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第一大股东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基本情况: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商联”)
基于对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日(2024年7月31日)起6个月内,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即6,806,215股),且不超过2%(即13,612,430股)。
2.增持计划实施情况:截至2025年1月23日,武商联累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6,810,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02%,增持金额20,255,924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近日,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武商联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武商联持有公司股份136,684,0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8%。另外武商联一致行动人武汉华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汉投资”)持有公司股份94,853,1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94%。武商联及华汉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31,537,2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02%。
3.除本次增持计划外,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披露前12个月内未披露其他增持计划。
4.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不低于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即6,806,215股),且不超过2%(即13,612,430股)。
3.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增持计划公告披露日(2024年7月31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增持计划的资金安排: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为武商联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8.相关承诺:增持主体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在增持期限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三、增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
截至2025年1月23日,武商联累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6,810,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2%,增持金额20,255,924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武商联及华汉投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 | 增持前持股数量(股) | 增持前持股比例 | 本次增持数量(股) | 本次增持后持股数量(股) | 本次增持后持股比例 |
武商联 | 136,684,090 | 20.08% | 6,810,200 | 143,494,290 | 21.42% |
华汉投资 | 94,853,195 | 13.94% | 0 | 94,853,195 | 14.16% |
合计 | 231,537,285 | 34.02% | 6,810,200 | 238,347,485 | 35.58% |
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持股比例以当时公司总股本680,621,500股为基数计算;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后持股比例以目前公司总股本669,971,694股为基数计算。
四、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武商联具备本次增持股份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股份的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备查文件
1.武商联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2.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