年1-9月/2024年9月末 | |
本次整合前 | 本次整合后 | |||||
苏州公司 | 5,000.00 | 光韵达100% | 激光公司100% | 总资产 | 37,581.50 | 38,126.83 |
净资产 | 22,119.46 | 22,932.02 | ||||
营业收入 | 14,951.50 | 13,536.91 | ||||
净利润 | 2,211.00 | 2,412.56 | ||||
昆山公司 | 659.27 | 光韵达100% | 激光公司100% | 总资产 | 7,596.32 | 8,315.80 |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股东及持股比例 | 主要财务数据 | 2023年度/2023年末 | 2024年1-9月/2024年9月末 | |
本次整合前 | 本次整合后 | |||||
净资产 | 5,736.77 | 6,021.79 | ||||
营业收入 | 6,056.93 | 5,723.34 | ||||
净利润 | 490.77 | 915.02 | ||||
天津公司 | 1,200.00 | 光韵达100% | 激光公司100% | 总资产 | 8,607.43 | 7,010.92 |
净资产 | 6,790.76 | 6,066.17 | ||||
营业收入 | 4,211.08 | 2,707.05 | ||||
净利润 | 632.94 | 275.26 | ||||
厦门公司 | 400.00 | 光韵达100% | 激光公司100% | 总资产 | 2,548.32 | 2,091.40 |
净资产 | 2,014.09 | 1,774.65 | ||||
营业收入 | 1,193.18 | 737.54 | ||||
净利润 | 118.23 | 60.56 | ||||
杭州公司 | 191.35 | 光韵达100% | 激光公司100% | 总资产 | 4,766.08 | 4,857.92 |
净资产 | 3,350.70 | 3,537.66 | ||||
营业收入 | 2,219.20 | 1,783.03 | ||||
净利润 | 182.22 | 196.44 | ||||
东莞公司 | 1,000.00 | 光韵达100% | 激光公司100% | 总资产 | 13,644.66 | 13,681.33 |
净资产 | 1,514.08 | 1,806.57 | ||||
营业收入 | 6,499.17 | 4,869.96 | ||||
净利润 | 211.10 | 292.49 | ||||
武汉公司 | 300.00 | 光韵达60% 木森激光30%李飞10% | 激光公司60% 木森激光30% 李飞10% | 总资产 | 2,866.66 | 2,246.67 |
净资产 | 1,874.39 | 1,754.74 | ||||
营业收入 | 1,920.20 | 1,327.81 | ||||
净利润 | 279.39 | 180.35 |
注:木森激光全称为武汉木森激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上表中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本次业务整合涉及相关子公司股权架构调整的定价依据
鉴于上述子公司2024年财务数据审计工作尚未结束,待审计数据确定后,转让双方将最终确定转让价格,最终转让定价将符合中国市场监督、税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
独立董事召开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独立董事审查意见为:公司对激光应用服务类业务整合并对部分全资/控股子公司股权架构调整,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本次业务整合及股权架构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带来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业务整合及股权架构调整的事项。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激光应用服务类业务进行整合的议案》,同意公司整合激光应用服务类业务并将部分全资/控股子公司的股权划转至激光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和相关部门在本议案审批通过后,具体经办本次业务整合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细节的确定、相关协议的签订和财务账务处理,以及办理相关的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等。后续事宜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业务整合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业务整合的目的
本次公司内部业务整合和股权架构调整,将有利于提升公司管理效率,优化运行架构和资源配置,强化公司各业务板块权责,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
2、存在的风险
本次内部业务整合的具体方案、实施进度仍具有不确定性。在业务整合过程中可能存在一定的手续办理和政府审批、税务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批程序,采取积极的经营策略,防范和应对各类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业务整合涉及的股权架构调整,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进行,除激光公司后续可能根据需要新设分/子公司外,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