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5-011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上限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被担保人均为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包括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以及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2025年度对被担保人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上限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9.2亿元。本次担保实际执行时,被担保方将提供反担保。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所属子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2.8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4%。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担保中,存在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上限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统筹考虑公司所属各级子公司经营接单情况及优惠利率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事项需求情况,2025年度,公司计划按照
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9.2亿元的上限为所属全资子公司新增提供担保。其中,公司为二级全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上限为2.2亿元,公司二级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上限为17亿元。
二、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是否有反担保 |
一、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 ||||||||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 | ||||||||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中船重工中南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98.68% | 15,000 | 15,000 | 0.18% | 否 | 是 |
中船(青岛)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 100.00% | 92.89% | 5,000 | 7,000 | 0.08% | 否 | 是 | |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中船(天津)船舶制造有限公司 | 100.00% | 101.06% | 60,000 | 90,000 | 1.08% | 否 | 是 |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100.00% | 84.82% | 31,260 | 47,000 | 0.56% | 否 | 是 | |
大连船舶重工船业有限公司 | 100.00% | 96.23% | 4,000 | 3,000 | 0.04% | 否 | 是 | |
2.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 | ||||||||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长兴岛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 | 38.41% | 2,000 | 18,000 | 0.22% | 否 | 是 |
中船大连造船厂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 | 26.77% | 6,000 | 12,000 | 0.14% | 否 | 是 |
就公司2025年度为所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9.2亿元事项说明如下:
1.2025年度新增的担保额度上限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且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上述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2.上述担保额度中,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被担保方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成立时间 | 注册地 | 法定代表人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一、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 |||||||||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 | |||||||||
中船重工中南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 91420000757020943U | 2004 | 宜昌市 | 刘吉顺 | 船用配 套设备 制造 | 13.19 | 14.38 | 14.19 | 0.19 |
中船(青岛)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 913702225685695070 | 2011 | 青岛市 | 王志平 | 隧道施工专用机械制造 | 0.70 | 13.78 | 12.80 | 0.98 |
中船(天津)船舶制造有限公司 | 91120116MA0785H17C | 2021 | 天津市 | 朱平 | 金属船舶制造 | 5.00 | 39.91 | 40.33 | -0.42 |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9121024669603673X7 | 2009 | 大连市 | 吕志勇 | 其他未列明通用设备制造业 | 12.44 | 23.32 | 19.78 | 3.54 |
大连船舶重工船业有限公司 | 91210212773048954R | 2005 | 大连市 | 吕志勇 | 船用配套设备制造 | 0.65 | 7.01 | 6.75 | 0.26 |
2.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 | |||||||||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长兴岛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 91210244MA106XUF5Q | 2020 | 大连市 | 李洪成 | 船舶改装 | 6.26 | 9.63 | 3.70 | 5.93 |
中船大连造船厂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912102837021594545 | 1992 | 大连市 | 王常涛 | 海洋工程装备制造 | 1.00 | 3.81 | 1.02 | 2.79 |
注:1.上述被担保人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均为最近一期经审计数据;
2.2024年8-9月,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累计向中船(天津)船舶制造有限公司现金增资42.85亿元。截至目前,中船(天津)船舶制造有限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正在办理过程中。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所属子公司尚未就本次预计的担保事项签订相关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同时由相关被授
权人签署有关担保合同等各项法律文件。
四、担保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本次新增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公司所属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新增担保金额是基于所属子公司经营接单情况及优惠利率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需求情况作出的预计,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预计新增担保事项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拥有对被担保方的控制权,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履约能力、财务状况等,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上限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拥有对被担保方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且所属子公司均向公司提供反担保,该等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合计为22.8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4%。其中,公司为二级子公司提供担保6.5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78%;公司二级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16.3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6%。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五日