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厦门港务:关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25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5-01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均为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或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下同)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本次进展公告涉及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本次担保在年度担保预计额度范围内,无新增担保;本次担保金额不涉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事项内部决策程序履行情况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202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总担保额度不超过640,495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授信、贷款、开具保函、开立信用证、履约担保、银行承兑汇票、外汇衍生品业务等,担保额度授权有效期一年。其中,预计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639,495万元,预计为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1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关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二)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近日,本公司新签订了以下对外担保合同:

1.与国能销售集团有限公司、国能销售集团有限公司华南销售分公司签订《连带责任保证书》,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申请人民币3.0亿元履约担保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申请人民币3.0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申请人民币2.0亿元

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申请人民币6.0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5.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申请人民币3.5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6.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申请人民币

1.4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7.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申请人民币4.0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8.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及其代表的供应链协作基金银团签订《保证合同》,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及其全资子公司厦门港务海衡实业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8.0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9.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之全资子公司厦门港务海衡实业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1.5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0.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

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之全资子公司厦门港务海衡实业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1.5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1.与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签订《公司保证函》,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之全资子公司厦门港务海衡(香港)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0.1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2.与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公司保证函》,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之全资子公司厦门港务海衡(香港)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1.5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3.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保证书》,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之全资子公司厦门港务海衡(香港)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4.0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4.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之全资子公司厦门港务海衡(香港)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6.5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5.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之全资子公司上海海衡实业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2.0亿元银行授信额度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6.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之全资子公司上海海衡实业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2.0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提供上述担保后,本公司的担保情况如下:

注:1.资产负债率以被担保方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报表或者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孰高为准,上述数据为本公司合并口径。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33,620万元,除2025年度审议通过的总担保额度640,495万元内使用的额度500,000万元,还包括之前年度审议通过的、尚处于合同期内的担保额度:(1)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潮州港务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27,020万元;(2)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漳州市龙池港务发展有限公

本次被担保方公司类别2025年度审议通过的总担保额度被担保方本次使用的担保额度2025年度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
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630,000万元229,000万元298,664.61万元
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厦门港务海衡实业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之子公司80,000万元
厦门港务海衡实业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之子公司30,000万元
厦门港务海衡(香港)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之子公司121,000万元
上海海衡实业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之子公司40,000万元

司提供担保6,6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06年11月30日注册地点:厦门现代物流园区长岸路海天港区C2(联检大楼)13层

法定代表人:梁水波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100%股权主营业务:港口贸易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2.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 (经审计,合并口径)2024.09.30 (未经审计,合并口径)
总资产522,057.12519,408.54
净资产43,927.1655,195.39
营业收入2,063,480.671,624,724.58
利润总额10,167.867,149.82
净利润7,489.155,181.72
负债总额478,129.96464,213.15

3.港务贸易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厦门港务海衡实业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18年08月01日注册地点: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沧江路98号101室、103室

法定代表人:黄宁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股权结构:港务贸易持有100%股权主营业务:港口贸易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2.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 (经审计)2024.09.30 (未经审计)
总资产33,211.5129,508.89
净资产8,156.885,769.52
营业收入111,429.2539,320.36
利润总额3,801.31-908.92
净利润2,848.28-678.83
负债总额25,054.6323,739.36

3.厦门港务海衡实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厦门港务海衡(香港)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17年05月25日注册地点:香港铜锣湾勿地臣街1号时代广场二座31楼注册资本:300万元港币股权结构:港务贸易持有100%股权

主营业务:港口贸易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2.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 (经审计)2024.09.30 (未经审计)
总资产35,748.1342,345.16
净资产3,970.054,730.00
营业收入107,969.90287,453.41
利润总额1,318.691,033.49
净利润847.77859.11
负债总额31,778.0837,615.16

3.厦门港务海衡(香港)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上海海衡实业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13年04月15日注册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真陈路1000号1幢6楼B座1022室

法定代表人:黄宁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股权结构:港务贸易持有100%股权主营业务:港口贸易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2.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 (经审计)2024.09.30 (未经审计)
总资产155,306.69118,040.31
净资产7,851.8612,586.39
营业收入602,639.31447,728.58
利润总额3,040.602,201.61
净利润2,273.281,651.21
负债总额147,454.83105,453.91

3.上海海衡实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主要内容

序号合同类型担保方被担保方对手方名称担保 金额担保方式担保范围
1新增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国能销售集团有限公司、国能销售集团有限公司华南销售分公司3.0亿元连带责任保证履约担保
2新增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3.0亿元连带责任保证银行授信
3新增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2.0亿元连带责任保证银行授信
4新增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6.0亿元连带责任保证银行授信
5新增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3.5亿元连带责任保证银行授信
6新增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1.4亿元连带责任保证银行授信
7新增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4.0亿元连带责任保证银行授信
序号合同类型担保方被担保方对手方名称担保 金额担保方式担保范围
8新增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厦门港务海衡实业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及其代表的供应链协作基金银团8.0亿元连带责任保证银行授信
9新增厦门港务海衡实业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1.5亿元连带责任保证银行授信
10新增厦门港务海衡实业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1.5亿元连带责任保证银行授信
11新增厦门港务海衡(香港)有限公司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0.1亿元连带责任保证银行授信
12新增厦门港务海衡(香港)有限公司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1.5亿元连带责任保证银行授信
13新增厦门港务海衡(香港)有限公司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4.0亿元连带责任保证银行授信
14新增厦门港务海衡(香港)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6.5亿元连带责任保证银行授信
15新增上海海衡实业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2.0亿元连带责任保证银行授信
16新增上海海衡实业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2.0亿元连带责任保证银行授信

本次进展公告仅涉及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上述担保额度均在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执行。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提供担保的合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09,453.40万元,占本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3.46%。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亦无因担保事项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五、备查文件

1.本公司与国能销售集团有限公司、国能销售集团有限公司华南销售分公司签订的《连带责任保证书》(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

2.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

3.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

4.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

5.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

6.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

7.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分

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

8.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及其代表的供应链协作基金银团签订的《保证合同》(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厦门港务海衡实业有限公司);

9.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厦门港务海衡实业有限公司);

10.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厦门港务海衡实业有限公司);

11.本公司与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签订的《公司保证函》(厦门港务海衡(香港)有限公司);

12.本公司与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的《公司保证函》(厦门港务海衡(香港)有限公司);

13.本公司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的《保证书》(厦门港务海衡(香港)有限公司);

14.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厦门港务海衡(香港)有限公司);

15.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上海海衡实业有限公司);

16.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上海海衡实业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